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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然壟斷行業的基本經濟特征是其成本的次可加性,這意味著在這一行業中由一個廠商向市場提供全部產出的單位成本比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廠商分別向市場提供產出的成本較低。實踐證明,競爭機制的引入明顯地改善了自然壟斷行業的經營效率和服務質量,提高了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本文選自:《中國集成電路》主辦: 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周期: 月刊,出版地:北京市,語種: 中文;,開本: 大16開,國際刊號:ISSN1681-5289,國內刊號:CN11-5209/TN,創刊時間:1994
《中國集成電路》雜志是由工信部主管,中國半導體行業協會主辦的全國性專業電子刊物。自1992年創刊以來,一直致力于IC市場應用分析,介紹先進的IC設計、制造、封裝工藝和技術以及先進的組織形式和管理經驗。在業界形成了一定影響和良好口碑,并隨中國集成電路產業一同成長
關鍵詞:電力產業,自然壟斷,電價規制
一、電力行業規制的原因
電價規制的主要目標是抑制企業制定壟斷價格,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因此,電價規制的重點是零售電價,但由于電力產業實行發、輸、配、售縱向一體化的組織結構,使得政府在事實上對整個電力產業的價格都實行了嚴格的規制。這種變化意味著對電力產業內部的,不同環節應該采取不同的管制方法和措施,即對自然壟斷性強的輸、配電環節進行重點管制,采用壟斷和競爭相互兼容的激勵性管制辦法,引導其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改善管理,提高運行效率,保證其不虧損且有合理利潤,以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
二、我國電力市場的現狀及政府管制問題
1.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的背景
我們以2000年為分界點,將電力行業分為兩個階段。在第一階段中,電力工業受政府保護較多,行政壟斷壁壘較高,表現為: 一是行政進入壁壘對我國電力工業競爭不足起主導作用。我國電力行業的行政性進入壁壘不但限制了新企業的進入,而且也限制了發電企業將電力輸入其他地區和領域,從而形成了我國電力工業行政壟斷性強,而競爭不足的狀況。二是由于電力工業能給地方政府帶來明顯的經濟效益,所以不少地方政府通過行政手段排斥外地電力的輸入,這就使得我國電力市場出現地域分割,強化了其壟斷地位。三是國家實行的價格管制政策限制了電力市場的競爭程度。直到2001年國家開始放松價格管制,廠網分開,競價上網,市場競爭程度才有所加強。在第二階段中,國家逐步放開對電力行業的各種管制,啟動了電力工業結構重組和市場競爭的改革方案。中國電力新組建(改組) 成五家發電公司、兩家電網公司和四家輔業公司。同時,電監會也在2003 年3月正式成立,標志著我國電力工業政監分開,由傳統的政府行政管理到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依法監管的重大轉變。從而使得2003 年的競爭較為激烈,但仍未達到有效競爭狀態。
2.電價規制存在的問題
(1)“上網電價”沒有形成市場競爭
盡管上網電價從2001年“廠網分開”就開始了試點工作,但進入2009 年,“競價上網”仍沒有進入實質性的運作。目前的上網電價因機組和地區而不同,明顯不是市場競爭形成的電價。
(2)輸配電價形成機制不合理
電力產業發電、輸電、配電和售電業務相分離后,如何形成輸電、配電價格成為中國電力規制者面臨的一個難題。中國還沒有一套比較合適的電網購售差價模型,計算電網企業的盈利。
(3)銷售電價分配機制不公平
由于目錄電價對用戶分類主要按照電力用途劃分,電價結構未能反映用電負荷特性不同對供電成本的影響,存在非常嚴重的電價交叉補貼現象。中國的平均工業電價要高于居民電價,但考慮到國際上工業電價一般為居民電價的左右,可以認為,中國存在嚴重的工業用戶對居民用戶的交叉補貼。
三、我國電力產業改革的政策建議
1.科學的確定電價規制
(1)盡快建立和完善電力市場機制, 明確電力市場機制下的批發交易電價形成機制。在單一價格機制和兩部制電價機制中,中國更應該采取單一價格機制。單一價格機制不僅可以實現兩部制電價所能達到的所有目的, 更可以進一步提高電力市場的競爭程度。
(2)輸電、配電價格的規制,輸配電價是指電網經營企業提供接入系統、聯網、電能輸送和銷售服務的價格總稱。一方面,目前在中國的電網環節中,最重要的目的仍然是要促進輸配網絡的建設和發展。另一方面,實行激勵監管需要完善的會計、審計和法律環境,目前中國在這些方面還有所欠缺。隨著輸配網絡建設的成熟和完善,為了在解決發展問題的同時,注重提高效率,可以逐步在電網環節引人基于業績行為的“收人上限法”或者“價格上限法”進行監管,確定合理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和效率因數。此外,對輸電價,除按電壓等級制定不同收費標準外,還要在一定程度上使輸電價具有位置信號,以便電網和電廠的協調、優化建設。
(3)銷售電價的規制,加快實行銷售電價改革, 取消交叉補貼, 實行價格聯動, 逐步推廣分時電價和實時電價機制。銷售電價改革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 建立電價的價格聯動機制,即對最終用戶收取實時電價。在電力行業重組的大背景下, 未來的改革將是首先使大用戶直接面對批發電價, 對他們實行定價,以促使他們對批發電價的變化做出實時反應。另一方面, 逐步取消銷售電價中的交叉補貼, 實行分時電價機制。
2.合理規劃與配置區域電力資源
提高電力行業運營效率,促進區域電網建設,加強電力在區域間的流動,從而優化現有的發電能力,逐步形成適應市場經濟的電力運行體制。對區域性缺電問題的解決,一方面可以通過全國聯網得到補充,另一方面還要加強地方的電力規劃,使其能在全國電力資源優化配置的前提下,發揮地方電力建設的積極性,滿足地方經濟發展對電力的需求。
3.繼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
電價改革與電力體制改革兩者相互影響相互制約。電力體制改革為電價提供了改革基礎,而電價改革的順利進展是電力體制改革成功的重要條件。這幾年電價改革進展不快的根本原因還是由于電力體制改革不夠徹底造成的。發電環節競價上網始終不能進入實質性競爭,一個重要影響因素是當前電網企業有很多直屬發電廠,以及其它很多國有發電廠,這些發電廠各自形成獨立的價格,電網企業的很多輔業都沒有完全剝離出去,與配電公司也沒完全分開,這都影響了獨立電價的形成。因此要繼續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為電價形成機制創造良好的基礎條件。
參考文獻:
[1]王俊豪.政府管制經濟學導論[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1.
[2]李虹.中國電價改革研究[J].財貿經濟,2005,(3).
[3]李懷.自然壟斷理論述評[J].當代經濟研究, 2003,(5).
[4]趙會茹,李春杰,李鴻澤.電力產業管制與競爭的經濟學分析[M].中國電力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