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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藝術評鑒 2022年11期
作者:扶燕
摘要:侗族大歌作為侗族人民的“活教材”,教育品質上具有“以歌傳史”“以歌易俗”“以歌養心”的特征。教材屬性上具有類型豐富、體量龐大,融思想性、知識性、音樂性于一體的特點。
關鍵詞:侗族大歌 教育品質 教材屬性
侗族大歌是侗族人民世代創造的“文化百科全書”,涵蓋侗族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漫長的歷史長河中,侗族大歌一直發揮著“以歌傳文的”教育作用,它引導侗族人民熟知民族歷史,掌握民族習俗及規范,建立民族身份認同。侗族大歌有著豐富的種類和龐大的體量,是侗族人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活教材”。
一、侗族大歌的教育品質
(一)“以歌傳史”——唱誦歷史
1958年侗文創制前,侗族沒有文字,因此可以說,侗族人民唱歌即是唱誦歷史。
關于侗族的族源問題,學界沒有定論。學者廖楊認為:“作為中國古代百越民族集團的后裔,侗族約在唐宋時期發展為一個獨立的民族實體。侗族是土生類型的民族,從古至今生活在中國南方,一般都經過氏族、部落、部落聯盟的發展歷程,經歷了族群、族體的分化或組合,其形成方式常表現為原生形態。”對于侗族的族源問題,“民族歷史學界、特別是侗族歷史研究學界比較統一的看法是,侗族來源于百越的一支,或者說是古代越人的后裔。”
侗族形成何時?《侗族通史》一書列舉了三個觀點,“一是形成于秦漢時期;二是形成于隋唐時期;三是形成于唐宋時期。”學者廖君湘認為,侗族于宋代初步形成獨立的民族。
現今侗族人民主要居住在貴州、湖南、廣西三省。《侗族通史》對我國侗族人口的分布有記載:全國侗族人口有2879974人,主要聚居省份為:貴州省1431928人,占全國侗族人口49.72%;湖南省854960人,占全國侗族人口29.69%;廣西壯族自治區305565人,占全國侗族人口10.61%……
侗族聚居地劃分為南北兩個區域,“根據1956年侗語普查時掌握的材料,每個方言區各分為3個土語。按現在新掌握的材料,南部方言區還應該劃出一個土語,也就是說,南部方言有4個土語。”
侗族歌謠即是侗族歷史。如侗族古歌《章良章妹》生動闡釋侗族先民對早期人類歷史的認識:
《章良章妹》反映侗族先民對人類起源歷史的認知,有著典型的神話思維。神話作為侗族先民認識世界的方式,在侗族先民的文化活動中具有重要作用。《章良章妹》這首古歌體現出侗族先民對人類從何而來這一問題的樸素思考。時至今日,侗族人民仍堅守歌唱這種古老的歷史傳承方式,傳唱民族的歷史。
(二)“以歌易俗”——優化民俗
侗族大歌流傳于侗語南部方言區,該區域侗族民俗活動保存較為完整,在該區域民俗活動中占據著重要位置。
1.侗族大歌流傳區域
侗族大歌流傳的中心區域為今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縣、從江縣的部分地區,邊緣區域為廣西三江侗族自治縣的榕江河沿岸及貴州省榕江縣的小部分地區。侗族大歌流傳的區域占地面積1000平方公里,人口20余萬。該區域地形地貌較為復雜,自然生態未受到嚴重破壞,適宜農業生產和居住。區域內地勢普遍呈現西北高,東南低的特征,這一地區山丘重疊、峰巒起伏、溝壑遍布,都柳江是一條可通小船的水運交通線。“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宜居的自然環境,滋養著侗族人民崇尚和諧的心靈。
2.唱歌以豐富民俗
侗語南部方言區有著較為豐富的民俗活動,唱歌是這些民俗活動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如“侗年”“六月六”“吃新節”等侗族傳統節日。以“吃新節”為例,侗寨里的各家各戶在過節期間,通常會邀請鄰近侗寨的親友及歌隊到本寨中做客,各寨歌隊在“吃新節”期間進行對歌交流,常常通宵達旦。通過不知疲倦的對歌,各個歌隊交流了歌技,溝通了情感,用歌聲進一步鞏固民族習俗,為侗族大歌的保存營造了穩定的社會環境,也使這種侗族文化基因在歷史發展中逐步形成穩定的傳承體系。正如我國著名的民族音樂學家黃翔鵬所言:“各地民族生活中世代相傳、至今不絕的音樂,其中與祭祀祖先、敬神、民族史詩相關的內容,具有不容侵犯的“神圣”性質,自有嚴格的傳承規矩,一般都能保有千年而基本不變的面貌。”
民俗活動是侗族大歌得以發展的文化土壤,侗族大歌是民俗活動得以豐富的重要內容,二者相輔相成,共同構成多彩的侗族文化。
3.唱歌以優化民俗
