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VIP學術指導 符合學術規范和道德
保障品質 保證專業,沒有后顧之憂
摘 要:隨著我國農村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我國農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很多農民開始大量的構建新住房,但是對于原有的住房并不拆除,從而導致老宅閑置的現象較為普遍,造成了農村中大量土地資源由于得不到合理的利用而浪費。
關鍵詞:農村,宅基地管理,土地資源,集約利用,有效途徑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國民經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我國的農村經濟也在改革開放的浪潮中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和經濟收入都有大幅度的增長。農民實用大量閑散的資金買房購地,在我國的當前農村地區大多是屬于分散式的建房。相當一部分的農民把宅基地作為自己的“私有財產”,即使有了新的住房,原有宅基地也不會拆除,但是也不會交由政府統一管理,這樣就形成了大量閑置的住房和宅基地。因此只有建立有效機制加大對宅基地的管理,實現土地資源的節約利用,才能確保我國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的“順風順水”。
一、 我國農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1、 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制度不完善,相關規定滯后現象嚴重
在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用于調整農村房屋和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規,宅基地管理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賴規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政策的調整。在2004年11月我國國土資源部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但是該意見,是以部門的意見形式出臺的,法律的效力很低。這樣的法律法規和立法相對完備的城市房地產管理相比較,農村宅基地方面的立法十分滯后,存在大量法律“真空地帶”,僅有的法律法規大多內容比較膚淺,不夠細致,操作性較差,而且某些地方管理辦法不夠規范,和實際脫節。在由于我國各地區管理力度的差異,宅基地管理效果差異就更大了,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在制度上更加大了我國農村宅基地的管理難度。
2、 農村宅基地退出補償機制尚未健全。
我國在1996年,某市的城市化水平32.8%,農村居民點面積35.7萬公頃,人均用地122平方米;到2000年城市化水平上升到49%,農村居民點面積反而上升到36.1萬公頃,人均用地達到147平方米;2006年城市化水平上升到56%,農村居民點面積進一步上升到36.9萬公頃,人均用地高達165平方米。造成城鎮用地與農居點兩頭增加的根本原因是我國現行農村宅基地管理政策缺乏宅基地退出機制。
3、 農村宅基地整理配套政策亟待完善。
我國農村宅基地整理工作總體比較滯后,在鼓勵新村建設、向中心村集鎮集中,村莊整治、“城中村”改造、舊村改造過程中,不少地方為了片面追求騰退建設用地指標,往往不顧當地實際生產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不尊重農民意愿,以“新村建設”等名義,強迫農民搬遷、向新村集聚,從而嚴重侵害農民的合法權益,甚至影響農民的長遠生計。
4、“空心村”的整治難度較大
農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空心村”的現象,其形成的主要原因有:第一、歷史遺留下來的老宅基地不規范造成的;第二、由于農民的法制意識淡薄,對《土地管理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不清楚,不理解,在翻新老宅的過程中又不遵守相關的村莊規劃,擅自對老宅基地房屋的翻新改變其形狀、數量尺寸等,加之在農村中某些村干部的管理能力較低;第三、在農村中干部的換屆比較頻繁,每屆當政的村干部各有各自的一套規劃,沒有一個長期的發展目標,從而出現了私搭亂建的情況,形成了“空心村”。“空心村”在整治的過程中涉及到的內容比較多,而且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建立起相關的資金投入和使用機制,主要依靠個別的單位部門和群眾的積極參與是不能完成對“空心村”的合理整治的。
5、 村民受到傳統思想的影響
在我國的農村,長期以來,無償、無限制的土地使用制度,使農村產生了以宅基地繼承祖業,多占多用,宅基地私有等錯誤觀念,尤其是在實行了農村責任以后在農村的部分村民錯誤的把分到的田地認為是“自己的私有財產”自己擁有絕對的使用權和控制權,任何人無權過問的思想。此外還有受到封建迷信的影響,在農村按照“風水”來確定住宅。最后,受到傳統風俗的影響,在男女結婚時,男方必須建有新的房子,而原有的老宅子就由老人住,這樣就造成了很多的空宅。
二、 農村宅基地管理以及農村土地集約利用的有效途徑研究
以上對我國農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簡要的分析,可見在我國新農村的建設過程中,宅基地閑置過多,造成了農村土地資源的嚴重浪費,對我國新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帶來嚴重的阻礙。因此只有采取有效辦法對我國農村宅基地實施有效管理,實現農村土地集約利用,才能加快我國新農村的經濟建設,提高農村的生產水平和農民的生活質量。
1、 加大村莊整理與宅基地復耕力度
加快村莊整理工作,鼓勵農民向城鎮、中心村集中,以促進村莊合理布局,提高農村宅基地集約利用效率。建立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主導的類似于城鎮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的農村宅基地收購、置換、整理機制,依法將應當無償收回或給予合理補償予以收回的農村宅基地。實施收回、儲備,對于繼承所得合法的“一戶多宅”、“面積超標”的農村宅基地及權利人,可以實施有償收購儲備。
對于不符合農村宅基地流轉要求的,如不在城鎮或村莊建設規劃區內的宅基地,通過收購進行盤活。對于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村莊建設規劃的,應當再利用于新宅基地的審批;對于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村莊建設規劃的,應當適時開展宅基地整理、復墾。為鼓勵村集體經濟開展宅基地收購整理和盡量使用原有閑置的宅基地,應建立相應的經濟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如推進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鉤激勵政策,實行宅基地整理新增耕地、退宅還耕折抵指標收益與拆舊建新捆綁運行政策,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上對舊村改造、空心村治理予以政策傾斜等。
2、 建立新型的農村宅基地的管理模式
在我國的新農村建設中,加強對宅基地的管理工作,促進我國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建立以地方政府為主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基礎,并且多部門參與協調配合的農村宅基地新模式,在充分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農村宅基地的依法配置權,符合住宅的建設條件,都能夠在集體經濟組織決定以后依法報批。鄉鎮政府作為履行農村宅基地的初審主體的責任單位,要通過責任體系,落實管理責任,在農村積極的開展執法監管的巡查,打擊各類農村宅基地違法的行為。
3、 建立我國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
在不違反我國的《憲法》、《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按照農村每戶只能有且只有一處標準住宅原則,對法定享受面積實行土地使用權形式解決農民對土地的使用;對村民由于生活需要,要求增加宅基地的用戶實行:“有償使用,按宅收費,多占多交”的實施解決。在以補償金的形式返還給農戶,讓少占宅基地的用戶得利,讓多占的人吃虧,主要利用經濟的手段進行調節,禁止農村宅基地不斷擴大的現象,實現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
三、 總結
綜上所述,對我國新農村建設中宅基地管理中面臨的主要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并且針對主要問題對加強宅基地管理,促進土地資源集約利用的有效途徑進行了探究。可見宅基地閑置的現象嚴重的阻礙了我國新農村的建設,因此只有通過加大村莊整理與宅基地復耕力度、建立新型的農村宅基地的管理模式以及建立我國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等措施,加大我國農村宅基地的管理,減少浪費,切實的實現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推進我國新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劉漢民.大力推進農村土地集約利用[J].山東農業,2011年
[2]張瑞澤.新農村建設中遷安市農村宅基地集約利用模式探討[J].江蘇農業科技,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