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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業在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地會涉及到各式各樣的合同,而在合同簽訂與履行的過程中稍有不慎,企業就將面臨利益受損的風險,因此,合同管理工作尤其是合同法律風險的識別及防范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文章以供電企業為研究對象,探討供電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提出自己關于合同管理的建議,旨在進一步幫助供電企業防范法律風險。
【關鍵詞】法律風險 合同管理 供電企業
一、以合同管理為核心建立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重要性
當前,市場化改革全面深化,開放的領域不斷擴大,競爭形勢空前激烈。企業經營管理者們的法律意識比以往有了顯著的提高,但我國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機制還沒有普遍建立,合同法律風險的防范和管理還很不到位。主要的風險管理方式仍然以事后補救和止損為主,非常被動。一旦企業因為合同法律風險涉及訴訟案件,可能極大地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銷售。如果在重大投資和戰略決策等決定企業發展生死的關鍵時刻出現合同法律風險事件,可能會給一個企業帶來滅頂之災,其破壞性是難以估量的。建立健全合同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是保障企業發展、維護企業權益的重要防范手段。所以,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和法律實務從業者,必須真正實現風險防范意識的轉變,實現從“亡羊補牢”到“未雨綢繆”的跨越。把企業可能面臨的合同法律風險化解于萌芽狀態,給企業發展創造一個穩定有序的法治環境。
二、供電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一)合同簽訂前隱藏的法律風險
通常來講合同簽訂前隱藏的法律風險主要通過以下兩個方面來體現,一是參與合同的雙方主體資格上,二是雙方履約能力上。由于雙方企業在參與合同前并未對合作方有詳細且充分的了解與調查,在此背景下,實際情況與主體資格存在矛盾等現象的發生幾率就會大大增加。如果合同簽訂是在以能力有限的當事人或企業代理人為主體來簽訂的,那么基于此背景下的合同會被認定無效或效力待定。此外,甚至還會出現以履約能力存在問題的當事人為主體簽訂合同的現象,這樣就會導致合同的被動停止,影響了合同的順利履行。
(二)合同簽訂時的法律風險
這里所提到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合同內容和形式上的風險。就合同內容來講,合同中相應條款是合同內容的集中體現,或者合同形式并未嚴格依據法律強制性規定來進行,從而導致的合同無效情況。從合同形式風險來講,合同形式缺乏完善性、對合同進行變相使用從而使其潛藏的法律風險大大增加是合同形式風險的著重體現。例如在簽訂合同時對產品質量予以了明確并對其合同附件進行了單獨制度,但是在對方簽約過程中卻沒有將質量標準附件明確呈現出來等。
(三)合同履行時的法律風險
合同履行風險簡單來講就是發生于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受到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行使責任或受到不可抗因素等影響,以此給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此種法律風險在以下方面得以體現:首先,企業對合同日常管理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沒有及時發現簽訂合同對方出現的明顯變化,以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糾紛;其次,針對合同違約反應存在明顯的滯后性,不僅責任追求缺乏及時性,而且由于舉措不合理進而引發的經濟損失等;最后,在結算出現延誤的情況下債務催要不及時,沒有把握好訴訟時機以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等。此外,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受到企業自身因素的影響,如企業自身經營出現問題等,以此導致的企業被迫違約等情況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等內容也是此類合同法律風險中的重要內容。
三、以合同管理為核心建立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路徑
(一)對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予以增強
以現有意識為基點,推動其法律風險防范意識的增強不僅是規避風險發生的有力方法,而且也是對風險予以有效掌控的重要路徑。就現階段企業沒有相對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這一現狀來講,導致此現象發生的重要因素就在于其不具備合同風險防范意識 。一般情況來講,對風險防范意識得以增強代表著多個方面的內容,除了提到的較為表面的主觀意識外,風險的識別,分析以及規避等都是其重要內容。從企業角度來講,無論是其生存還是發展,都是以利益最大化為導向和根本目標的,如果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出現了法律風險且不能借助商業利益對其予以彌補時,企業就會以趨利避害的方式作為主要解決方法。因此,在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對企業法律風險和商業利潤兩者間予以平衡有著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
推動健全的合同管理體系的建立一方面可以使企業合同管理得以完善和保障,另一方面對法律風險防范也具有不可忽略的重要意義。企業在實踐過程中應注重管理的統一性和分工的科學性,將大力協同原則作為貫穿在其中的主要原則。同時,還要建立集企業法人、專職法律機構和各個職能部門為一體的組織體系,其中主管事務由企業法人負責,統管由專職法律機構負責,各個職能部門則分別管理,各主體間相互協調與配合,以此確保合同管理工作的各個流程和環節都有人負責,各層都有人掌握,做到各司其職。
(三)建立合同審查制度
判斷合同審查制度是否嚴格主要有以下幾個標準,即是否對合同實施合理性審查、合同內容和形式是否經過全面性和科學性審查等。以客觀角度為立足點而言,審查活動的開展是直接反映問題的一種有效方式,對后續整改措施提出并確保其科學性等來講有著重要參考和借鑒意義。尤其對于周期相對較長的合同和由于涉及到物資進出口而存在一定復雜性的合同來講,加強對其的管理力度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四、結束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中、開展經濟活動中的每一個環節都離不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合同管理的水平高低決定了企業管理的成敗。而企業的合同管理又與眾多的部門都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比如財務部門、經營管理部門、合同簽訂部門、法律部門等等,所以說合同管理與一個企業的發展息息相關。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中,會簽訂各種類型的合同來為企業實現經濟利益,合同作為企業經濟發展往來載體的重要性已越來越凸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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