我國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曾提出:“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孔子肯定了美好的音樂在轉變社會風氣,改變民風習俗中所起的積極作用。民俗活動中唱大歌是在傳遞一種團結、和諧的侗族傳統生活觀,引導人們構建和諧的鄉村社會,對于優化民俗起著春風化雨的教育作用。具體來說,侗族大歌作為一種集體參與的民間合唱,強調聲音的自然諧和之美,要求歌手服從歌隊的統一組織,注重歌手之間的配合與協作,歌手既要認真完成自己所在聲部的歌唱,又要聆聽和聲效果,可以說,演唱侗族大歌就是每一個侗族人民融入族群民俗文化的實踐活動。
(三)“以歌養心”——涵養心靈
侗族民間俗語“飯養身,歌養心”道出侗族大歌在侗族人民精神生活中的重要性。
1.侗族大歌具有的精神意涵
侗族大歌使每一個侗族人民的精神生活獲得了歸屬感。侗族大歌是以歌隊(歌班)為單位進行組織的歌唱活動,民間歌隊(歌班)成員是同一侗寨中性別相同、年齡相近的歌手,歌手之間具有相似的生活背景和文化經歷,更容易形成相似的精神共鳴,在歌唱中獲得精神生活的歸屬感。對每一個侗族人民而言,侗族大歌提供族群文化學習范本。侗族大歌用侗語演唱,凸顯侗語這種文化符號的流暢性、普適性、規約性。具體來說,作為個體的每一個侗族人民使用語言的自由理性不可能擺脫族群長期形成的規范和約束,每一個侗族人民使用侗語不是絕對自由的,其理性思維需按照族群的價值系統進行表述,每一個侗族人民必須受到族群文化傳統的限制。因此,從這個層面上說,侗族大歌為每一個侗族人民提供了一個學習族群文化精神的范本,而每一個侗族人民對族群文化精神的學習,又促進了以侗語為基礎的族群文化精神得以長期存續和發展。
2.侗族大歌反映的精神追求
侗族人民敬畏自然,敬畏生命,倡導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精神理念。恰如貴州省從江縣遠近聞名的侗族歌師梁維安認為:“侗族人民以天地為祖,以自然為師,而人只是天地間的過客。”這句樸實的話語,反映出侗族人民重視人與天地萬物和諧共存的精神追求。今天,人類社會面臨種種生態危機,侗族人民崇尚的精神理念因而具有重要的意義。人類為了自身的發展恣意破壞生態,導致生態失衡已帶來一系列嚴重后果,讓我們面臨著嚴峻的考驗,促進我們深入思考人與天地萬物之間的關系,應該是共生,不應是為了人類短期發展而對自然無止盡的掠奪。
二、侗族大歌的教材屬性
(一)豐富的類型與龐大的體量
在逾千年歷史發展中,侗族大歌已形成豐富的類型和龐大的體量。
1.侗族大歌類型豐富
關于侗族大歌的分類,前輩學者已做大量研究,筆者沿用張中笑先生的總結,將這些分類研究整理為三分法、四分法、六分法。第一種三分法的代表學者是薛良。他將嘎老(大歌)分為嘎老、嘎索、嘎龔三類;第二種四分法的代表學者是蕭家駒。他將嘎老(大歌)分為嘎老、嘎所、嘎窘、嘎節卜四類;第三種六分法的代表學者是張中笑、王化民、張勇。張中笑、王化民將“多聲歌”分為嘎老、嘎所、嘎錦老、嘎臘溫、耶、嘎莎困六類。張勇將侗族民間合唱歌曲分為鼓樓大歌、聲音大歌、敘事大歌、禮俗大歌、兒童大歌、戲曲大歌六類。可見,大歌的類型極為豐富。
2.侗族大歌體量龐大
侗族民間歌師較多,歌師掌握的大歌體量難以統計。如,據黎平縣文體廣電旅游局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中心2016年統計,黎平縣2016年侗族大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有11位,國家級傳承人1位,省級傳承人4位、州級傳承人6位。11名歌師掌握的大歌,以每人60首計算,總計就是660首,其中還不包括歌師不斷創編的大歌,可見歌師掌握的侗族大歌數量龐大。
(二)融思想性、知識性、音樂性于一體
侗族大歌具有教育引導、知識建構及音樂傳承三個教材特征。
1.侗族大歌的教育引導性
霍爾巴赫提及:“每個人生下來的時候都帶著一些強弱不等的感情……我們愿意把人造成怎樣,就可以把他造成怎樣。”教育,在每個人的成長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青少年時期接受的教育,為每個人的一生奠定堅實的基礎。侗族大歌中的兒童大歌,思想積極,自然活潑,對于少年兒童的性情涵養、文化學習、情感培養有著積極的引導性。侗族大歌的學習是集體性的文化活動,青少年在學習侗族大歌時,這種引導性顯得更為明顯。
兒童大歌《螞蟻歌》教育侗族少年兒童向螞蟻學習,從小要團結友愛。團結友愛是侗族人民推崇的文化精神,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螞蟻歌》中的“眾心齊,巍巍泰山也能移。”將中華民族團結友愛的美德融于歌聲之中,生動有趣,寓教于樂。
2.侗族大歌的本土知識構建性
侗族人認為“萬物有靈”,和諧為美。兒童大歌《侗家愛水又愛山》, 引導青少年要熱愛自然,敬畏自然。夸美紐斯曾這樣論述和諧對于人的重要影響:人愛和諧,渴求和諧,這是很明顯的……假如不是因為一切和諧的事物全都合乎自然,能為自然增加生氣,而一切缺乏節制的事物則與自然相反,對自然有害,此外還有什么原因呢?
