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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應良 徐亞東
摘 要:本文運用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FPS)2014年的數據,考察了收入差距對居民主觀幸福的影響,以及物質渴求的中介效應機制。研究表明,第一,在整體水平上,收入差距擴大顯著降低居民主觀幸福感,基尼系數下降0.1,給居民主觀幸福感帶來的效應相當于家庭人均收入提高247.62%。使用不同的收入差距衡量指標和主觀幸福感指標均得出一致性的結果。第二,收入差距與居民主觀幸福感之間呈倒“U”型關系。通過計算,駐點所對應的基尼系數為0.328 7,中國居民收入差距在駐點右側,即降低居民主觀幸福感階段。第三,中介機制分析表明,收入差距的擴大提高居民的物質渴求水平,而物質渴求負向影響居民幸福感。驗證了收入差距通過增加難以有效滿足的物質渴求降低居民主觀幸福感,為“Easterlin悖論”提供新的理論解釋。分樣本回歸表明,收入差距擴大對生活在鄉村、物質渴求者、女性、上網、農業戶口、低收入以及低教育的居民的負向影響更大。
關鍵詞:收入差距;居民主觀幸福感;物質渴求;Easterlin悖論;中介效應
一、問題提出與文獻評述
居民主觀幸福感已經成為衡量社會經濟進步的重要指標。同時,也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標①,國外部分國家同樣如此②。幸福科學的發展已經能夠為公共政策實施提供準確的幸福感指數[1]。事實證明,GDP不是衡量國民福利的完美指標,因為隨著GDP的增加,居民的主觀幸福感并沒有顯著提高。一個重要的解釋是,隨著GDP的增加,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擴大,從而降低居民主觀幸福感[2]。中國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7年中國基尼系數為0.467 0,遠超過國際警戒線。較大收入差距產生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其中可能就包括對居民主觀幸福感的負面影響。但是,中國早在計劃經濟時期,居民分配的指導原則是均等化,不存在收入差距,沒有證據表明那時的居民的主觀幸福感顯著高于現在的居民。由此,存在的問題是,收入差距到底如何影響居民主觀幸福感,兩者之間存在什么關系?如果收入差距對居民主觀幸福感有影響,又是通過什么機制影響居民主觀幸福感?
Wanner Wilson[3]最早從心理學角度系統研究了幸福感,自此以后幸福感研究逐步發展為實證科學研究[4]。特別是Easterlin[5]開創性地提出“Easterlin悖論”,吸引大量的經濟學家研究幸福感。“Easterlin悖論”包括兩個相互對立命題,一個是微觀層面居民收入增加顯著提高居民主觀幸福感;另一個是宏觀層面國家經濟增長并不必然提高居民主觀幸福感。“Easterlin悖論”具有在全世界范圍內一般性[6-8],同時也適用于中國[9-11]。學者們圍繞“Easterlin悖論”展開充分的討論,早期學者主要討論“Easterlin悖論”是否存在,部分學者反駁該觀點[12-14],部分學者驗證該觀點[6,15-17],還有部分學者進一步補充和修正該觀點[18-19]。而近期學者主要討論如何解釋“Easterlin悖論”,其中一個重要的方向就是收入差距。Bartolini和Pugno[20]的研究指出,考慮收入差距后,就可以減緩美國的“Easterlin悖論”之間的矛盾;經濟增長收入提高效應與收入差距擴大效應相互抵消,收入差距擴大降低收入提高對居民主觀幸福感的正向影響[21]。
收入差距對居民主觀幸福感的影響有兩個方向,一個方向是“攀比效應”(或相對剝奪感)而導致的負向影響[7];另一個方向是“示范效應”(或隧道效應)而導致的正向影響[22-23]。學者們對收入差距與居民主觀幸福感之間的關系討論并沒有達成共識,主要有以下四個結論:(1)收入差距擴大降低居民主觀幸福感[32,37,71-72];(2)收入差距擴大增加居民主觀幸福感[24-26];(3)收入差距與居民主觀幸福感之間是倒“U”型關系[27-30];(4)收入差距與居民主觀幸福感無關[31]。研究結論的不同主要原因是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收入差距程度不同[28],不同程度的收入差距水平對居民主觀幸福的影響不同[32]。學者們還進一步將收入差距細分,陸銘等[33]將收入差距分為身份收入差距和城市基尼系數;孫計領等[34]將收入不平等劃分為優勢不平等和劣勢不平等,考察不同的收入差距對居民主觀幸福感的影響。
