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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域定級是海域評估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對完善我國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統籌海洋經濟與海洋環境和諧發展意義重大。海域定級指標體系構建是海域定級工作的核心環節。文章從指標體系評價因子自身屬性特性、數據獲取及處理難易程度、評價單元賦值合理性角度出發,對海域定級指標體系構建涉及的指標數據進行分類,按類型梳理各類指標數據的處理及賦值方法,并以廣州市為例,開展實證研究,以期為海域定級指標體系數據處理的規范化工作提供思路。
關鍵詞:海域定級;指標體系;網格賦值
0 引言
海域分等定級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海域管理基礎性工作,是海域評估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1-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確立了海域有償使用制度,規定“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繳納海域使用金”。2007年,《財政部、國家海洋局關于加強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中指出“海域使用金統一按照用海類型、海域等別以及相應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計算征收。”可見,海域等別是確定海域使用金的依據之一[1]。海域分等反映不同省(自治區、直轄市)間的海域使用綜合價值差異,海域定級反映不同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海域使用綜合價值差異[3]。在海域分等的基礎上開展海域定級工作,可以充分體現宏觀海域到局部海域的資源空間分異,為實現海域資源市場化配置,建立符合海域資源價值規律的有償使用制度奠定基礎。
目前,海域定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海域定級類型、定級體系、定級方法、定級信息系統等方面[1-9],對于指標數據處理方法的研究不多。本文依據《海域定級技術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基于構建的廣東省海域定級指標體系,重點介紹海域定級指標數據處理的思路及方法,并以廣州市為例開展實證研究,以期為廣東省海域定級工作提供技術依據。
1 海域定級指標體系的構建
1.1 海域定級指標體系類型
海域定級是沿海地區制定海域基準價的重要技術依據,其用海類型需和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中的用海類型保持一致[1]。最新頒布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2018)將用海方式劃分為25類,其中,區分海域等別的用海方式有15類。《指引》針對該15類用海方式,構建了6類指標體系,各指標體系所包含的用海方式見表1。
由表1可知,A類指標體系包含完全改變了海域自然屬性特征的用海方式,C類指標體系主要反映交通運輸用海特征,D類指標體系主要反映漁業用海特征,E類指標體系主要反映旅游娛樂用海特征。
1.2 廣東省海域定級指標體系構建
《指引》中規定海域定級指標體系分為定級因素和評價因子兩層,每個定級因素可包括多個評價因子。每類指標體系的定級因素層相同,評價因子層組成應根據各地海域特征確定。
定級因素層包括海域自然條件、海域資源利用程度、海域區位條件和用海適宜條件4個方面,其中,海域自然條件反映滿足不同用海的海域自然屬性特征,海域資源利用程度反映海灣、海岸線等特殊海洋資源的使用及影響程度,海域區位條件反映由空間距離不同導致用海收益明顯差異的地理性因素,用海適宜條件反映不同用海方式的用海適宜性條件。
基于《指引》中明確的因素層,結合廣東省海域特征,針對15類用海方式,考慮指標代表性、數據時效性、數據可獲得性等原則,經優化選取,構建廣東省海域定級指標體系中的評價因子層。其中:海域自然條件因素包括海岸質量指數、海水質量指數等7項評價因子;海域資源利用程度因素包括占用海灣指數、占用岸線指數和岸線稀缺指數3項評價因子;海域區位條件因素包括城區距離指數、海洋保護區距離指數和海濱浴場距離指數3項評價因子;用海適宜條件因素包括交通條件發達指數、毗鄰相同用地類型土地價格等13項評價因子,各評價因子的具體含義見表2。
2 海域定級指標數據處理方法