兒童大歌《侗家愛水又愛山》將“萬物有靈”,和諧為美的本土觀念蘊含于音樂中,使侗族兒童幼小的心靈獲得本土知識的啟迪,于潛移默化中對侗族兒童進行本土知識的構建。侗族將“萬物有靈”的觀念滲透于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對人們的現實生活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
3.侗族大歌的音樂傳承性
侗族大歌作為侗族音樂的典型代表,充分展現侗族文化 “和諧、自然、詩意”的顯著特征,使之具有自然優美,歌唱性強的音樂特點。如,兒童大歌《捉螃蟹》,音樂語言靈動、簡潔,使兒童宜于學唱,在歌唱中逐漸熟悉侗族音樂常用的五聲羽調式,進而對侗族音樂的基本特征有著初步的認識。《捉螃蟹》的音樂橫向旋律進行中,窄音列“羽 宮 商”、窄音列“商 角 徵”、近音列“宮 商 角”的連接頻繁出現,使得音樂橫向旋律發展呈現自然流暢,平穩而不失動力的特征。橫向的旋律音之間以二度音程、三度音程為主,以純四度、純五度音程為輔,旋律音之間的音程跨度整體較小,體現侗族大歌“和諧”的音樂審美觀。《捉螃蟹》的音域在一個八度之內,充分發揮童聲演唱的嗓音優勢,整首大歌展現侗族音樂自然和諧的特點。
可以說,音樂風格鮮明的大歌,逐步內化為侗族少年兒童的母語音樂文化印記,成為侗族少年兒童未來文化生活的財富。因為“一切事物的本性都是嬌弱的時候容易屈服,容易形成……它們一到陳舊的時候就不會這樣了……他們必須在它們很小的時候選來作這種種用途;否則他們便會勞而無功。”
(三)與學校教學相似的原生傳承方式
侗族大歌的民間傳承依靠歌隊這種穩定的教學組織得以長期延續,作為一種有秩序的教學方式,其與學校教學有著以下相似之處:
1.受教育者面廣
我國現行的九年制義務教育是國家提高全民文化素養的大政方針,要求不同地區的適齡兒童必須入學接受9年義務教育。侗族大歌流傳的侗寨,兒童不分男女,不分家庭狀況,只要年滿5、6歲就跟著歌師進入歌隊學習唱歌。侗寨里的孩子學習侗族大歌是全體參與,這與九年制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入學必須全面覆蓋具有相似性。“在人身上,惟一能夠持久的東西是從少年時期吸收得來的……最謹慎的辦法是,在很小的時候,就去把人形成到合乎智慧的標準”而讓侗族兒童全面接受侗族大歌的教育,則是侗族人民智慧的選擇。
2.教育場所穩定
學校以教室為固定教學場所實施教育活動,使學校教學保持著統一與穩定。侗族大歌以侗寨為教學場所對青少年進行傳歌,確保傳歌活動的正常化和長期化。正如夸美紐斯所言:“當一個種樹的人在森林和灌木間經過,發現一株宜于移植的幼樹時,他并不把它種在原來發現的地方,他會把它掘起來,種在一座果園里,和千百株別的幼樹一同加以照料……所以像為果樹修果園一樣,也應當為青年人修建學校”。學校教師以教室為固定場所對同齡學生實施教學,歌師以侗寨為固定場所對歌隊隊員進行傳歌,二者有著穩定的教育場所,都以合適的教學方式對程度相似學習者進行教導。教育者與受教育同在穩定的教學環境,教學活動能夠得以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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