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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霍耐特 社會自由 市場
我們知道,市場經濟的良好運行必須以一定的規范性價值為基礎,如財產權的保障、自由交易、機會平等、契約精神等,但是關于市場與這些規范價值的關系問題,如這些價值究竟是外在于市場機制僅僅起到維持和保障經濟秩序的作用,還是內蘊于市場本身的核心價值,歷史上一直有著爭論。換言之,市場經濟僅僅是一個純粹的供求關系決定的經濟活動場所,還是同時承載著道德價值的規范性領域?比如,市場與自由關系的問題,市場主要是實現經濟自由的場所.還是因競爭與剝削帶來的貧富分化而產生實質的不平等與不自由的領域?
對此,市場中立論認為,市場僅僅是實現經濟利益和追求效率的場所,交易主體只需對成本收益進行策略性計算而使利益最大化就可以了。從這種市場中立論出發,又可以衍生出兩種不同的立場:一是自由市場論,它認為市場需要從道德規范中獨立出來.只有當市場按照自身純粹的經濟規律運行,即不受經濟以外的力量干涉時.市場效率才會最高;二是市場干涉論,它認為市場僅僅是資源配置的工具,本身并不具有任何道德價值,所以需要外在的規范與制度來限制市場的運行。如哈貝馬斯在其“系統”和“生活世界”的二分理論中認為,市場屬于作為社會制度和組織“系統”范疇,以效率為基礎的市場是價值中立的,本身沒有規范性價值,所以需要避免其對生活世界的入侵。而哈貝馬斯的學生、法蘭克福學派第三代代表霍耐特則對市場與道德價值的關系做了另一番解釋。本文將主要圍繞霍耐特的著作《自由的權利》來探討市場與規范性價值之間的關系問題。
霍耐特在1982年發表的論文《勞動與工具性行為》中,就肯定了哈貝馬斯對勞動與交互行為的區分?;裟吞卣J為,通過區分工具性與交往行為兩種行為,哈貝馬斯開啟了交往理性和交互主體思想轉向,但是霍耐特批評哈貝馬斯僅僅借助“系統”這一概念來理解市場行為,這就使他把勞動等同于工具性行為。由此他反對哈貝馬斯把道德實踐解放局限在生活世界中的交往行為中,因為這樣將會看不到工具行為領域的道德實踐斗爭。所以說,霍耐特早年就主張市場經濟行為與生活世界的規范之間存在內在關聯。
在1992年出版的《為承認而斗爭:社會沖突的道德語法》中,霍耐特提出,經濟領域不僅是各種利益紛爭的場所,還是為承認而進行的道德斗爭的領域。而這種從道德維度分析社會沖突的觀點在法蘭克福學派第一代的霍克海默和阿多諾到第二代的哈貝馬斯那里都是缺失的。道德斗爭在那里沒有位置是因為他們把社會領域錯置為“系統”,把經濟社會領域作為獨立于道德共識和主體同意的領域來處理。霍耐特在2011年出版的新著《自由的權利》中則進一步探討與詳細論證了規范性價值并不是外在于市場而是內蘊于其中的。他自稱這也是對“亞當·斯密問題”的一種探討,即《國富論》所代表的經濟理論和《道德情操論》所代表的道德理論能否統一和如何統一的問題。
一、規范性重構
相較于早期《為承認而斗爭》是以黑格爾耶拿早期手稿為思想資源,霍耐特的《自由的權利》是對黑格爾《法哲學原理》自由與正義理論的重構?!斗ㄕ軐W原理》常常被認為是一部保守的著作,霍耐特同樣有類似批評,如把19世紀的社會機制當作社會自由的完善形式,給當時的普魯士制度罩上道德合法性的光環,對于國家的浪漫化理解,無法理解的精神本體論等.但是霍耐特復興黑格爾的自由理論同時又試圖避免其絕對精神體系的形而上學預設,特別是希望通過規范性重構的方法來拯救黑格爾的保守主義。他放棄了黑格爾把歷史視為理性的自我展開的歷史進步主義.注重的是現實社會中自由機制的保存和再生產.繼承了黑格爾對康德政治哲學的批評思路?;裟吞刂赋?,以洛克、康德、羅爾斯為代表的正義論試圖在現存機制之外通過理性獨立地制定規范原則,然后運用到現存社會機制中,但并沒有去證明這些規范性原則自身是否合理。這種康德式的建構主義只有程序性的規范而缺乏具體化的內容,所以容易成為抽象空洞的原則。霍耐特認為,這種建構主義其實依附于規范性重構,因為原則本身就是從現實歷史過程中抽象出來的。同時,霍耐特的規范性重構也是對以亞里士多德、麥金泰爾等為代表的過于依賴傳統的思想路徑的超越。他批評沃爾澤、米勒、麥金泰爾等思想家都從現存的體制出發演繹其理論,而沒有證明這些體制本身的理性與合法性,這就容易陷入相對主義。
而《自由的權利》可以視為運用規范性重構的方法克服上述問題的嘗試。一方面,它提取現實中已經實現的機制化的內容作為規范性原則.以克服康德式建構主義的空洞性;另一方面,根據規范性原則對作為在現代核心機制中已經實現的體制加以理性證明,以克服依賴傳統的相對主義。所以說,規范性重構是理論概念和歷史現實的平衡,霍耐特解釋說:“現存的機制和實踐將按它們規范化的業績而排列起來進行分析和闡釋,在這排列中表示出它們對社會的合法化價值的社會表現和實現的意義。重構在與這個過程的連接中應該意味著.在眾多的社會習慣和機構中,只挑選和介紹對社會再生產來說不可或缺的那些習慣和機構;并且因為再生產的目的在本質上應該是通過由公認的價值設定的,規范性重構就相應地意味著.要將習慣和機制也按這一點在介紹中來進行排列,那些習慣和機制通過它們的工作參與對價值的穩定和轉換起著多大的作用。”實際上,規范性重構運用的是一種內在批判法.它從當代自由民主社會現實存在的規范、實踐和機制中探尋能夠保障個體自由實現的條件和自由的客觀內容,從中發現理性和合法化的內容并揭示自由的機制化原則。通過重構現存社會機制和制度中被忽略的規范性潛能,規范性原則同時具有實質性內容與合法性。
霍耐特對市場的討論是在社會自由的概念框架下進行的,而社會自由的概念是建立在對傳統上兩種自由,即消極自由和反思自由的批判性考察的基礎上提出的。消極自由是從霍布斯、薩特直到諾奇克所代表的思想傳統.它體現著主體擺脫外在的干涉和控制,獲得行動外在的解放的自由?;裟吞嘏u說,這種消極自由其實是以自然性、自發性和偶然性來決定行動,其實并非真正的自由。而反思自由則強調主體的自主能力,是個體的自我決定和自我實現的自由,它以康德意義上的自律或赫爾德的自我實現為代表?;裟吞卣J為.消極自由很難解釋自由選擇的任意性之外的內在條件,其問題是自由沒有向內擴展到自我關系和個體的主體性中,所以消極自由可能成為自身激情和欲望的奴隸。而反思自由同樣不完全,它抽象于厚重的機制化情境下的承認關系,而沒有往外伸展到客觀性的領域,于是缺少自由所需要的客觀條件。所以反思自由離不開實現其自身的社會條件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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