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VIP學術指導 符合學術規范和道德
保障品質 保證專業,沒有后顧之憂
這篇質量管理論文發表了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特點以及存在問題,我國質量監管制度存在內容涵蓋范圍不夠的問題,建筑工程施工受到監管水平的限制,一些部門的職責分工存在問題,導致動態監管效率不高,面對這些問題需要提升工作素養,明確責任分工,使質量監管工作順利開展。
關鍵詞:質量管理論文投稿,建筑管理,工程質量,監管措施
1引言
建筑質量問題一直以來是人們極為關注的問題,在信息媒體發達的現在,一項嚴重的建筑質量事故有可能在社會中引起強烈發反響,使施工方、監理單位及建設方承受較大的輿論壓力。而當今的社會人們對于建筑質量要求更加嚴格,對建筑質量更加敏感,這就要求工程質量監管單位負起應有的責任,發揮對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作用,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得建筑工程質量得到合理的控制,為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的利益作出貢獻。
2質量監管的特點
建筑工程的監管工作首要的是安全問題,再次就是質量問題,是每一個建筑工程必須做好的工作,也是建筑工程項目的監理方以及相關的政府部門的工作職責。在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監管工作隨著社會的進步已經形成了一定規模的監管體系,并在不斷的完善中。我國的質量監管工作具有以下三方面特點:一是層次性特點,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構架的構建中,根據各單位、機構的管理目標進行了職責的劃分,監管工作主要有監理單位負責,施工企業在工程企業內部進行自查自控,而政府的主要工作是進行監督,并在省市縣各級設置了相應的監管部門;二是強制性特點,我國對于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管工作非常重視,并相繼的出臺了各種法律法規,對建筑工程的質量控制進行約束,這體現了對質量監管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屬于強制性的管理;三是復雜性特點,由于工程項目包含的內容較多,影響施工質量的因素較雜,相互之間交互影響,加大了質量監管的工作難度。
3存在問題分析
3.1監管制度問題
一項管理工作的完成離不開管理制度作為保證,工程質量監管工作也不例外,目前我國的對于工程質量地方監管已經制定了相關的管理制度,但總體來說,還不夠完善,這主要體現在制度的內容及涵蓋的范圍相對于工程質量監管的實際情況不夠全面,或者說存在一定的滯后性,這是由于我國的發展形式所導致的,一方面我國的建筑工程以極快的速的發展,建造技術日益更新,建造材料不斷改進,并越來越多的應用于建筑工程中,而另一方面工程質量監管制度的更新較慢,無法滿足建筑工程的發展形勢,這就形成了矛盾。另外,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復雜性特點,各項目又會由較多的子項目組成,施工工藝也因環境而不同,而工程監管制度沒有隨之細化,使得質量監管工作難以開展。
3.2監管水平問題
工程質量的監管工作職責的履行是由人來完成的,因此從某方面來說,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工作成效取決于職責履行者的工作水平。從現階段來看,我國的工程質量監管人員面臨著更新換代的時期,老一代的監管人員經驗豐富,但對于新生事物接受力不強,對當前建筑工程的發展缺乏適應性,新一代的監管人員正在成長,對于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較快,帶需要進一步的積累經驗,這就使得當前工程質量監管水平的提高較慢。另外,有些工程質量監管人員的素質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這些人員對于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或者通過監管工作謀取私利,嚴重阻礙了我國工程質量監管水平的提高。
3.3不合理干預較多
在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工程建設方會因各方面的原因對施工方提出要求,擅自敢于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對于建筑的功能、外觀、造價進行過多的干預,以滿足自己的要求,這種干預往往不通過各參與方的會審,缺乏專業性,使得工程的施工質量難以保證。有些建設方還有拖欠款項的問題,使得工程的施工難以為繼,甚至隨意加快施工進程,縮短施工周期,使得工程施工無法按照規范進行。某些工程業主也會對工程頻繁的提出工程變更,施工方案一改再改,臨時性的變更多,導致工程的施工與設計方案相差較大,不僅延誤了工期,還使得工程質量的監督與管理工作不好進行。
