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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業補貼是一國政府對本國農業支持與保護政策體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對農業生產、流通和貿易進行的轉移支付。WTO框架下的農業補貼是指針對于國內農業生產及農產品的綜合支持。文章發表在《中國教育學刊》上,是研究生職稱論文發表范文,供同行參考。
關鍵詞:出口補貼,經濟效應,美歐
在WTO農業多邊協議框架下,農業補貼具有兩層含義:一種是廣義補貼,即政府對農業部門的所有投資或支持,其中較大部分如對科技、水利、環保等方面投資,由于不會對產出結構和農產品市場發生直接顯著的扭曲性作用,一般被稱為“綠箱”政策。
出口補貼被認為是對貿易扭曲最嚴重的政策措施,據估計,出口補貼對全球農產品價格扭曲的貢獻為13。其中美國和歐盟是兩個最大的出口補貼使用者。在烏拉圭回合之前的各輪談判只是成功地對工業品出口補貼進行了限制,直到1993年烏拉圭回合的《農產品協定》才在削減農業出口補貼上取得進展。2005年世界貿易組織在香港取得的成功又使得美國和歐盟必須面對農產品出口補貼的徹底取消。
美歐的農業出口補貼
出口補貼措施
美國的出口補貼出口增進項目(theExportEnhancementProgram,EEP)。該項目設立于1985年,目的是幫助美國對付來自于補貼國家尤其是歐盟的競爭。美國農業部向出口商支付現金作為獎金,允許他們在目標國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出售農產品。奶制品出口激勵項目(theDairyExportIncentiveProgram,DEIP)。于1985年設立的DEIP目的是擴大美國乳制品的出口市場。該項目曾以牛羊實物和存貨的一般商品證的形式支付,現在則以先進方式支付。
出口補貼數量
發達國家對本國出口的高額補貼是世界貿易領域的頭號問題。它加劇了發展中國家的糧食危機,使其不能在世界農產品市場上進行公平競爭。在烏拉圭回合實施期結束時(2000年),WTO各成員出口補貼承諾水平的價值應為138億美元,相當于非洲1997年農業出口額的63.6。發達國家的出口補貼仍占農產品出口補貼總額的70以上,見表1。
出口補貼的削減與消除
《農產品協定》對出口補貼的削減要求
削減基期:1986-1990年;實施期限:發達國家為從1995年開始的六年,發展中國家為十年。
列入削減承諾的出口補貼措施范圍:因農產品出口而實施直接補貼;以低于國內價格銷售或處置政府庫存;資助生產者的出口補貼;市場營銷補貼;交通運輸補貼;根據農產品納入出口產品范圍而定的補貼。
香港會議中的進步
2003年9月坎昆會議由于各成員國之間矛盾激化而以失敗告終。其中主要矛盾來自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兩個陣營。發達國家要求發展中國家提高市場準入,而發展中國家堅持市場準入的提高必須以發達國家取消對農業的出口補貼為基礎。坎昆會議的失敗使WTO的作用和機制受到挑戰,一些成員國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對全球多邊貿易體系的信心。
取消出口補貼的經濟效應
基本假設:出口補貼取消后世界進入自由貿易狀態,實施出口補貼的國家是一個大國(出口量占世界份額大,對世界價格有影響)。
經濟效應分析:出口補貼的取消顯而易見對進口國有利,然而事實上實施補貼的出口國也受益匪淺。當該國實施出口補貼時國內價格為Ps,并且由于其出口商品受到政府的補貼,把世界價格從自由貿易時的Pw壓低到Pq。由于出口補貼的取消,自由貿易的實施,該國國內價格與世界價格都恢復到Pw。對該國國內來說,消費者所得為(a b),生產者所得為-(a b c),政府可以節省面積為(b c d e f g)的出口補貼費用。社會福利凈收益為:(a b) (b c d e f g)-(a b c)=b d e f g。
畢業論文核心發表須知:《中國教育學刊》創刊于1980年,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中國教育學會主辦,面向基礎教育的綜合性學術刊物。本刊為月刊,主編:顧明遠。國內統一刊號:CN11-2606/G4,國際刊號:ISSN1002-4808。
參考文獻:
1.張旭青,李源生,朱啟榮.美國農產出口支持措施及對我國的啟示.國際貿易問題,2005(3)
2.林光,王凱園.主要農產品貿易國保護國內產業與促進出口的政策措施.世界農業,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