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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國家擁有完善的民主制度,則一切問題都可以依靠它而獲得妥善解決。但是民主制度不是純粹的工具機器,背后需要踐行民主制度的主體支持。這不僅需要選民和各級代表民主信念的確立,更需要二者主動、密切的聯系,踐行民主的良性互動。
論文關鍵詞 聯系選民 聯系制度 完善途徑
代議制度是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通過選舉程序,廣大選民選出能夠始終站在自身立場上,表達選民自身意愿,為選民謀福利的代表或議員,由其代表選民行使國家權力、管理國家各項事務,是許多國家實行代議制度和實現民主政治的主要方式。代表或議員聯系選民是了解民意、解決實際問題和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途徑,既是實現代議制度的根本途徑,又是其它各項國家工作制度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代表與議員如何與選區選民保持密切聯系,如何更好的反映群眾的意愿已經是關系到現代民主政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一、西方國家議員聯系選民制度之舉例研究
(一)美國議員聯系選民制度
為了確保下次選舉中再次當選,美國國會議員往往將本選區的選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視選民為上帝,每年要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為本選區爭取利益,反映選民的情緒和要求,幫助選民排憂解難。議員一般在國會都有自己的辦公室,有數十人輔助其工作。在選區,每個議員同樣擁有自己的辦公室,專門用來接待選民。據相關數據統計,每個議員一年內至少要在選區工作70天以上,他們的工作內容就是每天與選民打交道,接聽選民電話或收發電子郵件,甚至有時一天內會收到上百封來自選民的信件,議員一般都會認真閱讀來信并給予明確答復。成群結隊的選民甚至可以自由的進出議員辦公室,警衛和議員都不會攔擋。這樣一來,議員往往可以將矛盾在基層化解,同時,將有代表性的意愿進行整理并上報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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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加坡議員聯系選民制度
新加坡實行議員接待日制度,每個議員每周必須安排一次時間接待選區民眾上訪,聽取民眾反映各種問題,這是所有議員必須遵守的一項制度,上至總理、部長,下至一般議員都不例外。對于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各類問題,選民都可以向議員提問。相關統計顯示,新加坡議員每周都要接見近五十名選民,對于一般性問題,議員都會及時回復并酌情處理;若選民所提出的疑問違背國家法律或政策時,議員則會根據情況向選民做出具體地解釋說明,使其明白和諒解;對于選區中特殊的弱勢群體,議員一般也會給予他們特殊幫助,將他們的利益訴求向相關部門陳請,具體事宜交由相關部門進行辦理。
為提供有效的溝通渠道,每個選區中都設有各種基層組織。如公民咨詢委員會,該委員會的任務是向政府傳達民意,并根據人民的要求向政府提出建議,同時向選民轉達政府對此事項所采取的行動與政策。再如區域發展理事會,成立區域發展理事會的目的就是為了凝聚和團結地區內分散的群眾力量,拉近議員和群眾之間的關系,使議員了解到群眾的心聲和疾苦,使各項決策能夠更加符合基層群眾的實際需要。
(一)聯系方式的多樣性
1.發放聯系卡。將那些印有選區人大代表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等信息的專用聯系卡發到選民手中,既可以方便選民及時、有針對性地聯系代表,又可以解決代表因工作繁忙與選民接觸少的矛盾。既是對人大代表的一種宣傳,又增加了與選民的聯系途徑,一舉多得。聯系卡搭建了一個很有用的平臺,不但代表與選民的距離更近了,代表獲取民意的信息也更多了。
2.走訪選民。各級代表回到自己的選區后,經常會走訪各地選民,這既是我國代表法中所明文規定的工作內容,同時也是傾聽民聲、收集民意、吸取民智的關鍵工作。實踐中,代表走訪選民的主要方法有:
第一,整體走訪。代表定期對選區進行整體廣泛的回訪,在選區召開選民座談會,所有選民都可以參加,積極發言,代表應該認真傾聽選民的心聲,梳理選民有價值的建議,抓住選區中的“難點”、“焦點”問題。
第二,專題走訪。對接待群眾來訪反映的問題,代表應通過專訪調查,作專題走訪,把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記錄在案,并及時上報。
(二)較為完善的監督體制
完善的監督體制有益于指導和規范人民代表聯系選民過程中的履職行為,還能得到選民的認可和支持,變被動聯系為主動聯系。代表接受選民監督的方式主要有職前承諾制、述職評議制和履職記事制等。
1.職前承諾制。經過篩選選民的訴求,各選區人大代表應就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問題在履職前向選民公開寫下“承諾書”,并根據其承諾的具體內容,高標準、嚴要求的履行其職務,向上級表達選民訴求,反映選民的實際情況,事后人大代表應回到原選區或選舉單位接受選民監督,兌現承諾。
2.述職評議制。由各級人大常委會或指定的相關部門制定書面述職規范,明確規定代表述職的方式方法、內容、程序、次數和范圍等。代表應當采取口頭或書面形式向選民述職,可以通過召開選民大會口頭述職,也可以向選舉單位提交書面報告進行述職。
三、完善我國代表聯系選民制度的思考
(一)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聯系規范
雖然憲法與代表法中都有對人民代表聯系選民制度的相關法律條文,但是其規定比較籠統,今后應該通過立法技術明確代表聯系選民的內容,推進聯系制度規范化,進而使之制度化和經常化,至少應對聯系選民的內容、方式和成效評價進行規范。其中聯系的主要內容應首先進行規范:一是選民匯報出席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情況,包括會議中提出的批評、建議和議案,并報告相關部門處理選民問題的進程等;二是召開選民座談會了解選民生活中的實際情況,解決群眾的困難;三是定期回訪選民體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匯集選民意見和建議向相關部門匯報;四是宣傳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組織選區活動和參與選區公益事業。
(二)強化代表意識,推動自覺履職
代表是否能夠積極主動聯系選民,首先取決于代表意識的強弱。個別代表責任意識不強,積極履職意識比較淡薄,在思想上并沒有將與選民溝通放到應有的位置;這也導致在行動上則更加消極被動,甚至有些代表從來沒有聯系過選民,嚴重影響選區和選民的利益。因此,這就要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有關機構加強代表聯系選民制度的宣傳力度,提高代表的重視程度以及代表的履職意識,通過培訓提高代表聯系選民的能力,拓寬聯系的方式,注重因時制宜和因地制宜,不斷增強代表履職的使命感和責任感,督促其將聯系選民轉化成為他的自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