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思維定勢是針對目前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妨礙“積極一體化”推進的相關思維方式提出的基本對策,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經濟論文投稿:探究區域經濟一體化的論文范文,歡迎閱讀參考。
改革開放30多年來,粵港澳經濟在市場、資源及產業互補性的基礎上開展多向度的合作,并由此推動了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目前,粵港澳的經濟合作已處于誰也離不開誰的狀態。但是,由于粵港澳經濟發展是在探索中的“一國兩制”的環境中進行,區域經濟一體化在很大程度上深受著內地與港澳之間不同的經濟運行機制的約束及影響,因而無法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高效地整合資源,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向縱深方向發展存在著機制上的障礙。在國內外經濟競爭日益加劇的今天,若再任由區域經濟一體化無序地進行,粵港澳三地在國內外經濟體系中的競爭力將難以得到有效提升甚至會受到一定程度削弱。為此,探討優化基于市場路徑的區域經濟一體化機制,促使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研究顯得極為重要。
一、區域經濟一體化
(一)區域經濟一體化文獻綜述
早在上世紀50年代,丁伯根(J.Tinbergen,1954)便提出了經濟一體化的概念,并將經濟一體化劃分及界定為以消除歧視和管制制度、引入經濟變量自由化的消極一體化和以運用強制的力量改造現狀、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的積極一體化。i之后,巴拉薩(B.Balassa>1961)在接受了T伯根關于‘消極一體化”理念的基礎上,將區域經濟一體化定義為‘產品和要素的移動不受到政府的任何歧視和限制”,并將區域經濟一體化看成既是一種過程,又是一種狀態。國內學者更多地是從‘積極一體化”的角度定義區域經濟一體化,并將區域經濟一體化定格在一國范圍之內。如孫大斌(2003)認為,區域經濟一體化是具地緣關系的省區之間、省內各地區之間、城市之間,為于區域內實行地區合理分工、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源使用效率、促進聯合體共同繁榮,而在社會再生產的某些領域實行不同程度的經濟聯合調節,形成一個不受區域限制的產品、要素、勞動力及資本自由流動的統一區域市場的動態過程。他指出,因區域經濟一體化動力機制的存在,產業組群化必然導致區域分工、產業梯度轉移為區域成員提供了多贏的合作動力、產業融合化發展能加快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產業生態化可降減工業化的負外部性并實現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
?、購堄恿?2004)將區域經濟一體化定義為:在一定區域內,通過統一基本方略、規劃布局、發展政策及資源整合等措施,如建立合理的利益調節機制、健全有效的激勵約束制度等,以減少諸如城市重復建設、惡性競爭、行政壁壘等內耗,保證本區域內部各個方面運轉有序、分工科學、揚長避短和合作共贏,從而達到提升對外競爭力、區域整體利益最大化及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②孟慶民(2001)認為,區域經濟一體化是指不同的空間經濟主體之間為了生產、消費、貿易等利益的獲取,產生的市場一體化的過程,包括從產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向經濟政策的統一逐步演化。其反映的是狀態與過程、手段與目的的統一。
?、垡恍W者還從實施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具體思路及手段進行了探索,如:王瑛(2005)從區域經濟關系出發,提出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市場機制應以形成商流的集聚效應與擴散效應、產業轉移的多贏與合作、區域分工協作的專業化生產和自由市場的貿易一體化為基本著力點;④李瑞林、駱華松(2007)站在政府的角度,探討區域經濟一體化帶來的區域利益分配問題,指出區域經濟一體化只有在參與各方的福利大于合作前的福利水平且呈相對均衡化,才可能提增各方積極性。為防范區域經濟一體化中經濟利益受損或暫時延緩了經濟發展速度的一方可能的政治抵制,應該以多種形式給予利益補償;⑤李建勇(2006)從構建立法機制角度探討區域經濟一體化過程中,關于平衡及解決區域利益沖突的方法,提出建立規范中央和地方關系的法律體系、利用法律約束地方政府不正當的經濟行為等思路。⑥市場在資源配置中必須發揮決定性作用。這一最為基本的經濟學原理,在經過長期的實踐及艱辛探索之后,現也已成為國人的基本共識。筆者認為,“消極一體化”和“積極一體化”都是市場手段與行政手段的有機組合。區域經濟的消極一體化和積極一體化是相互密切聯系而又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雖然,“消極一體化”其中有不少需要運用行政手段得以實現,但畢竟其所運用的行政手段基本上都是建立在依托市場機制的基礎上的,因而消除歧視及管制制度、引入經濟變量自由化應該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本前提;在市場“盲區”或當市場“失靈”時,運用強制的力量改造現狀、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則可以在更高的層次上更為有效地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因而“積極一體化”