廣東省海域定級搜集資料包括:行政區劃、鐵路站點、機場、港口、旅游區、鹽田、海岸線、公路、人口、水深、海底底質、環境監測、海濱浴場、海洋保護區、海灣、基準地價、溫度等,資料來源主要為官方公布數據、統計年鑒、地方提供資料和出版的書籍等。
針對廣東省海域定級指標體系中的26項具體評價因子,綜合考慮其自身屬性特性、數據獲取及處理難易程度、評價單元賦值合理性等因素,可將其抽象為點狀地理實體、線狀地理實體和面狀地理實體3類。其中,點狀評價因子包括城區距離指數、交通條件發達指數等;線狀評價因子包括海岸質量指數、海濱浴場距離指數等;面狀評價因子包括海水質量指數、水深指數等。不同類型評價因子的數據預處理及賦值方式不同。
2.1 評價因子數據預處理
2.1.1 點狀評價因子
點狀評價因子預處理方式基本一致:①利用GIS軟件,疊加遙感影像,基于百度/高德等地圖服務和相關搜集資料,定位、提取各地理實體點位置,形成GIS數據格式的點狀評價因子矢量數據;②錄入相關屬性信息。
2.1.2 線狀評價因子
除占用岸線指數和交通條件發達指數(道路)外,其余線狀評價因子處理方式基本一致:①基于海岸線數據及搜集資料,利用GIS軟件,建立海岸線數據與搜集資料的空間關聯或屬性關聯;②為海岸線數據錄入相關屬性值,形成線狀評價因子矢量數據。
2.1.3 面狀評價因子
面狀評價因子處理方式各不相同,總體思路為:基于搜集資料,利用GIS軟件,通過空間插值、配準矢量化、建模等方式,制作面狀評價因子矢量數據。
2.2 海域定級評價單元賦值方法
評價單元是指將縣(市、區)管轄海域按照規定比例劃分為同樣大小的若干更小區域。一般采用標準網格法,將海域劃分成若干正方形,網格尺寸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一般設定為1 km×1 km,2 km×2 km或5 km×5 km。
海域評價單元(網格)構建后,需基于海域定級指標體系,根據海域自然條件、海域資源利用程度、海域區位條件和用海適宜條件,對網格進行賦值。賦值方法為:計算網格質心到點、線、面狀地理實體的距離,建立網格與地理實體的空間關聯,依據《指引》評價因子參考分值,綜合考慮距離衰減及地理實體資源稟賦、海域使用收益差異,確定網格分值。但因數據類型不同,三類評價因子的網格賦值方法也有所不同。
2.2.1 點狀評價因子網格賦值
設點狀地理實體由P={p1,p2,…,pz}表示,網格數據由G={g1,g2,…,gn}表示,gk∈G,則網格gk的賦值方式如下:Vk=val(pr)dis(ck,pr)q
(1)
dis(ck,pr)=min[dis(ck,P)]
(2)式中:Vk為網格gk的因子分值;ck為gk的質心;pr表示距離gk最近的點狀地理實體;val()為求取因子分值公式,val(pr)表示pr的因子分值,反映其資源稟賦差異及海域使用收益差異;dis()為求取歐式距離公式;min()為計算最小值公式;q為距離衰減系數;pr為距離網格質心ck最近的點狀地理實體。
2.2.2 線狀評價因子網格賦值
設線狀地理實體由L={l1,l2,…,lz}表示,網格數據由G={g1,g2,…,gn}表示,gk∈G,則網格gk的賦值方式如下:Vk=ci=1val(li)×len(gk∩li)ci=1len(gk∩li),gk∩L≠
val(lr)dis(gk,lr)q, gk∩L=
dis(gk,lr)=min[dis(gk,L)]
(3)式中:Vk為網格gk的因子分值;∩表示空間求交;len()為求取長度公式,len(gk∩li)表示被網格gk截斷的線狀地理實體li的長度;li∈L;c表示L中與gk相交的線狀地理實體的數量;lr表示距離gk質心最近的線狀地理實體;q為距離衰減系數。
式(3)表明,網格與線狀評價因子相交時,綜合考慮網格內線狀評價因子的長度比例和因子分值,作為網格的因子分值;不相交時,將距離網格質心最近的線狀評價因子的因子分值作為網格的因子分值,同時考慮距離衰減影響。
2.2.3 面狀評價因子網格賦值
設面狀地理實體由S={s1,s2,…,sz}表示,網格數據由G={g1,g2,…,gn}表示,gk∈G,則網格gk的賦值方式如下:Vk=ci=1val(si)×area(gk∩si)ci=1area(gk∩si),gk∩S≠
val(sr)dis(gk,sr)q, gk∩S=
dis(gk,sr)=min[dis(gk,S)]
(4)式中:Vk為網格gk的因子分值;area()為求取面積公式,area(gk∩si)表示被網格gk截斷的面狀地理實體si的面積,si∈S;c表示S中與gk相交的面狀地理實體的數量;sr表示距離gk質心最近的面狀地理實體;q為距離衰減系數。
式(4)表明,網格與面狀評價因子相交時,綜合考慮網格內的評價因子的面積比例和因子分值,作為網格的因子分值;不相交時,將距離網格質心最近的面狀評價因子的因子分值作為網格的因子分值,同時考慮距離衰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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