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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要:烏爾第三王朝貢物中心作為中央直屬的行政管理機構,其檔案管理和保存能力幾乎代表了當時所能達到的最高水準。本文通過對貢物中心出土的檔案管理類文獻梳理分析,并結合前人對貢物中心機構研究的大量成果,認為貢物中心很可能存在一個專門的檔案部門,這個檔案部門隨著檔案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演化出相對成熟的檔案管理制度。這不僅對研究烏爾第三王朝整體檔案管理制度提供了幫助,也為深化對這一時期的政治經濟研究提供了新的線索。
關鍵詞:烏爾第三王朝;貢物中心;檔案管理;蘇美爾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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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爾第三王朝(約公元前2112—2004年)是首個由蘇美爾人建立的統一的中央集權制國家,歷經烏爾那姆(Ur-Nammu)、舒勒吉(?ulgi)、阿馬爾辛(Amar-Sin)、舒辛(?u-Sin)、伊比辛(Ibbi-Sin)五王,在第二任王統治時期臻于鼎盛。根據亞述學研究網站BDTNS及CDLI收錄統計,1目前烏爾第三王朝出土的檔案類泥板超過9萬塊,如此大量的檔案文獻能夠保存至今,既得益于當地易得易保存的書寫材料,也離不開當時的檔案保存意識與管理方法。2舒勒吉在其統治時期建立了王室貢物調撥中心(é-Puziri?-Daga,以下簡稱“貢物中心”),負責接管全國進貢的各類物資并進行再分配,自此大量記錄貢物調撥的檔案文獻開始涌現,直至伊比辛二年貢物中心關閉。作為直屬于國王的行政管理機構,貢物中心的檔案管理是由中央政府主導的官方行為,相較于地方檔案的管理更為規范與完善。由于盜挖猖獗,考古現場多被破壞,加之缺乏直接的文獻記載,所以烏爾第三王朝貢物中心的檔案管理的研究面臨很大困難。有鑒于此,本文擬從貢物中心出土的檔案管理類文獻及可能存在的檔案管理官員的相關文獻入手,結合貢物中心整體管理運行模式的研究,為該問題的推進做出些許貢獻。
一、貢物中心檔案管理的相關研究
亞述學界對貢物中心的研究始于20世紀初,早在1910年便有貢物中心檔案文獻被集成出版,1此后貢物中心的泥板文書陸續在世界各地發表,經過兩次世界大戰的洗禮,國際亞述學逐步走向科學研究的道路,穩定的國際局勢使得文獻資料的互通成為可能。1961年,瓊斯(Tom B. Jones)與斯奈德(John W. Snyder)攜手出版了對烏爾第三王朝貢物中心里程碑式的研究著作《烏爾第三王朝蘇美爾經濟文獻》(Sumerian Economic Texts from the Third Ur Dynasty),書中不僅梳理了貢物中心的核心組織機構,還有對作為“國使和看門人”(sukkal ì-du8)的那冉伊里(即下文要論述的檔案官員之一)的分析,奠定了之后烏爾第三王朝經濟研究,特別是貢物中心研究的框架。2而后,雖有學者在各種著作中零散提及貢物中心,但直到1989年日本學者前田徹(Tohru Maeda)的文章發表,學界對貢物中心機構的認識才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3文中通過整理分析貢入類(mu-tum2)文獻,不僅梳理出不少貢物中心的內部機構,還根據文獻中“土地”(a-?a3)一詞推測貢物中心附近有眾多包含附屬機構的衛星城鎮,而在諸如烏爾(Ur)、烏魯克(Uruk)等主要城市中可能也存在附屬或分支機構。4雖然他的文章僅分析了一類檔案文獻,難以對貢物中心的整體進行更加有效的研究,但其對貢物中心附屬機構的推測引起了學界對貢物中心管理運行和機構性質的不同思考,筆者將在后文討論貢物中心機構性質時詳述。
