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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深入開展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的宣傳發動,全面落實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全力做好事故預防工作,進一步完善“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為建設“平安”創造安全和諧的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1、社屬各企業交通安全組織健全,職能作用到位,工作水平顯著提高。
2、安全監管到位,單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為零。
3、社會化宣傳教育深入,干部職工及其家屬交通法規意識、交通文明素質明顯提升。
4、事故預防機制進一步健全,科學預防事故能力明顯提升,交通死亡事故為零。
三、工作任務及措施
(一)完善工作機制,強化交通安全組織作用,全面履行交通安全防范責任
1、強化交安辦職能作用,完善安全防范體系。充分發揮交通安全組織作用,完善社會面交通安全防范體系,全面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工作。
2、明確安全防范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逐級明確防范責任,把責任分解落實到每個單位、每名法定代表人、每名交通安全管理干部、每名駕駛員。
3、督促單位嚴格落實機動車日常保養、檢查、維修制度,保持車輛機件符合安全要求,杜絕“帶病車”上路。
4、全面完善交通安全目標管理考核制度。結合全年交通安全中心工作,制定年度交通安全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加強對企業交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
(二)強化重點監管和責任追究。
1、加大對重點單位、重點駕駛人的安全監管機制。重點加強對市祥安煙花爆竹公司、眾生藥業公司、中大飯店和區聯社機關車輛和駕駛員的監管工作。
2、進一步深化交通事故責任追究工作機制。對交通違法、事故突出的單位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的領導、違法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采取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停業整頓等措施,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3、完善領導參與事故現場處置、分析工作機制。發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區供銷社分管領導、區聯社交安辦主任及車輛所在企業主要及分管領導,要到事故現場組織指揮事故處理、參加事故分析會等工作。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區供銷社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區聯社交安辦主任、車輛所在企業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到事故現場組織指揮事故處理、參加事故分析會,研究事故原因,制定預防事故措施。
(三)深化交通安全培訓及社會化宣傳教育,不斷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質
1、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開展文明交通活動,評選“文明駕駛人”、“優秀文明交通志愿者”。同時,要將“文明交通行動”實施情況,納入“先進單位”評比考核的范疇。
2、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培訓。按照全區交通安全培訓的統一部署,分期、分批對所屬單位法人、主管領導、車管干部、重點駕駛人、私車駕駛人開展交通安全培訓,進一步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干部職工的交通安全意識。
3、大力開展居民(干職工)交通安全宣傳。利用宣傳欄宣傳交通安全常識,采用印發交通安全資料,讓交通安全常識進企業、進家庭,促使居民(干職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