收入差距與居民主觀幸福感的關系研究較多,而關于影響機制的研究較少。學者們考察了社會犯罪[35]、機會不均[32]、價值觀[36]、公平感[30,37]、社會資本[38]的調節效應或中介效應。主要考察三個方面的影響機制:第一個方面考察的是與收入差距直接相關的變量(例如:機會不均、公平感等)的調節作用;第二個方面考察的是與收入差距間接相關的變量(例如:社會資本、價值觀等)的調節作用;第三個方面考察的是收入差距導致其他社會經濟問題(例如:社會犯罪等)的發生,從而降低居民主觀幸福感的中介作用。而關于收入差距導致居民自身特質發生轉變,從而影響居民主觀幸福感的研究較為缺乏。所以,現有研究未能有效揭示收入差距對居民主觀幸福感的影響機制。學者們已經證明,個人的物質渴求會隨著收入的提高而增加,從而抵消收入提高帶來的主觀幸福感的增加效應[39-40]。但是,收入比較也會顯著影響物質渴求[41]。收入差距擴大會影響居民相對收入比較,刺激人追求社會地位的動機[42-43]。周廣肅等[44]的研究表明,收入差距的擴大會顯著提高居民物質渴求。鑒于此,本文嘗試從物質渴求視角出發,討論收入差距影響居民主觀幸福感的機制,為“Easterlin悖論”提供新的理論解釋,這是本文可能的邊際貢獻之一。同時,居民主觀幸福感是主觀感受變量,在進行數據回歸時,可能存在遺漏變量問題導致估計結果偏誤。本文為解決可能存在的遺漏變量問題,提高估計準確性,加入大量的控制變量,特別加入主觀態度變量以排除其他主觀因素的干擾,這是本文另一個可能的邊際貢獻。
本文的結構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提出問題;第二部分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說;第三部分介紹數據、變量與模型;第四部分實證分析收入差距及其平方對居民主觀幸福感的影響,并進行穩健性檢驗;第五部分驗證物質渴求的中介效應,并進行異質性討論;第六部分是研究結論、討論和相關政策含義。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說
本文要回答以下三個問題,第一,整體而言,收入差距影響居民主觀幸福感的方向是什么?第二,收入差距與居民主觀幸福感的線性關系是什么?第三,物質渴求是否是收入差距影響居民主觀幸福感的中介機制?本節分別提出相應的假說。
(一)收入差距負向影響中國居民主觀幸福感
收入差距對居民幸福感的影響既有“攀比效應”,也有“示范效應”。“攀比效應”是指居民看到他人收入增加時,相比較而言,自身的收入相對下降[7];而相對收入較絕對收入更加影響居民主觀幸福感[45-47]。所以,在他人收入增加的“攀比效應”下,相對收入下降的剝奪感會顯著降低居民的主觀幸福感。“示范效應”是指居民看到他人收入增加時,會形成自己未來收入也會得到相應提高的預期[22-23],而未來收入預期的變動會顯著影響當前的主觀幸福感[48]。所以,在他人收入增加的“示范效應”下,良好的收入預期會顯著提高居民的主觀幸福感。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增長迅速,同時也帶來了巨大收入差距,且存在區域收入差距和城鄉收入差距兩個層面[49]。學者們運用中國的數據討論“Easterlin悖論”,得出的結論也不盡相同[26,50-51]。但是,中國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7年中國基尼系數為0.467,2014年更高,基尼系數高達0.469。較高水平的基尼系數形成的“攀比效應”顯著降低居民主觀幸福感,且短期內基尼系數難以迅速下降,強化“攀比效應”。同時,諸多研究表明,中國當前的社會階層固化嚴重[52],居民收入增長減緩,收入流動性降低[53]。根據史新杰等[54]的測算,當前中國居民收入中的機會不平等相對系數高達35.7%,“拼爹”“寒門再難出貴子”等現象并不是空穴來風。他人收入的提高,并不意味著自己未來的收入也會提高,弱化“示范效應”。綜上所述,本文提出第一個假說:
H1:收入差距負向影響中國居民主觀幸福感。
(二)收入差距與中國居民主觀幸福感之間呈倒“U”型關系