若能建立在遵循市場規律的基礎上,其意義也是顯而易見的。但若是漠視市場機制而過分地運用“積極一體化”的手段人為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只會因拔苗助長而適得其反地致使區域之間的合作走向畸形化。“計劃體制”下的區域合作就從來也沒有過成功的案例?;谶@樣的考慮,區域經濟一體化必須建立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即沿著“市場”的路徑同時在消極一體化和積極一體化兩個向度上進行齊頭并進式的推進,才能取得應有的成效。
從這一角度出發,本文將區域經濟一體化定義為,區位相鄰的相關區域,為優化資源配置效率、提升區域整體競爭力及有效促進區域可持續發展,在充分依托市場機制的基礎上(即按照市場路徑),區域內各地區主體就經濟社會領域的共同發展問題進行協商,進而通過運用不同的“消極一體化”和“積極一體化”組合手段,推行不同程度的經濟融合,以形成統一區域市場的動態過程或狀態。
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推進一般應包含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區域內區域需逐步實行相互對接的經濟運行機制,為區域經濟一體化在“消極一體化”的軌道上運行奠定最為基礎的環境。二是通過諸如優惠稅率、降低經濟要素價格及財政支持等行政手段推動區域經濟融合。三是消除妨礙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體制障礙,以促使不同的經濟要素能在區域范圍內順暢的流動,實現其價值的最大化。四是構建區域公共服務平臺,以在保障均衡公共服務的基礎上,既有利于培育的新經濟增長極,也能保障“邊緣地區”有效地納入有序發展的軌道。五是在宏觀上對整個區域的發展進行規劃指導,以使社會經濟發展能有較為明確的方向及預期。
(二)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特殊性
與國內其他地區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相比,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有其特殊性。粵港澳三地區位毗鄰、傳統區域文化同源及經濟聯系密切,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門分別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回歸后,三地的經貿合作也由原來的“國際性”轉化為“區域性”,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力地推動著粵港澳經濟的一體化進程。香港無論在過去、現在,還是未來均是珠三角乃至廣東及整個華南地區最大的經濟輻射中心之一;廣東省特別是珠江三角洲與港澳在經濟發展上作為一個整體,離開港澳便會變得并不完整,其經濟發展也會喪失一個強勁的動力源。但是,由于“一國兩制”和粵港澳分別從屬三個不同的關稅區(港澳均為獨立關稅區),國家對港澳實施“一國兩制”造成的制度和體制差異、使用不同的貨幣,以及港澳作為自由港實行高度開放的經濟自由政策體系,使三地的經貿合作存在著制度、體制差異及政策障礙,引發出偏高的交易成本:作為廣東加工制造業的國際性服務中心的香港對廣東的輻射無法完全能夠遵循市場經濟規律進行,而必須跨越不同的行政管理“邊界”,從而影響了區域整合的效率。①這一特殊性使粵港澳區域一體化成為內地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的試驗區及先行者。
二、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演變及其現狀評價
(一)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本路徑及特征
粵港澳經濟合作源遠流長,但真正意義上的經濟合作則起自于20世紀70年代末期。1978年內地開始實施改革開放政策后,港澳欲降低制造成本以維持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既有的低成本競爭力,而廣東則擬通過利用港澳的多種要素資源以實現經濟起飛,在互補優勢引導下,粵港澳便迅猛地啟動了經濟旅程。②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由于國際競爭的加劇,粵港澳經濟合作便又開始從基于上述目的而利用各自個別相關要素參與的“有限要素互補性合作”,逐步轉向為提升區域競爭力而全面整合三方所有要素資源的“全面要素互補性合作”。③2003年,內地先后與港澳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簡稱CE-PA),為粵港澳開展更緊密的區域經濟合作在降低交易成本、服務扶持等方面,提供了系統性的制度安排,使三地經濟合作在制造業及進出口貿易為主的基礎上,重點向服務業合作起重要作用的方向轉化。2008年底國家頒布了《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以下簡稱《珠三角規劃綱要》),2010年4月和2011年3月《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及《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分別簽署,又進一步提升了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水平。