3.4監管職責問題
現階段我國的工程質量監管工作涉及到多個管理部門,由這些部門共同的UI對工程質量控制進行監督,但部門間的職責分工并不明晰,職責存在交叉現象,這就造成了在工程質量監管發生問題時出現了相互扯皮的問題另外,監管部門多,職責不明確,還往往出現簡單工作復雜化的問題,政出多頭,甚至有可能相互矛盾,著不利于監管政策的落實。
4監管措施淺談
4.1提高監管水平
如前文所提,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履責者是人,提高工程質量監管水平必須首先從提高人的工作水平和綜合素質做起。從事程質量監管工作的人員應當有良好的責任意識,對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有深刻認識,保證能在工作工程中與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規為依據,客觀實事求是的開展工作。同時還要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老一代的工程質量監管人員應當發揮帶頭作用,幫助新一代監管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并積極了解新生事物,盡快適應建筑行業的發展。新一代的監管人員應當加強專業只是的學習,善于總結經驗,發揮接受力強的特點,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應當做到:不直接干預施工,對于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當首先與監督部門做好溝通,與相關工程參與方商議后制定處理措施,不要引起施工的混亂;同樣監督部門也要減少對于施工的干預,應當制定一套合理的程序;工程質量監管還要與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相適應,既要維護正常的施工秩序,還要科學合理的開展工作,使監管工作成為工程項目建設的推動力。
4.2明確工作職責
目前我國對于工程質量的監督工作也在不斷的優化中,設置了多種不同的部門進行工作的開展,但應注意到部門間的職責交叉情況,這就要求在進行職責分工的確定時,要注意部門間職責的協調性,使得各部門相互補充、相互協調、各有重點的開展監督工作,理清各部門的工作流程,查找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疏忽,明確各監督部門的職責,落實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相關規范、政策制度,并以每個工作人員為單元,細分責任,防止出現相互扯皮的現象。另外,建筑工程一般由多方參與,各參與方對于質量監管的工作職責也不盡相同,不同的工程項目也會略有區別,因此也應當按照工程施工的特點進行職責的分工,對于超越職責范圍的不合理施工干預應當制定規范流程及措施予以避免。
4.3實現信息化管理
目前我國在信息化建設方面已經取得了極大的進步,各方面的條件也已經具備,信息化管理技術正深入各行各業,在質量監管工作過程中也可以利用信息化管理技術進行輔助,如目前國家大力倡導的BIM信息技術,已經成為我國在“十三五”發展時期的推廣重點,這有助于實現對工程質量的動態監管和提高監管的效率及成效。在進行工程質量的信息化監管時,注意相關資料的統計和分析,全面、精確的掌握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并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實現資料的共享,提高溝通效率,使工程質量監管工作能發揮最大的作用。
5結束語
綜上所述,目前工程質量監管工作中的不足既有人的原因也有制度方面的原因,也受到我國建筑工程的發展階段的影響,這是任何一個行業在發展過程中都會出現的問題,而對于工程質量監管的相關人員來說,應當正確對待工作上的不足,采取積極的措施,利用現代化的管理工具,不斷的完善質量監管體系,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控制在規定范圍內。
參考文獻:
[1]陳磊.淺析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江西建材,2016(3):278.
[2]郭景森.淺議建筑管理中加強工程質量監管的措施[J].企業技術開發,2015(20):161.
[3]隋文博.淺議建筑管理中的工程質量監管措施[J].黑龍江科學,2014,5(4):273.
作者:賴曉峰 單位:廣西建工集團建筑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
推薦閱讀:《智能建筑與城市信息》(月刊)創刊于1994年,由中國勘察設計協會主辦。國家級刊物。交流智能建筑設計的經驗,宣傳系統集成商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