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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到2020年我國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農民收入倍增的宏偉目標。我國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在于實現農村的小康社會。沒有農村的小康,就不可能實現真正的小康,而實現農村的小康社會的重點在于促進農民收入的增收。
一、農村社會結構的轉變
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業生產率的提高,農村一部分剩余勞動力開始流向城市,一些外出打工的農民,憑借著辛勤勞動,成為了百萬富翁和企業的技術骨干。同時,隨著我國農村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一些外出農民開始回鄉創業,又推動了農村城鎮化和農村經濟、就業結構的變革。此外,國家加大對“三農”的投入,新農村建設突飛猛進,城鄉間的經濟發展趨于協調。
二、當前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分析
(一)如何實現城鄉經濟聯動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實踐的順利進行,我國經濟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居民的收入水平得到顯著提高。但時,在城鄉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國城鄉經濟的差距越來越大,出現了城鄉二元經濟現象,嚴重影響我國整體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當前是我國經濟增長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關鍵時期,如何實現城鄉經濟統籌發展,促進城鄉經濟一體化,是黨和政府在進一步深化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同時,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也進入“瓶頸”期,亟需進一步加強對農村經濟體制進行改革,完善農村市場經濟建設,促進要素在城鄉間自由發展,實現城鄉經濟聯動發展,以城帶鄉,推動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如何促進農民增收
隨著我國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農民的收入得到快速增長,但是總體上看,農民增長困難,城鄉的收入差距逐步擴大,嚴重影響我國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因此,在進一步推進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踐進程中,如何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多方位地實現農民收入的快速增長,是黨和政府今后農村經濟工作中的重點所在。
(三)如何轉變農村落后的生產經營模式
雖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經濟得到快速發展,農村的生活面貌得到很到的改善,但是農村經濟發展出現減緩趨勢,其最重要的原因在于農村落后的生產經營模式。生產力是實現經濟快速發展的根本動力,是形成科學合理的生產關系的保障。目前我國大部分農村的生產力水平仍很低,屬于典型的以牛、鋤、耕為主要生產工具的自家經營消費的小農經濟生產模式,生產技術含量低。同時,農業結構單一,主要以種植業為主,沒有形成農林牧副漁一體化的多種經營模式,作物品種單一,質量低。此外,農村市場不規范,農村資料開發利用率低;當前,我國農村市場不健全、交易不規范、網絡化程度低、農產品流通市場量小,嚴重影響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而市場的不規范,造成農村的資源開發力度低,資源浪費嚴重,無法促進農村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實現資源的經濟價值。因此,如何轉變農村落后的生產經營模式,推動農村市場經濟建設,是進一步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所在。
(四)如何實現基層政府職能轉變
農村經濟的發展既要靠市場在經濟運行的基礎作用,也需要基層政府發揮其調控作用。而當前我國基層政府的種種弊端,沒有完全充當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角色。基層政府的弊病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政府機構繁多,財政給養人員過多,使基層政府的運行成本太高,財政負擔過重,嚴重影響基礎政府財政投入到農村經濟建設的規模,最終影響農村經濟發展;二是基礎政府干部的綜合素質不高,缺乏一定的經濟管理知識,鄉鎮干部專業技能知識主要靠自學,理解不透徹,往往存在教條主義和經驗主義,對農村經濟發展產生嚴重不利的影響。三是基礎政府經濟管理職能不明確,機構設置臃腫,造成對經濟的多重管理的局面,各部門的分工不明確,因此,在涉及到責任時候各部門相互推諉,不能更好地發揮其相關經濟管理職能,其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基礎政府職能如何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怎樣更好地為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是在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必須要解決的課題。
三、繼續深化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對策
(一)統籌城鄉經濟一體化建設,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
城鄉分割體制不僅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而且阻礙了我國城市化進程,最終不利于我國經濟的發展。因此,在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推進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要積極推動城鄉經濟一體化發展,實現城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和社會平等地位,尤其要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為此,要從規劃入手,建立城鄉經濟一體化的相關機制,完善城鄉一體化的基礎設施,連接城鄉統一的市場,推動城鄉商品、勞務、資源的自由流動,實現城鄉經濟的聯動發展。
(二)拓寬農民收入渠道,著力多方面增加農民收入
放寬創業門檻,加強對農民創業的扶持力度,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多層次、全方位地鼓勵農民的創業;同時加快農業的現代化建設,積極支持對農產品的深加工,提高農產品的勞動附加值,增加農民的收入;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尤其是農產品加工企業,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提高農民的收益。此外,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能,保障農民在土地上的合法收益。
(三)大力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生產經營模式的轉變
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提高農業生產率,擺脫傳統的農業生產模式;積極鼓勵發展立體化農業,因地制宜,形成農林牧副漁立體化農業,多方位提高土地的收益;規范農村市場,逐步完善農村市場的管理制度,保障合法經營,推進農村市場化建設,以市場化帶動農村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促使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四)轉變基層政府職能,更好服務農村經濟發展
明確基層政府各部門的經濟管理職責,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確保基層政府更好地履行其相關職能;加大對農村的財政投入和基層政府的財政審核和監管,確保各種財政投入落到實處,保障農民的利益;加強對基層政府管理干部的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更好地管理農村事務;把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的增收列入對基層政府干部的政績考核機制中,通過激勵機制,促使基層政府職能的轉變,更好地服務于農村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