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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對地下建(構)筑物穿越道路時的施工方法進行了對比和分析,提出了一種新的施工方法。半蓋挖法特別適用于工期緊又無法作全面基坑開挖的地下工程,并且工程投資較為合理,具有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是一種值得推廣的施工方法。
Abstract : the underground building (structure) building across the road construction methods were compared and analysis of a new construction method. Half cover digging, especially for a tight schedule and can not be comprehensive excavation of underground works, and the project investment is more reasonable, with good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a construction should be promoted.
關鍵詞:地下;建(構)筑物;道路;施工方法
Key words :underground; building;road;construction methods
中圖分類號:U4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地下建(構)筑物的 施工方法對地下建(構)筑物的工程造價和工期均有很大影響。施工方法的選擇主要依據場區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環境條件、建(構)筑物的埋置深度及其適用條件等諸多因素而確定。
傳統的地下建(構)筑物穿越道路時施工方法主要有三種:
1.明挖法。一般適用于地面有條件敞口開挖、且有足夠施工場地的情況,如地下建(構)筑物設在現狀道路范圍外;或地下建(構)筑物設在現狀道路下,但施工允許暫時中斷交通或結合地面拆遷及道路拓寬,使地面交通流得以疏散時,就可以采用明挖法施工。明挖法具有施工簡單、快捷、經濟、安全的優點,其缺點是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大。明挖法施工一般可以分為四大步:維護結構施工→內部土方開挖→工程結構施工→管線恢復及覆土。
2.蓋挖法。分為蓋挖順作法和蓋挖逆作法。
蓋挖順作法:先施工維護結構,施作臨時路面(臨時路面體系采用六四軍用梁上放置工字鋼,再鋪設鋼板,鋼板上鋪設瀝青混凝土),在路面蓋板下用小型挖掘機進行施工,由車站側面的施工豎井處吊土出坑,順作結構主體。
蓋挖逆作法:通常以地下建(構)筑物結構頂板代替臨時路面,在其上覆土后即可恢復地面交通,在結構頂板的下面自上而下分層開挖基坑和施作結構。
3.暗挖法。以剛度較大的超前支護(管棚等)、噴混凝土、鋼拱架或錨桿為主要手段,結合合理的開挖方法、輔助措施等進行施作地下建(構)筑物的方法,礦山法和盾構法等均屬暗挖法。隧道及地下工程的施工方法最初是采用礦山開拓巷道的方法,故稱為礦山法,此法應用范圍很廣。19世紀,為修筑水底隧道,創制了盾構,經100多年的改進,盾構法成為在松軟地層中常用的方法之一。
上述三種施工方法均有一定的弊端:明挖法對施工現場的條件要求較高,地下建(構)筑物穿越道路時,地面交通通常情況下無法長期中斷,往往不具備明挖施工的條件;蓋挖順作法在前期道路架設鋼便橋及后期拆除時對交通影響大,無法滿足城市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要求,同時還無法解決管線遷改問題,并且工期較長;蓋挖逆作法在前期對交通的影響同樣很大,同樣存在管線遷改問題,并且逆作法結構防水質量不易控制,對防水施工要求極高;暗挖法施工難度大,造價高,并且不適用于超淺埋、超大斷面的地下建(構)筑物主體結構的施工。
半蓋挖法充分利用了明挖及蓋挖兩種方法的優勢,將兩者合理結合,可以很好地解決地下建(構)筑物施工對地面交通的影響問題,同時可減少地下管線的遷改次數(可以將明挖部分的管線一次永久遷改至蓋挖部分),施工期間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較小,施工難度小、工程質量及工期均比較容易控制,可有效解決地下建(構)筑物施工用地、工期要求緊迫與地面交通、周邊環境之間的矛盾,特別適用于工期緊又無法作全面基坑開挖的地下工程,并且工程投資較為合理,具有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是一種值得推廣的施工方法。
半蓋挖法是這樣來實現的:
利用支撐柱與提前施作的頂板,建立承擔交通車輛及覆土荷載的橋梁體系,地下建(構)筑物主體結構橫向倒邊施工,一側蓋挖,一側明挖。
現結合附圖對半蓋挖法施工方法作進一步的說明。
半蓋挖法實施步驟如下:
1. 做好綠化、路燈改移、道路拓寬、管線遷改等施工準備工作。
2. 圍擋蓋挖段,做好施工圍擋,根據工程地質條件選擇合適的地下水控制技術方案降低地下水位,施作圍護樁。圍護樁一般采用鋼筋混凝土灌注樁,按其成孔方法的不同,可分為鉆孔灌注樁、沉管灌注樁、人工挖孔灌注樁和挖孔擴底灌注樁。圍護樁間隔一定距離沿建(構)筑物縱向兩側均勻設置。
3. 施作圍護樁頂連續冠梁。冠梁施工工藝流程如下: 人工開挖土方→鑿除樁頭、整平樁頂→清洗、調直樁頂鋼筋→測量放線→綁扎冠梁鋼筋→立模(還要預埋錨桿鋼管)→灌注混凝土→拆模→養護。施工中要確保冠梁鋼筋與圍護樁縱向鋼筋的可靠連接。
4. 為了支撐蓋挖段頂板結構,在建(構)筑物橫向頂板中部設置澆筑型鋼混凝土立柱,立柱僅承受豎向荷載。在建(構)筑物圍護樁一側進行土釘支護施工,確保建(構)筑物縱向側壁土方穩定。在土釘支護下開挖建(構)筑物蓋挖部分至建(構)筑物頂板結構下1.5m左右,對基底土質進行處理后按設計要求施作蓋挖部分建(構)筑物頂板結構;待頂板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后在其上施作路面結構,路面養護期滿后拆除施工圍擋,恢復蓋挖部分路面交通。
5. 圍擋明挖部分,進行明挖部分降水作業,然后施作圍護樁及圍護樁頂連續冠梁,分層開挖至基坑底,在開挖過程中隨著開挖施工的進行,自上而下架設數道鋼支撐、橫向鋼聯系撐和縱向鋼聯系撐,以保證基坑側壁土方不發生坍塌。鋼聯系撐應經設計驗算,能承受路面交通及施工時的水平荷載。
6. 按照順作法施作底板墊層、側壁及上部結構至明挖部分頂板,待地下建(構)筑物結構混凝土全部達到設計要求后,施作明挖部分路面結構,待路面結構達到設計要求的強度時拆除施工圍擋,恢復原路面交通。施工時應注意由于蓋挖部分的頂板在路面結構及交通的荷載的長期作用下,承載樁已基本完成沉降;而明挖部分的底板地基沉降將在恢復路面交通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才能趨于穩定,蓋挖、明挖的結構頂板間存在不均勻沉降,會產生比較大的附加應力,為消除差異沉降對結構的影響,應在先期施作的板、墻與后期施工的混凝土之間設置后澆微膨脹混凝土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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