2013年粵港澳GDP總量達到8.224萬億元,進出口總額達2.239萬億美元。其中,內地與香港的貿易額已達到2687.8億美元。迄今為止,在投資的相互進入方面,在粵港企121259家(占外企72%),其中有一家為國內首家合資投資咨詢公司(廣州廣證恒生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多次降低港資銀行準入門檻后,已有匯豐、恒生、東亞、永亨、南商等5家港資銀行先后到佛山、中山、惠州和江門設立25家異地支行(15家已開業),實現了全面覆蓋珠三角的基本目標;僅2013年一年便有1938家粵企到港開業。1993年青島啤發H股后,H股具“567”特點:上市743家(粵144家),占近五成(47%);市值115745億元(17600億元),占56%(近六成);日均交易額349億元,占71%;2013年全年由香港處理的26000多億元貿易結算中,超兩成屬粵港兩地間結算交易。港澳在粵獨資設立了15家診所、門診部(8家開業)、21家律師所代表處、1家粵港聯營律師所和18家獨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有53位香港居民獲內地律師執業證。香港在粵在港居民開個體工商戶近4000戶。在經貿聯系方面,粵港澳集中了五大港口、五大國際機場和五大雙邊口岸,共同組成以香港、深圳、廣州為樞紐港,中山、虎門、佛山、江門港等喂給港組成的港口群,香港集裝箱和空運貨物處理量的70%來自廣東;由香港、廣州、深圳、珠海、澳門機場等組成的空港群;由落馬洲、文錦渡、沙頭角、深港西部通道、拱北5個陸路口岸和廣九鐵路等組成的陸路運輸體系,在幾年前國家海關總署通過全面實施“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方式,積極推進“區港聯動”試點、電子口岸建設和關檢合作機制后,較好地提升了通關效率。深圳公路口岸通關時間由原來2—3分鐘縮短為5秒鐘以內,皇崗口岸實現24小時通關,香港到深圳的陸路貨運量日均達4.1萬輛車次;廣東海關也在空運中開通了“國際貨物卡車航班”,簡化了海關申報工作。2013年僅深圳的羅湖、皇崗、文錦渡、沙頭角等口岸,便有2.25億人次及交通運輸工具1600萬輛次過境。到訪廣東的超過1億的境外游客中有92.6%為來源于港澳臺地區;訪澳游客2800萬人次中有1700萬人次為內地客;訪港游客4842萬人次中有內地客3491萬人次,(占73%,而粵占其中47%)??梢哉f,目前,粵港澳經濟區域一體化水平已相當之高,并且處于“誰也離不開誰”的狀態。
(二)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本機制
從最為基本的區域經濟一體化機制看,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在內地實行改革開放后的相當一段時間內,政府采取的基本做法有降低稅費、經濟要素使用成本及主要的經濟要素流的流動障礙等,主要表現在從經濟要素流的管制模式向逐步轉向有序的管理的模式。雖然,其中有著一定的“積極一體化”的色彩,但基本上還是屬于不斷承認及依托市場規律的以“消極一體化”為主的范疇。而在實施CEPA,特別是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以及《粵港合作框架協議》與《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兩個框架協議之后,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按市場路徑主要作了如下的努力:在內地與港澳之間逐步減少或取消實質上貨物貿易的關稅非關稅壁壘、逐步減少或取消實質上歧視性措施以實現服務貿易的自由化、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等等。但此時更多地是運用了行政手段等強制的力量去著力于改造以至打造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愿景。
(三)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運行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存在著的問題是:“消極一體化”不足,“積極一體化”錯位或不當,具體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1.規劃邏輯不合理
在推動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方面,各級政府及各地政府一直高度重視且有許多設想及思路,但國家在制定《珠三角規劃綱要》時,并未針對目前珠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現實,將港澳當成大珠江三角洲地區重要的一員進行整體安排,而僅將其看作珠三角發展的一個與東盟及其他海外地區一樣的外部合作對象!同時,《珠三角規劃綱要》的規劃,也不是建立在對廣東全省的整體規劃之上,因為至今廣東省尚未對廣東全省進行過整體的發展規劃。這一定程度上說明,國家特別是廣東省在潛意識上尚未把粵港澳合作提升到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高度來認識。僅把港澳看作外部合作對象的安排,以及沒按照“自上而下”的規劃邏輯在規劃全省發展的基礎上編制《珠三角規劃綱要》,無疑不利于最大限度地整合區域資源,既影響珠江三角洲與香港區域經濟一體化和珠江三角洲與粵東西北地區的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必然最后也影響整個粵港澳區域一體化的發展。雖然,后來廣東省分別與港澳通過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以及頒布《關于進一步促進粵東西北振興發展的決定》,在一定程度來彌補這方面的不足,但規劃推進的整體性要求還是難以得到有效的滿足。