3年后,西格瑞斯特(Marcel Sigrist)在其學術專著《德萊海姆》(Drehem,貢物中心遺址在今伊拉克的地區名稱)中,通過對已發表大部分檔案文獻和研究的整體梳理,確定了貢物中心及其附屬機構的基本組織框架。他主要依托檔案文獻分析存在的部門,卻忽視了最顯而易見的部分,即如此大量完整的檔案文獻在盜挖的情況下問世,很可能表明在貢物中心存在著一個專門負責檔案管理的機構。遺憾的是,西格瑞斯特雖在書中注意到檔案管理類文獻封泥和標簽的作用,卻未能展開討論。而且,他對那冉伊里的地位作用的認識并沒有突破1961年以來的研究。5前田徹在1994年對貢物中心總督主祭期(bala-ensi2)文獻的研究中,首次提出了檔案管理官員及機構的術語。通過對相同類型檔案文獻的分析得出那冉伊里、巴巴提、沙臘坎和盧旮勒伊提達是同一機構的官員,其中那冉伊里與巴巴提是主管官員并且是前后任,而沙臘坎和盧旮勒伊提達是兩人的下屬,甚至還推測盧旮勒伊提達的繼任者為那維爾伊里,并根據巴巴提的印章中含有檔案員的頭銜推測那冉伊里也應承擔了相應的職責。6然而,前田徹的研究仍舊是建立在對單一類型文獻即總督主祭期檔案的分析上,雖然他提出了
檔案管理官員及機構的概念,但是并未明確其所使用的檔案管理類文獻的作用,也未對管理流程等方面進行細節研究。
需要說明的是,在早期翻譯原始泥板的過程中,學者已經注意到檔案管理類文獻的存在。1914年,凱澤(Clarence E. Keiser)將公元前3千紀的此類文獻分為4類:繩結封泥、泥板標簽、檔案箱標簽和動物標簽,奠定了該類文獻的基礎分類標準。1圖索帕羅盧(Christina Tsouparopoulou)于2008年在其博士論文中整理了貢物中心的檔案管理類文獻,大致梳理出檔案的復寫、傳遞、密封、保存等環節,但其中心論點在于論證貢物中心本身即為檔案管理機構,對相關文獻的分析側重器型與內容、功能、部門的聯系,忽視了對文獻內容本身的挖掘,對檔案管理官員的分析更是一筆帶過。
22017年,圖索帕羅盧又撰文詳細論述了貢物中心的檔案管理,將流程明確為臨時存放、密封與拆封保存三步,推測每一步的時間周期,并補充了檔案袋(箱)的容量及燒過的封泥隨檔案一起保存等細節。3其表述看似論據充分,但存在以下問題:
1、對兩種主要文獻的分類標準含混不清,導致一些原始文獻的錯分與遺漏。因此本文在討論時,以中空球體或多面體的外形及印章作為繩結封泥的劃定標準,避免了與檔案箱標簽產生混淆;
2、把主要精力放在討論繩結封泥的器型上,一些結論含有很大的主觀臆測與牽強附會成分,如對封泥形狀與功能關聯性的解釋、由術語“?-tum”推斷檔案分類流程等過于草率,與之不符的原始文獻俯拾皆是;
3、忽視了前田徹所定義的檔案管理官員及機構的內容,并未全面分析檔案管理類文獻呈現的管理內容。由此可見,學界對貢物中心檔案管理方式的研究仍處于起步階段。自2002年起,吳宇虹教授主持的《烏爾第三王朝貢物調撥中心檔案重建項目》(Archives of Animal Center of Ur-III Dynasty in Drehem Project)開始對貢物中心的檔案文獻進行整理翻譯,時至今日已基本完成對貢物中心重要官員的檔案重建,并完成了50余篇中外期刊論文和碩博學位論文的寫作,正是有了這樣的研究基礎,本文才得以從更宏觀的視角把握貢物中心檔案管理方式流程及組織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