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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農業生產既然有了這樣大的發展,遂使全國經濟重心向南推移。天寶元年(742)人口統計,北方5道共有3042萬多人,南方5道共有2036萬多人,北方人口仍然多于南方。
一、問題的提出
精耕細作一般是指作物在栽培過程中,從整地到收獲所做的一系列的細致周到的技術措施。育種、改良土壤和改革工具等,屬于基本建設性質,不在上述過程的范圍內,但也很難截然劃分,一般需要這些基本建設來幫助做好精耕細作,有時甚至基本建設直接成為精耕細作的組成部分。
精耕細作是我國農業上可貴的優良傳統,給我們今天農業生產的躍進創造了有利的條件。為了珍視和發揚這一優良傳統,我們有必要摸清楚這一傳統的發生、發展規律及其影響。
我們近年編寫《中國農學史》,也涉及這個問題。這里牽涉很多方面,其中包括歷史分期問題。6月16日,我曾在南京歷史學會就這一課題作了報告,會后征求了意見,現將原報告提綱修改壓縮,寫成此稿發表。因為篇幅關系,只能提出一個粗淺的輪廓,以后有需要時再補充說明。
二、精耕細作傳統的發生
我國農業起源于新石器時代,距今六七千年以上,可能多至1萬年。精耕細作傳統發生于公元前5世紀左右,孕育于春秋,而奠定于戰國時代。
在新石器時代的原始社會時期,農業生產工具和技術都很幼稚,談不上精耕細作。到了能夠創造剩余產品,逐漸形成奴隸社會時,農業技術比以前有了進步,但是還很粗放,而且奴隸在奴隸主的鞭撻下從事農業生產,不會有生產積極性,也不可能產生精耕細作。
現在史學界對于西周和春秋是不是奴隸社會有爭論,但是對于戰國時代轉入地主制的封建社會則意見比較一致。在這一轉變中,鐵農具的出現和廣泛使用起了關鍵性的作用。
石制和木制農具的工作效率很低。商和西周雖有青銅農具,但使用不廣。鐵農具出現于春秋,至戰國而廣泛使用。近年已陸續有戰國時代的鐵農具出土,還在魏墓中發現使用畜力的鐵犁,而且孟子曾說“以鐵耕乎”,明白地指出鐵農具已經成為當時農業生產上不可缺少的工具。
鐵農具的廣泛使用,使工作效率顯著提高,小家庭有獨立經營農業生產的可能,而且只有小農經營才能發揮生產潛力。這樣就使原有的生產關系成為生產力發展的嚴重障礙,于是土地漸由奴隸主所有轉變為地主所有,耕作漸由集體轉變為分散的小經營。
在這一轉變過程中,生產者通過階級斗爭,逐漸獲得農業經營上的自由,生產多寡至少部分地直接關系到自己的利益,因而發揮了生產積極性,想辦法來增加生產。在小經營的范圍內,要在小塊土地上增加生產,那就勢必走提高單位面積產量的道路,也就是走精耕細作的道路。
再看當時文獻上所反映的農業技術:
《詩經》及其他春秋以前的書中,說到耕的地方不少,但沒有一處說深耕的。在戰國時代的作品中,深耕熟耰就變為通行語匯。施肥也是到戰國時代才受到重視。灌溉的起源較早,大發展則在戰國時代。適當密植作為獲得豐收的要訣,是戰國時代總結出來的一個突出的寶貴經驗。除草很早受到重視,但到戰國時代因農具改良而效率提高,并且把中耕除草的勤做多次和做得細致周到,提到很重要的地位,此外,還強調不違農時和因地制宜,也注意到選用良種和防治蟲害。這些就是精耕細作技術措施的具體表現。
所有這些圍繞著一個目的,就是增加生產,主要是提高單位面積產量。魏文侯時(公元前5世紀)李悝的“盡地力之教”,已經明白提出提高產量的要求,《荀子·富國篇》說:“今是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則畝數盆。”“善治”就是上述所列爭取豐收的技術措施。再探索一下戰國時代單位面積產量,每畝可以收到谷子百斤以上,已有較高的水平,這是精耕細作的結果。
我國在戰國時代開始有農學專書。這些農書雖已失傳,《呂氏春秋》中還保存了先秦農學的片段,其中有系統性的成套理論,已經稱得起粗具規模的農業科學。我國農學產生于此時,也不是偶然的,它是隨著農業生產實踐中精耕細作技術的產生而產生的。
