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VIP學術指導 符合學術規范和道德
保障品質 保證專業,沒有后顧之憂
摘 要:制度控制作為一種管理控制方法,在企業管理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企業集團基層單位在建立本企業的財務制度體系過程中,既要考慮集團化財務管控模式的特點,又要結合本企業實際,以建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集團總部管理要求并能實現本企業高效管控的財務制度體系。本文分析了企業集團基層單位財務內控制度建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以為基層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提供參考。
關鍵詞:企業集團基層單位 財務內控制度建設
1 企業集團財務管控模式的特點
企業集團財務管理體制一般采取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型,其特點是集團總部實行制度統一、資金集中、信息集成、人員配置統一等。一般相對集中制度制定權,資金集中調度權,集中投資權,集中擔保權,集中固定資產購置權,集中財務信息系統購置權等;相對分散經營自主權、人員管理權、業務定價權、費用開支審批權等。整體上按照“統一核算,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財務管控體系。
2 企業集團基層單位財務內控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企業集團基層單位財務管理水平參差不齊,部分基層單位財務內控制度體系不科學、制度內容不合理、制度管理不閉環等,使得制度管控過度或過松,不能有效發揮制度的控制作用。具體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2.1 財務內控制度體系設計不科學
一方面由于對制度管控理解存在偏差,過度強調制度管控在風險管控中的作用,制度建設缺乏針對性,制度體系過于龐大,不但增加了財務人員的工作量,也達不到制度管控的效果;另一方面受財務人員管理水平影響,財務制度不健全,制度體系不完整,形成管理漏洞。
2.2 財務內控制度編制流程不完整
財務部門對于制度的管控目的和具體管理的內容缺乏深入地研究和思考,制度內容過于復雜或者過于簡單、制度限制性條款過于嚴苛等,造成制度與實際脫節,影響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在制度編制過程中未進行充分的討論溝通,以及未按規定履行決策程序等,造成某個環節管理缺失或與其他職能部門管理制度沖突,使得財務內控制度不能有效實施。
2.3 財務內控制度權限分配不合理
在制度內容中有關職能部門及管理人員的權限分配方面,不能結合管理要求及本單位實際合理設計,出現由于管控過度影響工作效率,或者由于放權過度形成管理漏洞等問題。
2.4 財務內控制度管控不到位
財務部門對財務制度培訓宣傳指導不夠,影響了管理效果。且在制度制定后缺乏跟蹤、監督檢查以及有效的獎懲機制等,造成制度執行不到位。
3 對企業集團基層單位財務內控制度建設的建議
根據財政部印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單位類型和內容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單位制定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應當遵循的原則是: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體現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業務管理的特點和要求;全面規范本單位的各項會計工作,建立健全會計基礎,保證會計工作的有序進行;科學、合理,便于操作和執行;定期檢查執行情況;根據管理需要和執行中的問題不斷完善。
作為企業集團基層單位,在建立財務內控制度時應首先遵循以上原則,同時要結合企業集團財務管控模式特點、本單位實際,科學設計制度體系,科學設計制度編制流程、科學選擇權限分配,科學建立獎懲機制等,以實現制度的有效管控。
3.1 關于財務內控制度體系設計方面的建議
3.1.1 應結合集團財務管控特點
在集團化管控模式下,集團總部一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和發展戰略、管理需要等,制定統一的《會計核算辦法》《成本管理辦法》等,在全集團內各單位統一施行,各基層單位只有執行權,而無該類制度的制定權和解釋權。因此,作為企業集團基層單位應著重建立本單位具體執行和業務操作方面的管理制度,如預算管理實施細則、資金支付審批權限制度、財務印章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差旅費管理制度等。
3.1.2 明確制度管控的目標
建立財務內控制度體系,首先應明確制度管控的目的以及應該達到的效果,才能對制度體系建設進行系統、科學的規劃設計。一是要通過制度管控規范企業財務核算和財務管理,以促進規范企業的各項經濟業務活動,確保企業依法依規經營、健康發展。二是通過財務內控制度明確各職能部門和管理人員的責任分工,促進各職能部門、各級管理人員的協調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實現有效管控,為企業創造價值。
3.1.3 建立財務內控制度體系基本框架
基層單位財務部門應圍繞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財務內控制度體系。具體可從基礎規范方面及對經濟業務活動管理方面來建立財務內控制度體系基本框架。
(1)基礎規范方面。主要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集團總部關于基礎工作方面的規定及本單位實際,建立本單位具體詳細的基礎管理制度。包括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度、財務檔案管理制度、財務印鑒密鑰管理制度、財務票據管理制度、原始記錄管理制度、內部牽制制度、財務稽核管理制度、會計人員交接管理制度、財務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2)資產管理方面。主要建立賬面資產及實物資產管理制度,內容包括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日常管理、定期清查盤點等。具體包括貨幣資金管理、應收債權管理(包括備用金管理)、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在建工程管理、無形資產管理、財產保險管理等制度。(3)債務管理方面。主要建立債務的審批、風險防范管理制度,具體包括借款管理、納稅管理、債務風險管理等制度。(4)收入成本管理方面。主要建立全面預算管理及實施細則,財務收支審批權限管理,辦公費、會議費、招待費、差旅費等費用支出管理,財務分析管理等制度。(5)收益分配方面。應根據公司法、集團總部管理要求,結合公司章程等選擇制定,避免重復或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