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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科技項目建設中法律應用新發展模式有哪些,在當前法學建設中哪些條件是對科技項目的管理及應用呢?同時我們又該怎樣去加強項目建設管理應用呢?《法律適用》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正式批準公開發行的優秀期刊。自創刊以來,以新觀點、新方法、新材料為主題,堅持"期期精彩、篇篇可讀"的理念。法律適用內容詳實、觀點新穎、文章可讀性強、信息量大,眾多的欄目設置,法律適用公認譽為具有業內影響力的雜志之一。法律適用并獲中國優秀期刊獎,現中國期刊網數據庫全文收錄期刊。
摘要:有關科技管理機構在科研立項、科技成果的評審、鑒定、驗收和獎勵等活動中,應當本著對社會負責的科學態度,遵循客觀、公正、準確的原則,如實反映其水平。對用不正當手段拔高或者貶低他人成果水平以及不認真負責、不實事求是、在評價活動及其結論中弄虛作假等行為,應當堅決制止。要按照對科技成果的創造性貢獻大小,合理確定成果完成單位和完成人,未參加研究或者僅從事輔助性、服務性工作的單位和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擠入排名順序,侵占他人應得的權益。
關鍵詞:科技項目,項目管理,管理制度
Abstract: in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 of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institution, the review, identific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acceptance and reward activities, shall be in line with the scientific attitude of responsible to society, follow the principle of objective, fair and accurate, and truthfully reflect its level. To use unfair means the high level of achievement or belittle others, serious and responsible, seeking truth from facts and in the evaluation activity and its conclusion, such as fraud and deception behavior, should be resolutely put a stop to. According to the creative contribu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reasonable results complete units and persons involved, not to participate in research or only units and personnel engaged in supporting, service work, in any form in ranking order, encroach on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others deserve.
Keyword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ject, proje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system
現代科學項目的研究應著眼于科技成果的實施與產出活動中,要采取多方面措施促進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以實現科技項目的真正意義。
一、科技項目管理制度
科技項目管理是指在科技活動中,對以項目形式進行的科技研究活動的全程的管理活動,其包括科技項目的立項管理、項目中研發管理和項目后實施管理。科技項目管理是一項及專業性特點的綜合管理活動,要求項目管理者既要掌握了解有關科技項目的國家特有的政策規定,也要求管理者具有專業的管理知識,使管理方式符合科研活動的特點,以便促使科技項目產生良好的科技效益,促進科技事業的發展。
二、我國科技項目存在的問題
(一)科技項目立項審查不嚴格,重復立項多
作為項目實施的第一關,立項這一環節對科技項目來說十分重要,在我國目前的科技項目立項中,立項前的審查存在著許多問題。作為實踐性的科研項目來說,立項審查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對其可行性、可靠性的論證,往往一些項目負責人為了諸多利益目的,對立項缺乏全面合理的考察,為了立項而立項,為使項目設立而夸大項目實際效益,而就審查機構來說,審查標準設置的較低,審查評估缺乏科學性。很多科研單位,利用其每年可以申請到的財政資金,僅僅是在立項上湊數,充數,在立項審查上流于形式,自審自立,難于監督,真正做到立項合理、立項創新的科技項目少之又少,且由于高校等科研主力機構的內部評級問題的格式化,使得立項不慎重,盲目立項的問題十分突出。同時,由于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科技計劃信息共享,許多項目“換湯不換藥”,多頭申報現象仍然存在,這也導致經費投入效益低下。
科技項目管理是在科技活動中對以項目形式進行的科技研究活動的全程的管理活動,是一相對專業性的綜合管理活動。在我國的科技事業不斷發展的同時,我國科技項目管理在制度設置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本文在分析科技項目管理制度現存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議。
(二)科技項目研究效率低,監管環節薄弱
項目進行申請立項后,就進入了項目的研究開展階段,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管,就導致一些項目負責人研究期不安心于科研研究,研究期結束后,無法提交項目預期成果,甚至出現挪用研究資金,虛假研究,學術抄襲現象的產生。特別是利用國家財政資金進行的科研項目問題尤為突出,在項目的承擔實施者一方為國家,一方為個人、研究機構等科研組織、項目組時,國家難以采取有效的監督方法全程監督為數過廣的項目資金申請者,沒有建立合理的項目追蹤、期中評估等動態的監督手段,大部分項目有的監督往往也是形式上的過場,沒有建立有效的真正了解項目的檢查組進行項目監督,以致項目產出與投入不成正比,產出效果不高。
(三)科技項目產學研結合不密切,成果轉化率低
與國外大多有企業公司的研究機構進行科研項目不同,在我國實施承擔科技項目研究的大多是科研院所、高校等專門的純科研機構,這就導致了科研產出與生產實踐的脫節。我國目前的科學研究大多陷入了一種只出不用的怪圈,很多科技項目立項后,研究出成果,提交一個項目報告,發表幾篇論文就算完結了,沒有人關心項目成果是否真正實施應用。這種怪相與我國的科技項目評價機制有很大關系,現有評價缺失成果轉化評價[1],使得項目研究者往往不關心轉化成果,只關心評價評獎,白白的使許多能產生良好生產效益的成果不得應用,使得科研項目的意義本末倒置,造成資源浪費。
(四)科技項目獎懲設置不明,競爭動力不足
科技項目的承擔者往往是一個單位或是一個課題組,具體落實到研究組內的各個成員,科技項目取得研究成果后,得到的科技項目獎勵不是歸屬于實施者個人,而是歸屬于項目承擔單位,而當項目實施中出現問題時,又是對單位進行歸責,對科技項目實施的具體個人來講,其風險性與效益性都很小,這就使得一些研究者研究動力不足,缺乏盡責意識。
三、我國科技項目管理機制的完善
(一)加強科技項目審查,引入事前評估機制
科技項目管理機構在審查立項時,要綜合考慮項目的研究進行價值,考察國內相關研究項目的立項情況,避免低水平重復立項現象的發生。引入事前評估機制,對項目的風險性、實施性、可行性進行評估,保證項目在立項上的新穎性和創新性。
(二)加強項目實施監督,提高研究實效
科技項目立項后,為保證取得良好的項目效果,就要對科技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特別要加強對項目進行中的審查監督,形成內部監督機制,預防捏造數據和篡改實驗結果的行為發生。監督不僅僅是短期的,形式化的,而應該是全方位的,有時效的監督。
(三)形成產學研結合鏈條,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鼓勵企業參與到科技項目的活動中,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相結合,積極研發采用新技術,在稅收上對新技術企業予以優惠。把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一個重點。積極發展對經濟增長有突破性重大帶動作用的高新技術產業。
建立科技信用檔案數據庫和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科技計劃項目相關實施者的基本信息與不良及良好記錄,對于信用良好者,管理部門可予以適當獎勵,對于信用不良者,對其再立項等方面加以限制約束,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