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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產業鏈 建設 重點
應該重點推動的產業鏈條確定后,通過什么樣的政策和舉措推動這些重點產業鏈條盡快發展壯大,就成為內蒙古產業鏈條建設工作的關鍵之舉。根據前述理論分析的借鑒,產業鏈的形成和發展既是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但在抓產業鏈工作上卻有其特殊的規律性。內蒙古產業鏈建設必須在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的原則指導下,遵循關鍵少數和功在其外兩個規律要求,從政府產業鏈建設的視角,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鏈主企業培育
鏈主企業也稱領軍企業、頭部企業或龍頭企業,主要是指那些經濟規模、創新能力、市場拓展、社會影響力等方面處于行業或地區領先地位的排頭兵企業。鏈主企業不僅主導著整個產業鏈的演進方向,同時也是政府調控產業發展的著力點。因而內蒙古必須把集中政策扶持鏈主企業作為產業鏈建設的關鍵抓手。
(一)努力培育大型龍頭骨干企業
大企業憑借其在行業中較高的市場份額,往往在議價能力、主導能力和品牌影響力等方面具有競爭優勢。內蒙古目前產業發展中存在著有支柱產業但無支柱企業的窘境,如能源重化工產業是內蒙古的優勢和支柱產業,但內蒙古至今沒有培育出像云南銅業、紫金礦業、山東黃金等全國知名的行業龍頭,為此內蒙古需要綜合利用并購、重組、租賃、托管、聯合等資本運營方式,盡快培育形成一批地方大型龍頭骨干企業。一是鼓勵同行業企業之間的戰略重組,進一步提升產業集中度。如內蒙古的煤炭、煤焦化、有色冶煉、氯堿化等行業,都需要加快同業橫向兼并重組步伐。二是支持上下游企業之間的重組,如煤電、煤電鋁、煤電化等企業重組,進一步放大一體化產業鏈的低成本優勢。通過產業重組傾力打造幾個實力雄厚、業態高端、體制機制創新的本土航母企業,在自治區形成一批具有創新帶動和鏈條治理能力的行業龍頭。
(二)抓好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
“小巨人”企業雖然當下規模不大實力有限,但由于在專業技術、特定市場、商業模式等方面具有創新性和引領性,是未來發展的潛力產業和前景企業。要在未來競爭中贏得分工優勢,就必須高度重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培育。一是積極推動大型企業開展外包業務。引導大型企業專業化發展,用更多的資源和精力投入專注于科技研發、專業生產、標準制定和品牌營銷等核心業務環節,把輔業和非專業化業務剝離外包,為“小巨人”企業發展代工、配套、服務等業務讓渡空間。二是扶持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立足專業優勢和特定領域,加大研發投入,創新產品和技術,打造核心競爭力。尤其要在內蒙古具有優勢的能源、醫藥健康、綠色農牧產品、裝備制造、新材料、電子信息等產業領域,著力培育一批細分行業骨干企業和成長梯隊,支持其強化質量和品牌觀念,引導其加強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管理提升,開展精細化生產、精細化管理、精細化服務,力爭在細分市場成為小而精、小而強的行業“小巨人”。
二、關鍵要素保障
要素賦存和供給條件是企業選擇產業方向和選址行為的重要影響因素,但在不同階段各類要素條件的影響又會不同。一般對于處于發展初級階段或低端產業來說,礦產、土地、能源、勞動力等傳統要素的影響較大,但隨著產業轉型升級,資本、技術、人才等高端生產要素的作用就會上升。而內蒙古培育產業鏈則既需要做好能源、礦產、土地等傳統資源優勢的“鍛長板”工作,更需要做好資本、技術、人才等高端要素供給方面的“補短板”工作。
(一)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
科技創新能力在區域產業發展和轉型升級過程具有龍頭和牽引作用,也是內蒙古產業鏈建設必須破解的短板。國家提出科技自立自強戰略為內蒙古改善科技創新條件提供了歷史機遇,內蒙古也制定了“科技興蒙”戰略,但針對科技創新實際,有兩個關鍵問題必須足夠重視。一是平衡好外源創新和內源創新的關系。一方面要積極爭取國家在內蒙古設立國家級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和布局大科學設施,把制約內蒙古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和卡脖子技術納入國家創新戰略,建立跨區域產學研創新聯盟及柔性的人才引進及科研成果轉化機制,借助國家資源和外部力量實現內蒙古科技創新水平的短期迅速提升。但同時必須把加強本土科技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作為解決產業轉型升級的治本之策。要引導內蒙古大學辦學方向轉型,提升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能力,并申請國家支持內蒙古圍繞優勢特色領域成立一批新的大學或技術學院。要加強對本土科研院所的改革和扶持力度,并在優勢特色領域成立一批專業科研院所。支持內蒙古本土大學和科研院所參與國家重大創新項目,建立國家項目培養地方人才的帶動機制。在自治區科技項目中強化對本土科研團隊的照顧機制,促進本土科研團隊在實踐中鍛煉提升和積累成長。在人才政策上內外一視同仁,避免“引來女婿卻擠走兒子”現象。二是堅持產業鏈引導創新鏈的突破路徑。深圳等地實踐證明,通過由科技成果到產業生成的正向轉化路徑往往效率較低,尤其是欠發達地區更難。對于科技創新和產業基礎都比較薄弱的地區來說,通過從產業鏈入手帶動創新資源集聚,在解決技術難題中不斷積累和迭代升級,才能實現產業發展和創新提升共贏。尤其要發揮好企業家在科技創新中的科技與產業對接點、資本與科技的粘合劑和集聚創新人才的梧桐樹作用,在產業鏈與創新鏈融合過程中形成需求引導型的創新能力提升機制。
(二)完善和提升金融服務體系
資本作為實體經濟的血液,不僅其本身是產業發展不可或缺的生產要素,而且是其它生產要素發揮作用的粘合劑。內蒙古金融業對經濟增長、財稅增加、就業帶動等貢獻較低,存在著體系不健全、融資渠道窄且成本高、服務模式落后等問題,必須把提升金融服務作為產業鏈培育和產業集群打造的先行舉措。一是繼續完善金融體系。大力引進國內外商業銀行到內蒙古設立分支機構,扶持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性商業銀行發展,著力構建多層次、廣覆蓋的銀行業機構體系。加快引進股票、債券、保險、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完善區域資本市場。二是拓展投融資渠道。加大力度爭取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地方債券和各類專項投資的同時,積極深化投融資體制機制創新,發揮政府財政性資金的撬動作用,通過資本金注入、補貼補助、設立基金等多種方式,引導金融機構擴大信貸授信規模,拓展債券、基金、資本市場等直接融資渠道。創新PPP、BOT等投資合作模式,廣泛吸納各類社會資本。三是創新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優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推動金融機構利用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進行業態和服務模式創新,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四是完善金融社會生態。針對許多企業對資本市場、資產證券化、互聯網金融等新興金融工具既不了解也不會用、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發育不足且管理不好、項目融資渠道單一且成本較高等問題,要加大金融知識培訓力度,提升政府和企業了解金融知識和應用金融工具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