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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出口貿易在促進技術和資金快速積累的同時引入了環境污染,經濟增長與綠色發展之間的矛盾逐漸凸顯。在經濟高質量發展階段,產業出口優勢和貿易政策設計需要新的定義和依據。為此,首先結合理論機制,利用市場供需和中央-地方政府博弈等框架從環境排放輸入國的角度分析環境成本對一國出口結構和政策傾斜的影響,并探討具有顯著環境外部性的高耗能產業在我國迅速發展的原因和現實特征。其次,使用1997—2017年的投入產出數據,從增加值和環境污染兩方面測算高耗能產業出口的隱含社會福利變化。研究結果表明,對環境外部性的忽視會刺激高耗能產業的生產和出口,阻礙出口結構的優化升級。全球金融危機后高耗能產業出口對企業經營、財政收入及勞動崗位創造的帶動作用持續減弱,而隱含成本卻不斷增加,造成了約3%的福利損失。若將這部分成本內部化于比較優勢衡量體系中,高耗能產業出口的凈經濟效益將明顯下降,市場競爭力減弱。同時,對環境外部性的忽視也會影響環境規制的力度,導致政策設計中“明降暗補”現象的出現。相比于國際平均水平,我國較低的環境標準會導致對環境損失的低估,從而影響貿易政策的精準制定?;谥饕Y論,在優化出口結構和設計貿易政策時,通過調整環境稅和碳市場的方式提高環境成本可以減少企業決策與社會效率的偏離;加強對高耗能產業的調控并針對不同產業特點實施過渡性政策有助于向高附加值、低污染的結構轉型;重建貿易優勢判斷標準能夠引導“污染天堂”的關閉。將環境成本內部化于經濟決策,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關鍵選擇之一。
關鍵詞 環境外部性;出口結構;貿易政策選擇;高耗能產業;成本收益分析
長期以來,我國以制造業為主的產業結構促進了經濟總量的快速提升,但這背后伴隨的是嚴重的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為了平衡經濟、能源與環境的關系,許多研究從供給側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電力改革實現化石能源的高效利用等角度入手,試圖為這一問題提供解答[1-2]。但需求側產業結構變動和政策選擇帶來的效果往往被忽視[3]。
眾多驅動產業結構轉型的因素中,貿易在經濟和環境兩個維度都具有深刻意義。我國于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出口導向戰略,通過減少貿易限制,以產品出口吸納就業、創造企業利潤并貢獻稅收,最終促進GDP的持續快速增長。為快速實現資金和技術的初始積累,貿易政策逐漸向生產能源產品、金屬制品、紡織及化工等高耗能產品傾斜,形成以高耗能產業為主的比較優勢。然而,對外貿易不僅是商品流動,同時也是生產要素的流動,包括勞動力、土地等狹義生產要素以及資源、環境承載力等廣義生產要素。對于一個經濟體,國際貿易使經濟和能源、環境的部分“脫鉤”成為可能。一個國家可以通過將生產活動“外包”到其他國家減少本國的能耗和污染,而接受“外包”生產活動并出口產品的國家將會承擔相應的壓力[4-5]。那么,在經濟發展新階段,環境成本對產業出口利潤的影響有多大? “污染天堂”該如何關閉?政府制定產業與貿易政策時需要考慮什么因素?針對這些問題的探討對科學評估我國出口結構的可持續性,厘清環境外部性在產業發展和政策制定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1 文獻綜述
為系統地描述貿易與環境之間的關系,以“污染天堂假說”為代表的一系列理論應運而生。該假說的主要觀點是,環境規制的差異會影響一個國家的比較優勢,污染密集型產品的生產會從環境標準高的經濟體流向環境標準低的經濟體,以降低污染的治理成本[6]。同時也有學者提出“污染光環假說”,認為環境標準的差異會促進FDI的流動,而FDI帶來的先進技術和經驗會提高出口國的環境質量[7]。然而,“污染光環”和“污染天堂”兩種機制是可以并存的,因為發達國家的生產外包(將污染轉移到出口國)和技術擴散(通過投資提升發展中國家生產技術的清潔水平)活動經常是同時發生的。從規避污染責任向國內轉移的視角出發,我國近年來關于“污染天堂”的研究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林季紅和劉瑩
[8]發現環境規制是否會引起我國污染排放的增加取決于對環境規制性質的界定。楊子暉和田磊[9]通過面板協整分析表明對我國不同地區而言,貿易越開放,當地環境惡化的壓力越大。
對一個國家是否成為“污染天堂”的識別本質上是對出口貿易中隱含污染排放轉移量的測算[10-11]。隱含排放是指產品的生產或者服務提供過程中所引起的直接和間接排放(例如環境污染物或溫室氣體排放)。狹義的污染物并不包含溫室氣體,但由于溫室氣體排放與其他環境污染物排放一樣可能造成顯著的環境影響,因此在很多研究中將溫室氣體排放與其他環境污染物排放并列看待。Lin等[12]基于投入產出分析發現2005年中國基于生產的碳排放超過了基于消費的碳排放,即在當前的氣候政策和國際貿易規則下發生了碳泄漏,其中發電等耗能較大的部門的貢獻率超過35%。王奇等[13]和Liang等[14]分別以SO2和大氣汞為研究對象,得出了“發達國家應為發展中國家的污染物排放承擔部分責任”的結論。
綜上,發展中國家在獲得貿易收益的同時轉入了大量污染排放已成為共識。然而,我國以高耗能產業為代表的比較優勢為何仍未消失?國內政策對于此類污染排放較為嚴重的產業的支持為何仍在持續?這很大程度上源于對環境外部性的“忽視”,即公眾和政府并不明確這些轉移進來的污染排放會造成多大的經濟損失。已有的文獻大多關注的是某種污染物的轉移足跡及轉移數量,或從國際視角強調貿易中外部性的存在和排放責任的承擔主體。然而,在缺乏收益側的對比時,這些結果并不足以證明排放物轉移對產業出口優勢的影響。與此同時,對于政策制定者,理解環境外部性影響一國經濟結構和政策設計的背后邏輯對政策導向和長期措施的確立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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