Wang等學者[28]的研究表明,得出不同的收入差距對居民主觀幸福感的影響結論,主要原因在于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收入差距程度不同,而不同程度的收入差距水平對居民主觀幸福的影響不同[32]。較低程度的收入差距,有利于促進人口、資源要素的合理流動,激發個人潛能[32],促進經濟增加和居民收入提高。收入差距發揮“正向隧道效應”,提高居民主觀幸福感。而較高水平的收入差距,會導致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例如,社會犯罪增加、社會沖突加劇、經濟增長停滯等;同時,超過合理界限的收入差距伴隨嚴重的社會階級固化和收入流動性降低,挫傷居民的未來預期。收入差距發揮“負向隧道效應”,降低居民主觀幸福感。倪志良等[29]研究了城鄉收入差距與居民主觀幸福感之間的關系,并使用泰爾指數衡量收入差距,發現兩者之間存在倒“U”型關系,駐點對應的泰爾指數為0.25。綜上所述,本文提出第二個假說:
H2:收入差距與中國居民主觀幸福感之間呈倒“U”型關系。
(三)物質渴求的中介效應
在解釋“Easterlin悖論”時,Inglehart[55]和Michalos[56]提出物質渴求概念,指出居民主觀幸福感受物質渴求和滿足程度的共同影響,即Samuelson 的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滿足/物質渴求。Stutzer[41]進一步指出物質渴求受收入的時間維度和空間維度共同影響。時間維度主要指的是過去的收入和消費水平影響居民的物質渴求;同時居民隨著自身收入水平的提高的物質渴求水平也在相應增加,從而減弱收入提高的幸福效應,這一機制已經得經驗證據的證明。而空間維度,主要是指居民的橫向收入比較影響物質渴求。相對收入是居民的主觀反映,主觀感受是相互比較的結果。Tversky等學者[57]研究表明,個體的偏好受周邊環境的影響,不同的“參照點”下居民的偏好不同。陳前恒、池桂娟[58]研究證明了居民在考慮自身相對收入時,會進行社會比較,且比較對象不完全不同。尤亮等[59]研究再一次表明社會比較的重要性。收入差距的擴大導致橫向比較的范圍和程度加大,從而影響居民的物質渴求。根據周廣肅等[44]的最新研究,收入差距正向影響居民物質渴求水平。物質渴求擴大提高Samuelson 的幸福方程式的分母。同時,收入差距并沒有帶來居民的收入增長,即效用滿足并沒有有效提高,從而降低居民主觀幸福感。綜上所述,本文提出第三個假說:
H3:物質渴求是收入差距影響中國居民主觀幸福感的中介變量。
三、數據、變量與經驗分析方法
(一)數據來源
本文數據來源于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ISSS)主持的中國家庭動態跟蹤調查(Chinese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項目,該項目系統、全面地收集了含個體、家庭和社區的多層次嵌套數據,數據調查內容含有本文需要指標。具體而言,本文采用的是中國家庭動態跟蹤調查2014年數據(下文簡稱CFPS 2014)。最新公布的CFPS 2016數據中,成人數據庫的“幸福感”指標存在大量的缺失值;同時,本文的研究的問題是收入差距對居民主觀幸福的影響及其傳遞機制,檢驗物質渴求在收入差距與居民主觀幸福感之間的中介效應,對是否是最新的數據要求不高,CFPS 2014數據即可較好驗證本文提出的假說,所得到的分析結論具有足夠的一般意義。同時,主觀幸福感是主觀變量,隨社會收入的提高沒有明顯差異[5-6,60-61],而差異的主要來源是人際之間的橫向比較。所以,從這個角度上,截面數據的研究更具有一般化意義。CFPS 2014數據庫中一共有37 147份個體樣本數據,被解釋變量和核心解釋變量存在部分缺失值,同時還存在回答“不適用”和“不知道”的樣本。刪除后再與家庭數據庫合并后,同時避免極端值的影響對剩余樣本就家庭人均收入進行上下1.5%的極端值處理。最終符合條件的樣本數據有26 787份。最終樣本數據分布在全國四大經濟分區25個省份①,其中東部地區8 878份,占比33.14%;中部地區6 683份,占比24.95%;西部地區7 208份,占比26.91%;東北地區4 018份,占比15.00%,具有較強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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