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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世紀80年代以來,制造業呈現明顯的服務化轉型趨勢,制造企業基于研發、制造產品的能力而提供增值服務愈發普遍,我國也將服務型制造作為制造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方向。服務型制造的發展受到用戶信息、生產成本、服務人才、運行數據等方面的限制,新一代數字技術使制造業在連接、數據、算法和算力、加工制造能力等方面顯著增強,為服務型制造的發展掃平了障礙。在新一代數字技術的支撐下,制造企業在服務化轉型中向用戶提供的服務從基于能力的服務向基于數據的服務拓展。軟件定義推動增值服務的產品化,使制造企業的服務型制造活動得以實現規模化提供,極大地拓展了服務型制造發展的空間。在向著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的新征程上,我國應發揮制造業規模大、門類全、場景豐富、數字經濟發達的優勢,在強化制造技術、能力從而提供基于能力的服務的基礎上,更好地發展基于數據的服務,并推動從制造服務化邁向服務產品化。
關鍵詞:服務型制造;服務化;數字化;產品化
20世紀80年代,制造業開始了服務化轉型的進程,服務型制造活動在制造企業收入和利潤中所占比重越來越高。用戶信息、生產成本、服務人才、運行數據等方面的因素,嚴重制約了服務型制造的模式創新、領域擴展和規模擴大。作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重要組成部分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展成熟與滲透融合,打破了這些限制,實現了服務型制造的產品化、規模化,成為推動服務型制造發展的重要力量。
一、制造業的服務化:從產品到產品服務系統
人類文明出現后的大多數時間,人類處于農業社會,農業產品是社會經濟產出的主體。雖然在分工深化后出現了餐飲、住宿、貿易等服務活動,但所占比重較低。麥迪森的數據顯示,1700年的英國,農業占就業的比重高達56%,第二產業和服務業各占22%。第一次工業革命后,隨著蒸汽機、紡織機等機械的發明和應用,生產力獲得前所未有的提升,工業生產能力快速擴張,工業成為經濟活動的主體。到第二次工業革命時期,電力等新技術的發展和大規模生產方式的廣泛采用,使工業的生產規模進一步擴大。與此同時,由于分工的深化,服務業的比重不斷提高。1890年,農業、第二產業和服務業占英國就業結構的比重分別為16%、43%和41%[1]97。在工業經濟時代,雖然工業產品的相當部分會作為生產資料成為服務業的投入,或者說服務企業需要在工業產品的基礎上向用戶提供服務,但工業與服務業仍然存在較為清晰的邊界。從工業企業的角度來看,為獲得專業化分工帶來的收益,除產品的安裝、操作培訓、維修等基本服務外,很少基于自己制造的產品向產品的最終用戶提供其他增值服務。到20世紀80年代,隨著技術進步和產品復雜度的不斷提高、經濟發展帶來的個性化需求不斷增長、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展,在追求成長和提高利潤率的驅動下,制造企業開始基于自家產品向用戶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并且不斷擴大服務業務的范圍和規模[2]。制造企業基于研發、制造產品的能力而提供增值服務愈發普遍的現象受到學術界的關注,服務化(Servitization)[3]、產品—服務系統(Product-Service Systems,PSS)[4]等概念相繼被提出。在我國,這一現象或商業模式更多地被稱為服務型制造[5]。
從最終產品或服務的用戶(包括個人消費者和機構用戶)的角度來看,制造企業向他們提供產品還是提供服務是無差異的,因為對于絕大多數產品,用戶所需要的不是產品本身,而是產品能夠帶給他們的效用。例如,人們使用復印機,不是需要復印機這臺設備,而是需要復印機所提供的文檔復制服務。從提供文檔復制服務的角度來看,可以有幾種不同的商業模式供復印機制造企業選擇:第一種是復印機企業出售復印機給最終用戶,由用戶自己操作復印機進行資料復印。在這種模式下,復印機企業開展的是制造活動,用戶的復印活動發生在企業內部,不創造直接的市場價值。第二種是復印機企業將復印機出售給專門的復印公司,由復印公司向有復印需求的用戶提供復印服務。在這種模式下,制造業與服務業出現分離,復印機企業的業務屬于制造業,復印公司的業務屬于服務業。第三種是復印機企業不是將復印機出售給用戶,也不是出售給復印公司,而是由它自己根據用戶需求直接向其提供復印服務。在這種模式下,制造業與服務業出現融合,從行業劃分的角度很難區分復印機公司的活動到底屬于制造業還是服務業,其產出從產品轉變為產品—服務系統。在產品—服務系統的商業戰略視角下,企業是聚焦于用戶的需要而不是產品來建立價值主張。
服務化或服務型制造是制造業的發展方向已經成為各界共識。服務型制造不僅關乎制造企業的市場競爭力與收入、利潤增長,而且會影響一個國家的全球價值鏈地位、供應鏈韌性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要“促進制造業朝高端、智能、綠色、服務方向發展”,“推動制造業由生產型向生產服務型轉變,引導制造企業延伸服務鏈條、促進服務增值”。2016年,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工程院印發《發展服務型制造專項行動指南》,提出創新設計、定制化服務、供應鏈管理、網絡化協同制造服務、服務外包、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統解決方案、信息增值服務、相關金融服務、智能服務等十類服務型制造模式,開展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城市)遴選工作。2020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服務型制造發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工業設計服務、定制化服務、供應鏈管理、共享制造、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全生命周期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節能環保服務、生產性金融服務等九大類服務型制造模式。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也在推動服務型制造相關活動。2019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10種融合型新業態新模式,其中的柔性化定制、共享生產平臺、總集成總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都屬于典型的服務型制造模式。2021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3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動制造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培育服務衍生制造、供應鏈管理、總集成總承包等新業態新模式。“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發展服務型制造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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