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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勢型能力通常是企業過去經營行為的結果,比如企業在顧客心目中的形象和聲譽、企業在產業價值鏈上的定位等。在一般情況下,某個企業在位勢型能力方面的優勢依賴于競爭對手達到同等地位所需的時間跨度。基于專長的能力,也可分為兩種類型:(1)功能性能力:企業的功能性能力與其處理特定事務和問題的能力相關,它來源于公司雇員以及價值鏈上其他各方(如供應商、分銷商、經紀人、律師、廣告代理人等)及其相互之間的知識、經驗和技能;(2)文化型能力:企業的文化能力對應于企業整個組織,它綜合了蘊涵在構成整個企業的所有個人和團體中的習慣、態度、信念和價值觀等因素。
一.問題的提出
當歷史的車輪駛進21世紀,人類真正進入了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經濟時代的最大特點就是財富的創造驅動力由實物資產“漂移”到非物質要素上來,傳統會計理論體系和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不適應性和缺陷就明顯暴露出來。按照傳統會計理論來制定的會計準則難以正確的指導會計實踐,會計系統提供的信息不能全面反映企業和社會經濟活動的
實際,會計活動經常面臨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和尷尬。據美國兩大證券交易所的統計,1973~1983年上市公司的平均市值僅為公司凈資產的0.82倍;1981~1993年,上市公司市值為公司凈資產的4.4倍;進入20世紀90年代后,高科技公司企業的市場價值通常高達其凈資產的10~50倍[1]。另外,在企業并購中,資產的收購價格與資產的賬面價值相差極大。如1989年Time和Varners兩公司合并時支付的140億美元中,80%是商譽。在21世紀之交,全世界發生的眾多兼并收購案件中,商譽在購并金額中占據絕大比重。
可見,用傳統會計理論來處理知識經濟時代的實務,文章版權歸文秘114網作者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導致的后果就是:企業的市場價值與其賬面價值嚴重背離,且大量的、本應能夠反映企業價值的信息被隱匿(hidden)在了表外。難怪在2000年7月19日美國參議院舉行的一次聽政會上,RobertElliott、BaruchLev、SteveSamek、PeterWallison及MichaelYoung等五位實務界和理論界的聽政專家感慨“現在是將20世紀30年代的財務呈報系統應用于21世紀”。那么,知識經濟下,會計應該如何正確的反映企業的實際呢?特別是如何處理巨大的商譽問題呢?
二.商譽的實質是一種能力
關于商譽的性質,目前比較普遍的、有代表性的觀點有三種:(1)商譽是可以為企業帶來超額利潤的一切有利的要素和情形;(2)商譽是預期未來超額利潤的貼現值;(3)商譽是企業總體價值與單個可辨認凈資產價值的差額。此外,還有一種觀點是核心商譽的觀點,這是第3種觀點的進一步延伸。[1]對于第一種觀點,人們是把不能購具體辨認或不能可靠計量的要素和情形統稱為商譽,而把能夠具體辨認并能單獨計量的要素和情形作為各項可辨認的無形資產單獨入賬。也就是說,商譽只能作為一個整體,與有形資產和其他無形資產相結合,為企業貢獻超額利潤,所以,商譽永遠是一個集合名詞。對于第二種觀點和第三種觀點,都是從商譽的計算過程和結果來定義商譽的,這明顯沒有說明商譽的實質是什么。
根據最新的企業資源理論,企業是以資源為基礎的組合體,企業資源包括資產和能力(Malijoor&Witteloostuijin(2000);Fahy(2002))。這里的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用貨幣計量、可單獨交易,并能為企業持續帶來經濟利益的基礎經濟資源,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不包含商譽)。能力是指企業可利用或控制的,在生產經營中逐漸形成、很難用用貨幣計量,有助于發揮和增加基礎資源價值,不可單獨進行交易,能為企業帶來潛在經濟利益的衍生經濟資源。能力的價值綜合體現為商譽。
從企業資源理論來看,商譽的實質就是一種能力,這種觀點與前述關于商譽的三種觀點中的第一種觀點相近,但是要比該觀點更全面、更深入。
三.商譽的會計處理
方式
從本文第一部分知道,商譽在現代公司的價值中占有比有形資產更重要的比重;從本文第二部分知道,商譽作為一種特殊的能力,直接影響著企業實物資產的產出效率和效益。這么重要的企業資源如果不加以適當的會計處理,并向利益相關者提供相關信息,那么就很可能會導致利益相關者做出錯誤的決策,給其帶來不可估量的巨大損失。那么到底應該怎樣對商譽
進行處理才合適呢?
(一)關于商譽的初試確認和計量
根據FASB第5號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一個項目和有關這個項目的信息在成本效益和重大性原則的約束前提下,只有滿足四個基本的確認標準后才能進行確認:可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和可靠性。另外,商譽分為外購商譽和自創商譽兩種,由于自創商譽明顯不能滿足上述條件,所以各國都沒有確認自創商譽。
我國《企業合并》準則(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在購買日,購買方的合并成本大于確認的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公允價值凈額的差額,確認為商譽。美國在141號準則中不僅對商譽進行了定量的規定:成本超過被購凈資產公允價值的金額。同時對商譽有一個定性的分析,引入了核心商譽的概念,認為商譽包括被購方繼續存在的營業中“持續經營”要素的公允價值(持續經營商譽)以及收購方和被購方資產及營業進行合并而產生的預期合并協同利益和其他利益的公允價值(合并商譽),即核心商譽=持續經營商譽 合并商譽。計量的商譽金額應當等于收購實體的收購成本超過分配到所收購的資產和所承當的負債中的價值總額的部分。
由上可見,在商譽的初始確認和計量中中美兩國并沒有很大的差異,基本上包括了相同的內涵。而在實務中,我們并不設立商譽的賬戶,而是通過合并價差這個科目來綜合計量購買價格與所購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的差額,以及所購凈資產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