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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演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正從各地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建設中加速形成并脫穎而出,成為推動農業供給側改革、帶動小農戶發展現代農業、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產業路徑。文章以內涵與邊界、歷程與現狀、機理與作用、供給與需求、經驗與啟示研究方法為線索,綜述了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相關研究??傮w上看,現有研究尚處于對現狀層面問題的研究階段,研究方法和結論多有值得商榷之處,不利于理性認識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規律和戰略意義。對此,提出了完善此領域研究的建議。
關鍵詞:演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文獻梳理;研究綜述
2017年8月,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快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把農業生產性服務業作為將普通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的重要途徑,推進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大力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符合貫徹鄉村振興戰略對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要求,吸引了大量專家、學者研究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相關問題。在此,有必要對前期國內外學者的已有研究進行整理,分析研究中存在的問題,指出亟待加強的研究領域,這對于推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內涵與邊界
與有形產品分為中間投入品和最終消費品相對應,可把服務分為中間投入服務和最終消費服務,前者服務于生產者稱為生產者服務(producer services),后者服務于消費者稱為消費者服務(consumer services)。生產者服務的概念最早由Greenfield(1966)[1]提出,經過Browning(1975)[2]、Marshall(1987)[3]、Coffey(2000)等的發展逐漸成熟。綜合他們的觀點,生產者服務是指為滿足中間生產需求,通過市場化方式,向商品和服務生產企業及其他組織提供的中間投入服務,主要包括金融業、保險業、房地產業和商務服務業、信息服務業等行業和部門。在我國,習慣上將生產者服務稱為生產性服務,因而生產者服務業也就是生產性服務業。
農業生產性服務是指為農業生產提供的中間投入服務,即常說的農業產前、產中、產后服務,如農技服務、農機服務、植保服務、市場和流通服務、農資配送服務、農業金融服務等。隨著業務的拓展,也包括農業全產業鏈的中間投入服務。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可理解為服務于農業的生產性服務業,也可以理解為從事農業生產性服務經營活動的集合。不同學者從不同角度理解的表述不同,可歸納為:面向農業產業鏈,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中間(要素)投入服務,以便利農業生產經營、提高農業生產效率、促進農產品增值的行業?;诟拍畋硎龅牟煌?,不同學者對產業邊界和業務范圍的認識也就明顯不同。一是因為學界對生產性服務業的外延和邊界本身存在爭議;二是因為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本身有多種提法,如農業服務業、農業現代服務業、農業生產服務業、面向農業的生產性服務業等;三是因為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新業態、新模式不斷生成,外延仍在延伸。產業邊界模糊不清,業務辨識和數據統計無法進行,給學術研究和政策制定帶來了困難,有必要進行明確界定??煽紤]把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看成是市場化、外部化的農業生產中間投入服務集合體(姜長云,2016)[4],與內部化、非市場化區分開。
辨清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與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異同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農業生產性服務業。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指為農業產前、產中、產后提供服務的各類機構和個人所形成的網絡,具有服務社會化和組織系統性兩個基本含義(孔祥智,2012)[5]。姜長云(2016)[4]認為二者在方向和內容上大致相同,但強調的重點明顯不同,表現在:前者更強調服務的系統性和配套性,容易關注政府主導的公益性服務和傳統經營性服務主體;后者更強調服務供給的市場化和產業化,強調服務的價值創造功能。明確“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有利于把握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運行特點和發展規律,重視產業化措施,增加和優化服務供給,加強對經營性服務組織的支持;有利于促進不同服務主體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網絡聯結,把供應鏈、價值鏈等現代理念引入農業,創新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的路徑和選擇空間。
二、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歷程與現狀
在農業集體化時期,國家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農業公共服務體系,統一組織實施區域公共農業服務,微觀層面的農機、農技、流通等服務也納入計劃管理范圍。人民公社-生產隊以勞動分工形式將農業生產性服務內部化。相關研究圍繞農業發展進行,極少關注農業生產性服務。從農村家庭承包制改革開始,農業生產性服務對于農業發展的重要性就迅速凸顯出來,一些市場化服務主體開始興起。當時就有學者開展了相關研究。如宋明友(1982)[6]考察了農業技術部門或生產資料管理部門與農戶簽訂技術聯產合同,提供技術推廣和咨詢服務的情況;《農業經濟問題》1983年第10期刊載一篇中共保定地委辦公室撰寫的調研報告,提出“扶植、發展、完善各種農業生產專業服務公司,應該成為當前推動農業經濟體制進一步改革的重要步驟”的結論[7];曾藹祥(1983)[8]論證了建立農業服務體系(植物保護、畜牧獸醫、飼料加工、良種繁育、水利灌溉、勞動、農場經營管理等服務)發展新型家庭經濟的觀點,隨后曾藹祥(1984)[9]把這一提法改成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在隨后的各個時期,關注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文獻越來越多,基本上考察了當時的新進展、新情況、新問題。這為了解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形成與發展過程提供了豐富的文獻資料。
從歷史視角可以找尋興衰規律。農業部課題組(2008)[10]把我國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的實踐,分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的政府主導階段、十一屆三中全會后的轉軌階段和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來的多元化發展階段,初步描述了各個階段的演化特征。有部分文獻考察了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歷程。如高強等(2013)[11]研究了1978~2013年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演進軌跡與政策匹配,楊匯泉等(2010)[12]回顧了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組織建構和演變歷程。這部分文獻為梳理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歷程提供了線索。還有些文獻關注到某項農業服務的發展歷程,如農業保險、信息服務、農技推廣等。但縱觀各個時期和歷程梳理的文獻,幾乎沒有從產業發展角度對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包括某項服務業務)進行深入研究。絕大部分文獻都是對某一時間截面的現狀、問題、對策的研究,發展歷程的梳理也都是關注演變過程、問題和對策,沒有涉及產業發展層面的問題。對于產業發展來說,缺乏時間維度的縱向比較,不利于探究其發展規律、角色定位和發展趨勢。這說明研究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形成與發展具有必要性和緊迫性。
推薦閱讀:《東北農業科學》(原:吉林農業科學)(雙月刊)創刊于1960年,是吉林省農業科學院、中國農業科技東北創新中心主辦的綜合性農業科學技術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