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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改革開發初期,建設森林公園的初衷是通過開展森林旅游幫助林場實現脫貧解困的目的。但是,在其發展過程中,經營管理者意識到森林資源保護對于森林旅游的發展至關重要。因而,森林公園的發展掛的是商業開發的牌子,做的是生態公益的事。
1經濟收入的影響
十一屆三中全會后,發展經濟成為國家與地方政府最為迫切的任務。絕大多數國營林場均處于老、少、邊、窮地區,如何揚長避短、脫貧致富是當前林場的共同困境。大多數國營林場立足于林場自身的資源與技術條件,調整林場產業結構,廣開生產門路,揚長避短,外引內聯,引進資金與技術,加強林場資源的開發利用,發展商品生產。森林公園的開發與建設對國有林場的脫貧解困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以張家界國營林場為例,自1958年建場以來,經過20年的植樹造林,其森林覆蓋率由當初的10%上升到97%,是當時省、州的紅旗林場、先進林場。自1974年來,全省各種政府與林業會議相繼在此舉辦,與會者一致認為這里是一處神奇獨特的旅游勝地,要立即發展森林旅游業,向全國開放。例如,張家界國營林場在1979年就開始從事森林旅游的開發工作,旅游接待人數不到1萬人次,旅游收入約為1萬元。1982年,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成立,來張家界國營林場旅游的人數激增,達到8.36萬人次,旅游收入達到55.88萬元。1992年,以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為主體,與天子山和索溪峪兩個自然保護區等組合一體的武陵源風景名勝區列入世界自然遺產名錄,張家界的知名度進一步大增,當年旅游接待人次36.20萬人次,旅游收入達到2145.51萬元。2002年,以韓國游客為主體的入境旅游迅猛增加,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接待游客126.63萬人次,旅游收入達到5168.43萬元。從2009年開始,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的游客接待人次和創造的旅游收入與2010年呈現的變化相對較少,接待游客保持在230萬人次左右,旅游收入達16000萬元左右。具體請見圖2。在森林旅游的富民上,旅游發展后,周邊村民大量加入森林旅游產業,其經濟收入快速增長。如張家界的袁家界村,在1983年前,村民的主要收入來自農業和林業生產。1983年,袁家界村劃入張家界國有林場后,村民就開始從事森林資源看護、向導、餐飲、轎運、旅行社經營等工作。1990年后,村民又增加了賓館經營、挑夫、運輸等工作。1999年,村集體成立旅游運輸公司。2001年,張家界景區拆遷后,101人以土地工身份從事旅游管理工作。2010年,袁家界村提出“山上就業保生存,山下居住求發展”為理念的生態文明新村建設,旅游收入占村集體總收入的95%以上。村民由原來地地道道的農民轉變為旅游管理與服務人員、紀念品經營者或房屋租賃提供者。但是,也應該認識到眾多國有林場處于老、少、邊、窮地區,其可進入性差、旅游吸引物價值不突出、旅游人才缺乏等,嚴重制約其森林旅游的發展。例如,在改革開放初期,國有林場的收入與其他行業相差不大,甚至稍微高出一點。但是隨著國家現代化建設的進行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林場機械化水平不高、林場工人多、木材采伐限制,導致林場經濟收入急降,林業企業運營困難。從職工年平均工資看,大部分林場職工年平均工資低于全國和湖南省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甚至如云陽、五尖山國有林場的工資長期維持在低水平不變,職工生活極其困難。具體如圖3所示。正如五尖山林場一位退休工人所說,“工作三十載,踏遍兩萬七千畝;退休三年,退休金一百五十七元”。這就是眾多林業產業工人生活窘迫的真實寫照。
2森林資源保護的影響
近年來,國家明確國家森林公園的主體功能是保護森林風景資源和生物多樣性、普及生態文化知識、開展森林生態旅游。其核心管理目標之一是發展森林生態旅游,而森林生態旅游是以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森林自然景觀為前提,在客觀和主觀上都有自然保護的性質。從1982年建立的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面積為2466.67hm2,到2011年底建立757處國家森林公園,總保護面積達到1031.47萬hm2。具體如圖4所示。例如永州的九嶷山國家森林公園,其規劃范圍是100000hm2,但林場實際面積只有30000hm2,大部分是集體山林。從2007年開始,公園管理局與政府共同出資,租賃周邊村民山林13500hm2,按照生態公益林的補償標準,每年拿出近100萬元對其進行補貼。另外,將一個約2000人的托管少數民族村搬出山里,改變原有的靠山吃山,靠山砍樹,的生存模式,有效地達到了自然保護的目的。本文來自于《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學報》雜志。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學報雜志簡介詳見
3經營管理的影響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后,以市場來優化資源配置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與完善,要求國有林場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施戰略性改革,形成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把林業產業推向市場。國有林場從“種樹、砍樹”到“護樹、看樹”的過程中,其也在不斷調整內部經營管理方式,以積極有效地應對市場變化。如岳陽五尖山國有林場看到林場機構臃腫、人浮于事、與市場不對接等問題,將林場經營機構改革為旅游公司、資源公司、項目辦和后勤服務公司等四個組成單位,明確了責、權、利,經濟效益有一定的提升。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積極拓展園外經營范圍,發展租賃經營模式,近十年約有800名職工停薪下崗,由管理處支付其基本工資,從事餐飲、賓館酒店、旅游紀念品生產等活動,最高峰時在外托管企業16家左右。但由于對市場了解不夠、經營理念落后、管理不到位、法律糾紛等原因給管理處造成了近5000萬元的損失。總之,國有林場多處于半死不活的狀態,多以強調內部機制改革,與市場接軌不夠,職工文化水平低,創新能力不強,創新機制不完善,難以適應與滿足旅游市場的需要。另外,在黨對國有林場“改革、開發、搞活”的方針指引下,林業部從1980年起,就著手興辦森林公園,開展森林旅游。1981年7月,林業部提出:開展森林旅游、狩獵,要貫徹“以林為主,多種經營”的方針,本著“積極試點,量力而行”的原則,采取中央和地方合資興辦的形勢,進行科學管理,獨立核算,自負盈虧。1990年代初期,在“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形式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的精神指導下,林業部認為,要把辦產業真正放開,以轉換經營機制為突破口,把林業產業推向市場。因此,林業主管部門將國有林場當作“包袱”從省級或市級政府管理,下放到縣級政府管理,實行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但是,地方政府并沒有對國有林場旅游開發進行投入,更多地是將其轉變為地方政府安排“五大生”①、復員軍人和農轉非戶口人員的場所。進入21世紀,在“進一步發揮旅游業作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的作用”和“要把旅游業培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的精神指引下,地方政府將森林公園發展作為地方經濟新的增長點,地方形象提升的重要抓手,紛紛加大對國有林場森林旅游開發的投入,修建旅游公路、景區景點、賓館飯店等旅游基礎設施。然而,在森林旅游發展起來后,地方政府通過“人”與“財”兩個途徑干預森林公園的經營,使森林公園基本維持在“吃飯”財政的狀態,無未來發展的建設能力。以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門票價格為例,在1997年前,其門票價格低于100元,全部為森林公園所得,1997年門票價格調整為108元,2000年為158元,2005年為245元,其實際所得分別為42.35元,48.95元和57.75元,占總價格的比例為39.21%,30.98%,23.57%(見圖5)。另外,在2008年后,張家界市政府又從每張票分成中提走15元。還有,市政府將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門票收益抵押給銀行借貸6億元,年利息達到3000萬元,造成森林公園舉步維艱,職工工資不能按時發放,職工怨聲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