所有這一切,明顯而一致地表示:我國農業精耕細作的優良傳統奠基于戰國時代。
再放大范圍來看:春秋戰國,特別是戰國,是我國歷史上一個變革劇烈的時代,也是有名的諸子爭鳴時代。這些上層建筑的劇烈變化,不能不是經濟基礎的劃時代變革所引起的。在經濟基礎變革的過程中,生產力的變化是動力,生產力發展到了一定階段,就會通過階級斗爭,沖破原有的生產關系,因而引起多方面的劇烈變化。此時社會生產力主要表現在農業上,在農業生產工具和農民所掌握的生產技術以及農田基本建設上。因此,這一時期的多方面劇烈變化的歷史,也幫助說明我國精耕細作的優良傳統孕育于春秋,而奠定于戰國。
三、精耕細作傳統的發展
(一)總說
從戰國到1840年,我國經歷了2300多年的封建社會時期。在這漫長的歲月里,精耕細作傳統有時發展很快,有時發展很慢,甚至有暫時的局部的停頓,但是總的趨勢是一浪推一浪,不斷在前進。
我國封建社會可以分為前中后三期:戰國至南北朝為前朝,隋至元末為中期,明至清鴉片戰爭前為后期。這里是根據生產關系劃分的。
(二)封建前期
封建前期以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小農經營方式的逐漸奠定為起點。奴隸制殘余的影響還很大。徭役繁重。秦國有爵者有役使無爵的庶人的權利,有使一般農民向農奴轉化的趨勢。東漢后期,地方豪強發展到建立堡壘,有自己的武裝部隊(部曲)和人身依附的農民(徒附),又有走向農奴化的趨勢。魏晉南北朝的士族有蔭客權利,也等于承認依附關系的合法。不斷的農民起義和統一政權的再建立,一再阻擋和打斷了這一趨勢。另一方面,曹魏屯田使許多農民成為國家佃戶。西晉在曹魏屯田和戶調制度的基礎上,加以損益而成占田課田制度,后魏又加以損益而成均田制度。主要精神在使耕者耕種相當土地(面積有伸縮,但在某種限度內)而負擔一致的租稅。這里實質是統一政權(王朝政府)向割據勢力(豪強)爭奪剝削對象(農民)。統治階級內部的兩種勢力互為消長。但是更重要的是農民的反抗斗爭與歷次大起義,使兼并與壓迫不能無限制的發展,保障或進一步使農民自己獲得經營農業生產的活動余地。這樣就保存了生產積極性,因而保證了精耕細作傳統的繼續發展。
這一時期精耕細作傳統的發展主要在黃河中下游。農田水利建設偏重在這一地帶。耕作的精細化主要表現在北方旱田,特別注重抗旱保墑。戰國時代已有種在低畦地的,西漢趙過發展為代田法,氾勝之又進一步發展為區田法。區田法綜合運用并發揮了深耕、施肥、適當密植、保墑、灌水、中耕除草等一系列的豐產措施,辛勤細致地集中使用于較小面積而創造高額豐收,可以說是我國精耕細作傳統一個非常突出的集中表現。輪栽、復種、施肥、選種等,都表現出顯著的進步。到了南北朝時,北方旱田使用的農具已發展到相當完備的程度,耕作技術已發展到相當成熟的程度。
這種現象,是和我國當時經濟文化中心在黃河中下游互為因果的。經濟文化中心原在北方,推動了這一地帶精耕細作傳統的發展;而精耕細作的發展,反過來促進這一地帶經濟的更加繁榮。戰國時代興起的大都會,絕大多數在黃河流域。秦漢的強盛,依靠黃河中下游為主要支柱。西漢人口十分之六以上集中在今山東全省、河南(東)部、河北南部、蘇皖北部及陜西中部。
南方的自然環境及其相應的作物栽培方法,和北方有許多區別。北方的先進技術,不能死板地搬用于南方。所以盡管春秋戰國到秦漢長時期內,北方那么繁榮,南方還是地廣人稀,遠遠比不上中原,要經過勞動人民的艱巨奮斗,改良土地,發展精耕細作,逐漸改變南方農田面貌,到南朝時才達到相當繁榮的程度。
(三)封建中期
隋唐的均田制度雖沿自后魏,但奴婢和牛不再授田,明白地消除奴隸制在土地所有關系上的殘余,而擴大對一般農民的授田。隋的輸籍法,又從豪強手中挖出大量人身依附的農民。唐朝手工業開始有行會,也反映豪強所掌握的奴隸經濟的削弱。隋唐的科舉制度,雖則還有一些門第限制,已是對士族壟斷仕途的積習作了一個沉重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