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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是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部分,但由于目前國家沒有制定相應的環境會計披露體系、我國企業對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認識不高等多方面的原因,導致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發展緩慢。本文選取41家我國紡織業上市公司2019年-2021年的對外發布的報告,對我國紡織上市公司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現狀進行研究,結合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不足之處提出改善建議。
關鍵詞:紡織行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
一、引言
紡織行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傳統支柱行業,在為國民經濟創造價值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不容忽略的環境負外部性問題,從長遠來看,不利于企業穩定發展和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國民對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那些以犧牲生態環境為基礎的經濟增長的企業逐漸被社會淘汰。企業如何妥善地處理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受到國家,媒體和公眾的關注。下面以紡織業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發現其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改進意見。
二、紡織業上市公司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法定依據
隨著國民經濟的飛速提高,人們越來越注重環境保護。原先企業實行粗放型的生產,這種生產方式在帶來經濟快速提升的同時,也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保護環境,主動對外披露環境信息是企業不可推卸的一項社會責任。國家也逐漸意識到了這種粗放型生產的弊端,這些年也一直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這方面做努力。環境保護部于2010年 9月出臺了《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南》,明確將紡織業列于16類重點排污行業之中,并要求重污上市公司應準確、完整、及時地向公眾披露環境信息;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明確了證券市場支持綠色投資的作用,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2018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印發《全面加強生態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提出要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提高公民對環境信息的知情權,對重要、特別且大型的突發環境事件要對外公開,對牽涉到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環境項目要做到及時主動地公開,強調環境會計信息要做到公開透明化。到2018年底重點企業要公開排污信息,健全強制性披露制度,這也標志著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機制從企業自愿披露到國家強制性披露的轉變。這些政策等規定,是紡織業上市公司披露環境會計信息的重要客觀依據。
三、紡織業上市公司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現狀
根據新浪財經網顯示紡織業到2021年第一季度滬深上市公司一共有45家,去掉兩家ST公司和兩家剛上市尚無披露相關數據信息的公司,確定41家公司作為分析對象,其名稱及股票代碼(簡作“SC”)如表1所示。
分別選取其三年內的年報、董事會報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等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工具繼而方式,根據證交所網站、新浪財經網,巨潮資訊網等搜集的資料和數據,可匯總得出紡織業上市公司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狀況,如表2所示。
表2看出,紡織行業上市公司對外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情況逐年好轉,這也體現了環境保護越來越受到國家的重視,企業也在積極響應國家政策。分析發現,紡織上市公司在年報中披露環境會計信息達到100%;董事會報告、社會責任報告和股東大會報告漸次之,但也呈現逐年遞增的良好態勢。其中,董事會報告由2019年的53.7%,增長到2021年的82.9%,三年內提升了29.2%;以社會責任報告方式披露環境會計信息的企業,在2019年為24.4%,以后每年都以10個左右百分點增長,到2021年已經提高到46.3%,較2019年凈增了21.9%。雖然采用年報這種會計信息披露方式占絕大多數,但均以文字性說明為主,缺乏具體的專項指標披露,說明輕視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不利于綠色金融與綠色投資的發展。但最值得一提的是,紡織業上市公司普遍提升了社會責任報告披露模式應用的重視程度。雖然目前采用該方式的企業尚未達到一半,但相較于以前年度,可謂是快速增長。體現了作為重污行業的紡織行業,其社會責任意識日益增強,環境會計信息披露逐步顯現公開化和透明化,足以凸顯出國家有關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政策催化的效果。
四、紡織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問題及成因
1.紡織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主要問題
(1) 企業缺乏主動披露意識,對環境保護理念淡薄。上市公司作為先進公司的代表,理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為企業做好榜樣。研究發現,只有環境保護部認定的重污染監控上市公司才對環境會計信息進行披露,而不屬于重污染監控的一律沒有自行披露。重點排污單位之外的公司沒有對外進行環保情況說明,且沒有說明其原因,這與國家法律法規是背道而馳的。后續進展和變化情況也沒有對其描述。
(2) 披露內容具有偏好性,只披露對自己有利的一方面。研究發現,有些企業在生態環境部網站被公開通報和處罰,但是企業對自己不利的消息并沒有進行披露。此外,由于沒有制定一套統一的披露標準,各個企業的披露內容良莠不齊,缺乏相關性和可比性,不利于相關部門對這些企業進行評價研究。披露模式分散。企業環境會計信息主要在年報中進行披露。這也說明了企業確實做到了國家規定的要在年報中披露其環境會計信息,但是對于其他的披露渠道過于分散,不利于利益相關者獲取查看。
2.紡織行業會計信息披露病因
(1)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政策柔性較大
首先,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政策缺乏應有的強制剛性。雖然近年來國家、生態環境部門和紡織行業相關協會制定并發布了相應的法律和指導性的意見,但仍停滯于自愿披露為主、強制披露為輔的監管模式,《環境保護法》中只規定重點排污企業強制披露環境污染信息,非重污企業被忽視;指南只規定了上市公司應披露環境會計信息事項,而對非上市公司的至今還沒有出臺規定。這種柔性顯然暴露出顧此失彼問題,缺乏應有的全面披露剛性。其次,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彈性過大。目前,國家相關環境法規政策和會計準則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出一套要求強制執行的標準化信息披露體系和環境會計核算體系,行業也沒有制定一定的披露標準,導致上市公司和普通紡織企業、不同上市公司和企業對環境信息披露的模式、內容、指標、口徑等,也不盡相同甚至大相徑庭,嚴重缺乏可比性,審計檢查標準也難于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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