目前,粵港澳地區中經濟發展上各自為戰的局面依然一定程度地存在著,如穗、港、深的“區域龍頭”之爭,國際機場、樞紐型港口、大型物流中心嚴重重復布局,各城市之間發展定位、產業結構高度雷同且自成體系等,約束著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進一步深化。這應該是“積極一體化”不當造成的后果。
2.發展定位過于具體
為推動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進一步發展,無論是《珠三角規劃綱要》《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和《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還是國家及廣東省第十二個五年規劃,除體現政府的強勢職能對廣東經濟社會的整體發展進行具體且細致的規劃安排外,對港澳的經濟社會發展也均作了明確的定位,具體是:繼續支持香港發展金融、航運、物流、旅游、專業服務、資訊以及其他高增值服務業,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支持香港發展高價值貨物存貨管理及區域分銷中心,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增強金融中心的全球影響力;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游休閑中心,加快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明確提出要支持港澳增強產業創新能力,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及支持香港環保、醫療服務、教育服務、檢測和認證、創新科技、文化創意等優勢產業發展等新興產業,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范圍,以及支持澳門推動經濟適度多元化,加快發展休閑旅游、會展商務、中醫藥、教育服務、文化創意等產業。由于港澳均為實行自由港政策且對全球高度開放的微型經濟體,而廣東省在改革開放過程中也形成了相對成熟的市場環境,使市場對它們經濟發展的意義及作用力遠遠超出許多專家傳統的認識水平。如香港的物流業、航運中心的地位便因其比較優勢的變化而正發生著系列的變化,其旅游業的發展定位也因內地“自由行”趨勢影響而需作進一步調整;澳門的博彩業等比較優勢產業與“適度多元化”的關系一直處于不斷發展變化之中,等等。因此,發展定位過于具體,也是“積極一體化”不當的表現,它導致了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出現“規劃比不上發展快”的狀況,反而限制了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水平的有效提升。
3.合作體制機制不完善
廣東在改革開放方面有著比內地先行一步的政策優勢和區位優勢,而且在過去30多年的時間里已基本走出“計劃經濟”并初步建立起市場經濟的運行雛形。但由于原有計劃模式的慣性作用及其他眾所周知的原因,其經濟運行機制至今還或多或少地存在著與市場經濟發展要求不相適應的狀況,影響著粵港澳區域經濟在“消極一體化”方向上的推進。這方面的基本表現,一是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經濟運行機制的建設明顯滯后,至今仍然存在不少影響其與港澳開展政策規定及做法。
如CEPA至今已推出不少有利于廣東引進港澳高水平服務業的政策框架,但具體推行時仍存在各種政策壁壘的約束;港澳進入廣東的服務業投資的審批面廣時長,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低下;不適應金融全球化和資本自由流動的趨勢資本跨境流動仍受嚴格管制、跨境支付手段仍比較單一,金融機構跨境經營障礙較多,政府和民間的金融協調機制不健全,合作層次低等。香港發展規模及發展水平頗高的服務業,因受制度、法律、法規的影響和限制更為突出,①并未能同制造業一樣大規模地跟進廣東省,說明香港在與廣東的經濟融合方面,目前只是“伸入了制造業這一條腿”,導致香港對廣東的經濟落差無法轉化為對區域整合的貢獻②。二是政府尚未從管制型的行政體制向服務型及治理型轉型,熱衷于行政管理,公共服務不足且不善于提供公共服務,存在政府缺位、越位、錯誤狀況,過度干預經濟活動也影響到市場配置資源機制的發揮。如對相關發展規劃過分具體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市場機制的發揮;產業規劃及政策制定過于注重產業本身的發展,且主要運用行政手段或通過大型國企推進規劃的實施,以地方政府行政權力和地方利益為主導的地域分割狀態成為當前粵港澳區域一體化的關鍵障礙。③目前,粵港澳的基礎設施建設已高度一體化了,但經濟運行機制卻還存在“兩張皮”的狀況。這自然不利于逐步降低乃至消除粵港澳三地按市場機制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障礙。三是一些地方官員常打本位“小算盤”,制定區域規劃僅從政績及城市本位考慮,各地互不信任、畫地為牢、隨意更改當地發展規劃及不執行區域經濟一體化規劃,導致低水平重復建設、產能嚴重過剩及各地無序競爭等,從而影響區域間合理分工與協作,④企業投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不找“市場”找“市長”的狀況。一些地方政府還采取直接投資的方式擴大國企經營規模,導致一些地區出現了“國進民退”的現象,進一步扭曲了市場配置資源機制的有效發揮⑤。四是決策機制不科學,如廣東的許多發展問題的決策,就存在廣泛匯集社會資源及智慧不足的問題。早先廣東向中央申報設立“粵港澳自由貿易區”時,也因與港澳社會各界的溝通不足,就曾引發過港澳一些階層擔憂其成為與之直接競爭的疑慮的問題。五是粵港澳合作體制機制差異大,導致三地市場化水平、營商環境及市場效率不同;對既定合作項目的啟動程序多、實施步驟不同步及低效率;粵港澳三地稅收不同,教育、衛生、環保、科技、文化、司法等方面的資質認證和評估標準差別大;在合作自主權上,廣東自主權也較小,好多事項均需中央各部委審批,而港澳方面則需經過繁復的法定程序后,再交立法會批準,這更增加了粵港澳三地相互溝通和協作的成本及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難度。
