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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運河時代背景下,運河文化遺產的活化利用問題備受關注,特別是建筑文化遺產。既要保證建筑文化遺產的合理傳承,又要實現時代元素的融入,要想解決這一問題,必須深入研究與探討運河建筑文化遺產活化利用問題。以運河無錫段為例,其建筑文化遺產豐富,新運河時代下,積極探索,科學規劃,無錫走在了建筑文化遺產活化利用的前列,最令人矚目的當屬運河文化公園的落成。文章主要就以無錫運河文化公園為例,探討新運河時代下,建筑文化遺產活化利用的共性策略,以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
關鍵詞:文化建設;歷史遺跡;盤活;利用;策略
雖然在新時期,京杭大運河的運輸角色“淡化”,但其作為活化的、流動的文化遺產,基于其世界性的影響力,對其文化資源的開發與文化遺存的傳承保護也必須深入開展。特別是沿河兩岸的民間藝術、建筑文化遺產資源豐富,開發迫在眉睫。以無錫段為例,大量的建筑文化遺產引發人們關于其活化利用的新思考,走產業化發展之路,打造生態宜居的新區域環境,凸顯無錫歷史古城的魅力勢在必行,而其運河文化公園則是其建筑文化遺產活化利用探索的成果。
1 無錫運河發展演變
提到無錫,“歷史古城”的美譽當之無愧,其作為吳越文化的集大成者,有著悠久的運河歷史。早在西漢時就有了無錫縣,到唐代逐漸成為規模更大的東南望縣,人才濟濟、經濟富庶。其運河的開挖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嚴格意義上的運河雛形誕生則是公元前486年,從最初的簡單河道疏浚到后來的運河入江口的調整,再到長廣溪河道的開鑿,此時的無錫運河已經初具規模,具有重要的航運價值。
山陽到揚子河道的開鑿,沁水南達黃河,再到京口到余杭河道的開鑿等,最終形成了貫穿南北的運河交通大動脈,有力地帶動了南北方的經濟發展。在經歷長期的歷史變遷后,沿線也誕生了大量的建筑。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傳統繁榮的運河經濟時代過去,這些建筑也成為建筑文化遺產。而新運河經濟時代,這些建筑文化遺產的去留問題也引發社會性的探討。面對遺產背后豐富的文化資源,走活化與重新利用之路是首選,也是必然。
梳理運河無錫段遺留的建筑文化遺產,數量大、規模大、保存難度系數高,活化開發壓力也十分明顯。除了傳統的民居建筑,還有北倉門蠶絲倉庫、茂新面粉廠等工業建筑遺跡。雖然古運河曾經串聯街區、聯系廊道的作用不復存在,但也讓新的無錫運河文化實現了厚積薄發,以對建筑文化遺產的保護、活化與利用,帶來無錫運河文化新的發展,以建筑文化遺產的開發,實現了運河文化的繁榮。透過一處處遺跡,我們可以更好地觸摸歷史,看到一個時代的發展縮影,也真正走入無錫這座歷史古城中。
2 建筑遺產活化利用的理論
建筑遺產的活化利用更多是在建筑文化遺產保護基礎上進行開發利用,涉及建筑文化遺產的保護、修繕與調整等。《世界遺產公約》明確規定,世界遺產保護與開發利用中應多措并舉,追求其生態和文化價值的提取與利用。我國學者邢啟坤、張建中等人基于我國建筑文化遺產開發利用情況,提出了“建筑遺產活化利用”理念,嘗試著將商業發展與旅游開發融入建筑遺產保護中。而學者林源基于遺產資源延續性的研究,認為建筑遺產的活化利用就是賦予其新功能。而在具體的建筑遺產活化利用原則探討中,學者張朝枝認為,應堅持“適應性原則”與“改造性原則”,使得建筑遺產實現新功能的開發與拓展,以凸顯其文化價值,帶動傳統歷史文化的傳承。學者趙云則認為,對建筑遺產的活化利用就是轉變建筑物的原有功能,科學地改造使其滿足新的使用需求,但合理保留原有建筑歷史特色。綜合來說,建筑文化遺產的活化利用就是在延續其原有功能特色的基礎上,以合理的改造實現新功能的拓展,讓建筑文化遺產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文化效益等兼顧。而這也是我國建筑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一以貫之的原則。
3 運河建筑文化遺產活化利用原則
3.1 科學統籌,全面協調
在運河建筑文化遺產活化與利用中應強調科學統籌、全面協調,要求在建筑文化遺產保護開發中始終堅定“大格局、大視野”的開發決心。在活化利用前,深入調研,了解運河無錫段及無錫區域總體發展規劃,對周邊城市結構形態、地段空間模式等進行統籌分析,將相關元素積極納入運河建筑文化遺產的活化開發規劃中。此外,加大對政府政策支持、宣傳配合、硬件環境改善、第三產業服務等方面的關注,以多層面布局和科學統籌規劃實現建筑文化遺產的有效保護與活化利用,減少了遺產開發利用中各自為政、各行其是所造成的整體格局不協調的“風險”。在整體規劃中要考慮到投入與產出的比值,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文化效益結合起來,讓建筑文化遺產本身與周邊環境、區域產業發展“步調一致”。
3.2 傳承利用,保護為主
基于建筑文化遺產保護的“大格局”“大視野”,要清醒地認識到運河無錫段建筑文化遺產在整個大運河建筑文化遺產中的重要性、代表性與典型性,認識到其極高的保護性價值,在活化利用時,堅持保護先行。對運河無錫段建筑文化遺產進行特征、空間結構、周邊環境等方面的調研,深入剖析其歷史價值、文化元素等,輔助以宣傳科普教育,帶動其歷史文化精髓的提取與宣傳,提升其文化影響力和社會知名度,并指導旅游等相關產業的開發,讓活化與利用是建立在保護的基礎之上。在活化與利用中要堅守遺產保護的“紅線”,特別是原貌保護,減少破壞性的開發,杜絕過度開發。
3.3 拓展保護,活化利用
運河無錫段兩岸的建筑文化遺產歷史悠久,遺產背后的歷史信息不僅僅體現在建筑遺產本體上,其周邊的環境、建筑、空間結構形態等也是建筑文化遺產本體歷史文化價值的承載者。因此在對沿線工業遺址、會館遺址、民居建筑遺址本體保護的同時,也要關注其對應的周邊環境,積極做好周邊環境的原貌保護工作,在進行河道修整、建筑物修繕或拆除時不忘做好建筑文化遺產周邊歷史文化元素的保護。一方面,要關注建筑文化遺產周邊環境使用功能的恢復與新開發,體現在古樹、河道等維護中,以確保周邊生態結構的完善,進而進行綠化空間的拓展,帶來景觀資源的優化配置;另一方面要著手對建筑文化遺產周邊街區等建筑載體進行活化設計,在科學技術的支持下合理地改造,使其更好地滿足現代人休閑娛樂等多元需求,實現真正的活化保護。在進行歷史文化遺產活化開發時,不以犧牲周邊環境為代價,決不能讓建筑文化遺產本體歷史信息背景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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