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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創新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與經營性服務組織的融合發展機制,對于完善我國農技推廣體系、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我國農技推廣融合發展目前已經探索形成了兩種模式,即聯合示范模式和以經營性農技推廣為中介的融合模式。農技推廣融合發展應充分發揮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的各項職能,全面提升經營性服務體系的服務質量和效益,并促進科技成果入鄉轉化。農技推廣融合發展中仍面臨一些挑戰,應強化政策頂層設計,推進公益性機構改革,創新經營性組織服務機制,進一步完善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與經營性服務組織融合發展機制。
【關鍵詞】農技推廣 公益性服務 經營性服務組織 融合發展
前言
技術創新是中國經濟由“高速增長”轉變為“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動力(鄧菁、肖興志,2019)?;ヂ摼W、云計算、大數據等以新型信息通信技術為核心的新技術變革,帶動農業高新技術的研發和推廣,使得科技成果的量化、物化、規范化、集成化程度越來越高,為農業技術的產業化發展創造了條件。新技術革命成為我國農技推廣融合發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促進了公益性與經營性農技推廣的融合,減少了綜合技術的應用阻力,提高了農業科技轉化率和農業生產效率。因此,農業新技術革命的推進,為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與經營性服務組織的融合發展提供了支撐,為提高科技成果入鄉轉化水平奠定了基礎,有力助推城鄉融合發展。自美麗鄉村建設,特別是鄉村振興戰略提出以來,我國農村發展呈現快速發展的趨勢,但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協調的矛盾依然突出,城鄉收入差距懸殊、農村公共基礎設施薄弱、農業生產效率低下、農村發展不充分的問題仍然存在,并長期困擾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城鄉融合發展是化解這一突出矛盾的關鍵。城鄉融合之路是改革之路,更是創新之路,而要實現創新發展,離不開教育和科技(劉合光,2020)。
農業技術推廣作為科技興農的重要途徑,在繁榮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李博等,2013)。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經營性服務組織是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進現代農業建設的重要基礎(汪元發、劉在洲,2015)。因此,加快推進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創新,是促進科技成果盡快轉化成現實生產力的關鍵?!掇r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任務實施工作的通知》明確要以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為抓手,為農業農村發展實現“穩中有進、穩中向好”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和人才保障。隨著農業技術的推廣,逐漸形成了以農技推廣部門為主要力量,涉農企業、農業高校、農業科研院所、農村合作組織、農業技術中介、鄉土專家等多方參與的新型推廣體系,但面對農業農村發展新形勢、新要求,我國農技推廣體系顯現諸多不適應,如公益性機構人員活力不足、經營性服務組織主體無序競爭、經營性組織實力不強、地區發展不平衡,公益性機構與經營性組織協同度不高等(周海迪、孟慶軍,2017;高啟杰等,2015;郭仁世等,2019)。因此,為適應社會及市場發展的需要,應積極探索“強公益、活經營、促融合”的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路徑,將“行政與市場、公益與有償”充分結合在一起,調動社會多元主體參與其中,促進公益性農技推廣機制和經營性服務組織深度融合(龍瓏、平先良、曹勇,2018)。
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協調推進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戰略,要以農業高新技術為載體促進城鄉生產要素雙向自由流動和公共資源合理配置,提高科技成果入鄉轉化,加速實現農業現代化發展。因此,本文分析了我國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與經營性服務組織融合發展的典型模式、取得的成效和面臨的挑戰,并提出推動我國公益性與經營性推廣體系融合發展的對策建議。
公益性與經營性農技推廣融合發展的典型模式
為推動公益性農技推廣機制改革,創新公益性與經營性組織的有機結合方式,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推動城鄉融合發展,2017年以來,農業農村部在山東、陜西、湖北等地開展了公益性和經營性推廣體系融合發展試點工作,各地結合實際,在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發揮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的職能、提高經營性服務組織的服務質量和效率及創新二者融合發展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探索。筆者選取國內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較為先進的省市展開調研,深入了解農技推廣體系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公益性與經營性農技推廣協同發展的典型模式及經驗,為各地區進一步完善農業科技推廣融合發展機制探尋有效路徑。
公益性推廣機構主導的聯合示范模式。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的非競爭性、公共產品性質和效益共享性、外溢性等特征,使得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內在動力不足,長期積累的技術、信息、資金等資源也未能得到充分利用,未能充分發揮其自身特有的社會公信力;此外,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傳統的下鄉、進村、入戶等直接技術指導方式,難以覆蓋數量眾多、獨立經營的小規模農戶。因此,單靠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難以實現農技成果的有效轉化和推廣,需要借助經營性組織的力量。
聯合示范模式,是指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主動聯合經營性服務組織,為經營性組織提供技術支持和人力支持,發揮經營性組織的示范作用,向廣大農戶推廣新品種、新技術,為農民提供技術應用示范和技術托管服務,提升科技成果的入鄉轉化水平。二者在技術及人力資源方面的聯合共享,既能發揮經營性組織的人力、物力和資金優勢,也能促進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在合作、監督過程中的職能履行,提高技術傳播效率。
在聯合示范模式下,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主動聯合以涉農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為龍頭的經營性服務組織,為其提供技術支持。同時,農業科研、教育機構等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與經營性服務組織展開合作,為經營性服務組織提供專業的技術人才支持和相關的農技培訓。獲得公益性機構的技術支持后,經營性服務組織對技術進行轉化和示范應用,為農民提供優良種苗、先進適用設備、農資農藥等物化技術;或采用技術托管的方式,通過契約形式將農戶吸納入組織內,憑借自身的技術和經驗優勢,為農民提供生產技術指導、產品銷售及土地托管、機械托管、倉儲托管等服務。例如,山西省永濟市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圍繞當地番茄產業,集成示范推廣先進技術和番茄品種,建設冷鏈物流基地,面向農戶提供物流服務,解決番茄等果蔬預冷、保鮮、冷鏈配送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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