三、基于市場路徑的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本思路
基于市場路徑的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包含著粵港澳區域一體化的發展定位及其相應的對策措施兩個方面。
(一)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定位
國家及廣東省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對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本定位是:在“互利共贏,深化粵港澳合作”的前提下,通過深入落實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EPA),全面實施粵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加強粵港澳三地的規劃協調、完善粵港澳的交通運輸體系、加強內地與港澳文化、教育、科技、醫療等領域交流與合作,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促進經濟、社會、文化、生活等多方面對接融合,率先形成最具發展空間和增長潛力的世界級新經濟區域、更具綜合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亞太地區最繁榮發達、最有活力的經濟區、現代流通經濟圈及重要的經貿合作平臺。實現這一宏偉的發展目標,必須致力于推進服務業分工與合作、加快以港珠澳大橋和粵澳新通道等為主要項目的跨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共建大珠江三角洲優質生活圈、完善和創新合作機制、推進服務機構跨境設立和服務要素資源便捷流動,等等。
(二)基于市場路徑的推進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本對策
基于市場路徑的推進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基本對策,應該根據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定位及要求,著力于有效解決目前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運行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在“消極一體化”和“積極一體化”兩個向度上進行系統的研究和安排。
1.轉變思維定勢
轉變思維定勢是針對目前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妨礙“積極一體化”推進的相關思維方式提出的基本對策。其具體考慮有二:
一是針對粵港澳三地官員及學者中普遍存在著固有的“風水輪流轉”“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等本位且對立的定式,充分認識到區域經濟一體化是區域內所有成員共同的發展事業,粵港澳作為一個具多層面且有不同特色的經濟中心的區域經濟體系,其中的每個地區及城市均有著其他地區無法替代的各自的優勢及條件,同時也存在著一定的劣勢。
只有建立在互補、互促及互利的“多贏”“共贏”及最大化共同利益的基礎上,才有可能充分地調動整個區域不同成員及不同層面的資源與力量,目標一致地致力于這一事業的建設之中。二是粵港澳區域一體化作為一個涉及廣東、香港和澳門三地共同發展的事業,勢必要求決策層在確立重大的相關發展事項及事務時,必須充分征詢區域內不同方面與不同層面的意見,吸納粵港澳三地各界代表和專家參與研究及探討區域經濟一體化各領域合作發展策略、方式及問題,以客觀反映整個區域內人們的意愿,使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推進能盡量地減少阻力及摩擦,確保通過此渠道更好地凝聚及利用社會的智慧,使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推進能匯集各方合力并更加順利有效。
2.調整規劃思路
發展規劃是“積極一體化”的最為基礎且重要的手段之一?;谑袌雎窂酵七M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在調整發展規劃思路上有四個重要的著力點:一是調整規劃邏輯。即是將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規劃,從目前由領導“拍板”定向后進行規劃編制的“先入為主”的做法,回歸到按照規范的規劃要求作系統規劃的軌道上。即要求所有的規劃研究及發展規劃編制,一定要建立在戰略研究的基礎上,以確保規劃編制能在宏觀上及中長期發展要求上把握方向及基本格局;同時,規劃也不宜過細,避免出現“規劃跟不上發展快”及現行規劃脫離實際僅能是“手上畫畫、墻上掛掛”的狀況。二是發展規劃的實施,必須確立先系統研究、制定出相應的嚴密的發展計劃及具可行性的實施方案之后才進行實施,以體現規劃實施的效率及邏輯要求。三是實施發展規劃時,還應該建立起適時對其實施狀況進行評估,并結合經濟及市場形勢發展的新特征進行適當調整的機制,以促使發展規劃能更好地符合發展要求。四是重視重大項目和大型基礎設施的布局與建設規劃與建設的協調。
