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VIP學術指導 符合學術規范和道德
保障品質 保證專業,沒有后顧之憂
[內容提要]本文通過整理和分析經驗數據,認為共享單車與普通自行車一樣屬于低檔品,由此產生的低消費欲望成為在人們收入水平提高背景下拉低市場需求的重要力量,從而解釋了市場上之所以出現共享單車大量閑置、過剩的主要原因。
[關鍵詞]共享單車 低檔品 市場需求
《嘉應學院學報》是由廣東省教育廳主管、嘉應學院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綜合性學術期刊,全國學報,廣東省期刊,中國首屆《CAJ-CD規范》執行期刊。
一、問題的提出
白共享單車引入沈陽市,不僅在五顏六色的外觀上吸引了市民的目光,而且由于融合了互聯網技術,加裝了GPS,讓使用者能夠利用智能手機,通過線上支付、線下騎行,來滿足出行的需要,展現出與普通白行車不同的消費模式。可是,推出后時間不長,不為人們所期的現象卻出現了,大量共享單車閑置、堆棄,形成與國內其他投放共享單車城市類似的“共享單車墳場”,數量之巨,浪費之嚴重,可謂觸目驚心,同時還伴有消費者注銷賬戶,一些共享單車企業因營收不理想而退出市場,還在運營的企業則屢屢遭遇到消費者要求退押金糾紛,顯露出市場的無效率。歸結為一點,應該說從一開始,共享單車市場實際上就經歷著需求嚴重不足問題。那么,其中的原由是什么呢?
二、原因分析
自行車,作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出行交通工具,曾經在我國城鎮居民消費中獲得普及使用,一度成為家庭必備的“大件”,長期保持產銷兩旺,帶動市場繁榮。上個世紀末,我國作為人口大國實際上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世界白行車大國。經過幾十年發展,我國白行車制造業生產技術體系愈發成熟,產品愈發標準化,生產廠家普遍以利用規模經濟效應降低單位成本方式實現產出,銷售規模之大,卻未出現過像共享單車市場如此供給過剩的現象,市場出清,大體實現供求平衡。當然,供求力量對比隨時間呈動態,如果供給能力增強,那么需求如何變動將是左右市場均衡走向之關鍵所在。
按照微觀經濟理論,預算約束下的最優消費均衡決定商品的可持續被選擇,顯示需求的變動。本文截取1999-2006年時間段,選用遼寧省統計局公布的“城鎮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戶耐用消費品自車擁有量”代表有效需求,同時加入“城鎮居民家庭平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標(見表1)。從表1中可看到,到2000年,“城鎮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戶耐用消費品自行車擁有量”指標變動明顯趨緩,2002年后開始急速下降,而“城鎮居民家庭平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標在觀察時間段內則一直保持強勁增長態勢,2006年相比1999年,遼寧省“城鎮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戶年底耐用消費品自行成擁有量”下降了33.9%.而“城鎮居民家庭平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升了111.7%,突顯二者截然相反的變動方向。計算反映二者變動關系的需求收入彈性,由表中最后一欄表示。可見,2000年、2001年的需求收入彈性符號為正,但已趨近于零,表明有效需求對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幾乎沒有反應,之后各年就全部轉為負號,這按經濟學總結的規律:需求收入彈性大于零為正常的必需品或奢侈品(需求收入彈性大于1),小于零為低檔品或劣等品。可確認,自行車長期作為遼寧省城鎮居民耐用必需品,實際上2002年后已轉變成低檔品。低檔品意味著對于家庭或個人日常生活來說,就不再是必備品,即可有可無,消費欲望低,且收入越高消費越少。如果花錢為了消費升級,則是完全可以放棄的物品。隨著遼寧省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帶動新消費熱點頻現,2007年開始,省統計局甚至在《遼寧省統計年鑒》中將“城鎮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戶耐用消費品擁有量”指標系列商品中的自行車一項剔除不再統計,實際上證明了低檔品自行車已不能再代表遼寧省城鎮居民消費升級的方向的事實。2016年,遼寧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是2006年的2.7倍,可想而知城鎮居民對自行車的有效需求肯定會出現更大幅度的下滑。那么,更高的可支配收入勢必就需要有能替換低檔品自行車的更省力、更舒適、更安全、能遠行的交通工具相對應。來自沈陽市統計局的數據顯示,在自行車需求下滑的大趨勢下,沈陽市的消費動能轉換明顯快于省內其他城市,同樣作為出行交通工具,“城鎮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戶耐用消費品擁有量”指標系列中的“家用汽車”,由2007年的4輛一躍上升到2017年的38輛,增長迅速,真正代表了消費升級。
應該說,自行車由正常的必需品轉變為低檔品,市場需求萎縮致使自行車產業生產企業停產、轉產進行調整,是一個自然過程,完全由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導致的消費者支出發生轉換帶來的結果。這不能看作是對自行車市場發揮配置資源作用實現有效率均衡的否定。整體看,面對國內需求的急速下滑,自行車制造業企業以調整產品結構做出響應,緊跟市場研發推出高端的運動、越野、山地自行車,實現制造技術升級和產品質量提高,并通過擴大出口釋放產能,使自行車制造業得以可持續發展,是完全符合經濟規律的。與之相對照,當下用于“共享”的還是自行車,雖然加入互聯網體驗,但其代步功能與普通自行車擁有的實質上沒有任何區別。消費者之所以選擇共享單車出行,就是為便利地使用代步功能,而不是為了互聯網體驗。互聯網體驗除了幫助定位查找共享單車,更主要的是讓消費者體驗到如何保持快速支付是負擔,只有騎行自行車才會帶來滿足感。因此,結合上表中給出的經驗證據就可認定,擁有簡單代步功能的共享單車實際上也是低檔品,其作為費力交通工具的需求必同普通自行車一樣,也將呈逐步衰減態勢。
那么,以低檔品共享仍吸引的又是怎樣的需求呢?根據收集到的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隊公布的調查結果,在受訪的共享單車使用群體中,16 - 20周歲人群占比最高,達93.5%,顯然主要是學生和畢業剛工作的年輕人。這一群體的主要特征是,沒有工資或工資較低,屬可支配收入相對較低人群,這具有普遍代表性。通過觀察發現,包括沈陽市在內的許多城市,這一群體都構成使用共享單車的主力,而其他收入水平使用共享單車群體占比微弱,不代表主流。因此,基于共享群體特征和實際觀察,對比早期的工薪階層每天上下班都要使用普通自行車形成的龐大固定需求,筆者認為當前年輕人對共享的自行車使用需求具有隨機性。主要體現如下。
1.學生的主要活動范圍集中在校園,即使是高校學生,校園內出行距離也大多不超過“一公里”,付費使用共享單車有需求,但觀察中發現校園內有共享單車使用需求的還是少數,且強度不大,隨機性明顯,而頻繁離開校園掃碼解鎖選擇共享單車出行,根本不是學生日常的生活習慣,寒暑假期間校園中的共享單車就基本上處于閑置狀態。除學生外,雖然工作了的年輕人可能會因暫時頻繁變動工作,造成可支配收入不穩定,促成對低收費共享單車使用需求在一段時間內有所增加。但可以確定的是,隨時間推移收入水平提高,會不斷有使用者要求退押金,退出對低檔品共享,從而帶動共享群體規模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