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VIP學術指導 符合學術規范和道德
保障品質 保證專業,沒有后顧之憂
摘要:古建筑文物是我國歷史文化的重要表現,是人類發展進步的文化遺產。加強對中小城市古建筑文物的保護,不僅是對古建筑文物外觀上的保護,還需要將古建筑物文化所滲透出的建筑精神和歷史印跡加以傳承。但是在古建筑文物的整個保存與傳承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經歷了自然災害的侵襲、戰爭的摧毀、人為的損壞等。對此,中小城市相關部門需要加強對古建筑文物的保護,對古建筑文物所承載的歷史文化加以弘揚。本文主要對中小城市建筑文物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相關對策進行了簡要分析,希望能夠為中小城市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提供一定的參考。
關鍵詞:中小城市;古建筑文物;保護;問題;對策
加強中小城市古建筑文物保護是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城市古建筑文物是一種歷史文化的集中體現,其中蘊含了珍貴的歷史文化印跡和歷史建筑精神。現階段,古建筑文化旅游業的開展,不僅能夠使得我國古建筑文化得到傳承與發展,而且還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拉動中小城市的地方經濟,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國的國民素質。
1 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 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意識淡薄
我國中小城市人口基數較大,人口層次等級不同,其整體的國民素質、文化教育背景都有所差異。同時,相關部門對于古建筑文物保護宣傳力度并不大,在這種社會形勢下,基層人民群眾的文物保護意識薄弱。部分政府機構在對中小城市進行城市村鎮規劃過程中,很容易忽視對古建筑文物的保護,存在規劃不當等問題,使得部分古建筑文化受到不同程度上的損壞[1]。同時,部分古建筑文物在整個傳承過程中受到的損壞程度相對較大,難以被完全修繕,在這種情況下,直接將古建筑文物推倒重建,以至于部分古建筑文物被徹底毀滅消失。隨著城市現代化建設速度的加快,部分開發商一味的追求經濟利益,在對古建筑文物的開發過程中過于盲目,使得古建筑文物受到損壞。部分古建筑文物文化旅游景區的游客量并沒有被控制在合理范圍內,以至于人流量過大,影響到古建筑物文物的保護。
1.2 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存在一定難度
對于我國的古建筑文物,其主要結構形式是以木材和磚體結構為主,這種結構形式的建筑文物保護工作具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對于磚體結構來說,隨著歷史時間的發展必然會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風化。像磚體、青石板等都會在風化作用的影響下發生變形、脫落等問題,使古建筑文物自身出現嚴重的質量隱患和安全隱患[2]。對于木材結構來說,木材這種建筑材料自身在長期的自然環境影響下就會發生變形、腐朽及蟲蛀等問題,因此,古建筑木結構損壞嚴重。此外,古建筑地基沉降問題也是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的一大難點。古建筑地基的夯實度相對較低,受地殼運動、人為因素的影響,古建筑物地基會發生不同程度的沉降,使得上層古建筑物結構中存在變形、坍塌、墻體開裂等問題。這些都是由于古建筑物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保護工作難以實施。
此外,還存在一定的外部人為因素,也給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一定困難。首先,對于中小城市的規劃建設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因素。在城鎮規劃建設過程中,不能夠制定出科學合理有效的古建筑文物保護方案,以至于部分古建筑文物在城市規劃建設過程中被損壞甚至消失;其次,鄉村城鎮建設發展出現兩極化現象,一方面發展速度迅猛,一方面出現空巢現象,這在一定程度上都不利于對鄉村古建筑文物進行保護[3]。尤其是鄉鎮空巢,使得大部分古建筑文物被閑置,不能得到及時的照料,久而久之就會出現坍塌毀滅。此外,近年來,文物市場的興起,人們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對古建筑物進行拆卸、販賣等活動,對古建筑文物造成根本性的損壞,難以被修復。
1.3 古建筑文物的修復技術和修繕方式不合理
古建筑文化具有一定的結構特點和文化特點等,受現代技術手段的限制和修復理念的偏差,部分古建筑文物即使被修復,修復后與修復前存在一定的差別,并不能保留原有的古建筑物自身的特點。因此,這種保護方式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對于古建筑文物的修復技術和修繕方式的不合理之處,在于在修復過程中不能完全采用人工修復的方式,需要借助機器修復,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對古建筑原有歷史文化韻味造成破壞;其次,對于古建筑文物的修復過于注重外部修補,而不能從內部進行根本性的保護和修復[4]。此外,在對古建筑文物修繕過程中,并沒有做好修繕評估工作,制定科學完善的修復計劃,因此,古建筑文物的修復相對比較草率,并不嚴謹。
1.4 古建筑文物管理和保護制度尚不完善
對于古建筑文物的保護和管理,其相關制度并不完善。例如,在古建筑文物旅游景區,經常發生古建筑文物被游客損壞的現象,但是相關管理制度并不完善且懲罰力度相對較低,使得此類事件頻繁發生。同時,相關管理人員缺乏責任意識,以至于存在文物被破壞或者盜竊等問題,對古建筑文物文化保護工作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此外,我國古建筑文物管理相對混亂,尤其是當文物所屬權發生變更后,記錄不明,以至于部分古建筑當作廢物堆放處理,甚至成為危房。
1.5 古建筑文物修復資金不足
目前,古建筑文物修復保護資金有限,主要用于省級以上的古建筑文物保護對象,對于其他古建筑文物的保護資金配置少之又少。而對于古建筑群落的修復僅僅修復個體是毫無意義的。因此,現階段古建筑文物修復資金十分欠缺,其資金來源僅僅是國家方面投入,很少有私有資金、民間團體、個人資金投入等資金來源渠道,以至于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不到位。
2 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的相關對策
2.1加強古建筑文物保護的宣傳力度,提升民眾的保護意識
對于古建筑文物的保護和修繕,這是一項全民性的工作,需要社會各界人事的參與與支持。相關部門需要加大對古建筑文物保護的宣傳力度,呼吁國民全面參與到古建筑文物的保護工作中來,貫徹人人有責的思想觀念意識,進而使得各界人民群眾的保護意識得以提升[5]。對于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的宣傳,可以借助官網、公眾號、微博等媒體渠道,也可以在線下開展一些有獎競猜的趣味活動等,使廣大民眾逐步關注古建筑文物保護工作,并學習了解相關的文物保護知識。
推薦閱讀:地下建筑結構線上線下教學過程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