3.消除歧視和不合理的管制制度
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是中國走向世界及與國際對接的重要一著。因此,需要用全球化的視野及國際基本規則來進行謀劃,通過擴大開放和體制改革創造條件逐步實現貨物、資金、信息等經濟要素的自由流通和人員的充分流動,以消除、解決粵港澳三地彼此之間的合作障礙和利益矛盾,既為其自身實現“利益共同體”塑造相應的運營環境,也可為全國在高水平的層面上實行與國際對接作有益的探索并推廣經驗。具體考慮:一是基于由“紅頭文件”不可能堆砌出發展現代服務業所需的環境的認識,讓廣東市場體制建設上加大進行先行先試的力度,以盡快探索及構建去“計劃化”的,能與港澳營商環境對接的,真正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經濟行為主體獨立化、經濟行為契約化、經濟規范法制化的經濟運行機制,為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奠定體制環境。二是消除區域市場壁壘,切實促使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這主要包括按高標準對外開放的要求縮短港澳投資準入的負面清單;突破CEPA僅關注服務業市場準入門檻的降低和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極限,能就其投資待遇和投資保護問題作出優惠性規定①。三是進一步下放審批權,簡化審批程序,以發揮CEPA的開放政策效應。四是不斷應用新技術及新的管理方法創新口岸通關及檢驗檢疫模式,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推動符合貿易便利與安全要求的通關安排,提升市場配置資源效率。五是進一步加大開展銀行、證券、保險、評估、會計、法律、教育、醫療等服務領域從業資格互認工作力度,為粵港澳服務業的合作與發展創造條件。六是盡快設立粵港澳自由貿易區,使其成為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先行區,以形成推進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高水平的樞紐平臺。
支持服務業開放的廣東“先行先試”,率先實現粵港服務貿易自由化,并為完善CEPA措施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探索經驗。加快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進一步支持建設以香港為龍頭的金融合作區域,構建現代流通經濟圈,共建珠三角優質生活圈,深化粵港服務業合作。推進珠三角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范區建設,支持港資加工貿易企業穩定發展和轉型升級,以此深化兩地商貿服務的合作。大力推動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建設,積極發展創新金融、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支持。利用好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示范區,在完善服務業的標準制定和“出口轉內銷”政策等領域“先行先試”。②針對個別服務業發展在制度上遇到的阻礙,粵港兩地可共同提出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的建議,為實施CEPA探索經驗。
4.構建高層次及多層次的協調機制
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特殊性,使其系統推進涉及“一國兩制”、三個關稅區及各地開放層次差異性大等好多由區域自身及政府都難以解決的問題。為此,構建高層次及多層次的協調機制顯得十分重要。一是由于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是國家發展戰略的一個重要內容,建議從國家層面成立由國務院主管副總理任組長,粵港澳三地首長和國務院各部委負責人為成員的“粵港澳區域一體化”領導小組,以有效協調涉及廣東與香港及澳門之間在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方面出現的問題,以及促使國家各主管部門出臺政策能有效地協調。二是在按照粵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要求適時舉行粵港高層會晤,研究重大合作事項,達成戰略性共識、形成合作綱領性文件、指導和推動開展;完善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工作機制的協調和執行職能、簡化環節不斷提高工作的實效性;根據需要組建或重組粵港合作有關專責小組,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加強香港與廣州、深圳等珠江三角洲城市協同發展的聯系,共同推進重點項目和重點合作區的合作;擴充粵港合作聯絡辦公室職能,負責跟進落實本協議有關事項、協調解決合作爭端、建立公共信息平臺并定期公布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實施進展情況之外,支持并激勵粵港澳三地的不同的工商專業組織、不同的社會組織及專業團體建立起種類聯系機制和交流、合作平臺,推動粵港澳區域經濟一體化全面系統地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