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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京津冀協同發展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生態環境保護是京津冀協同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為促進三地一體化發展,保障京津冀地區的“藍天白云”“兩池清水”,各地區做出了很大貢獻,但仍面臨嚴峻的現實問題。針對京津冀的現狀和特點,應考慮生態經濟、生態環境、生態文化協同發展的路徑,突破發展瓶頸,通過政府與市場相結合,探索和構建京冀與津冀之間可持續發展的長效區域合作機制,在全國樹立生態補償的典型樣板。
[關鍵詞]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補償;生態經濟;生態環境;生態文化
《三峽生態環境監測》是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廣出審〔2016〕29 號)、重慶市文化委員會(渝文委行管〔2016〕35 號)批準,由長江師范學院主管、長江師范學院、重慶西南師范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生態學、環境科學學術刊物。
[基金項目]本文系中國農業大學研究項目“京津冀水安全與生態補償戰略研究”(項目編號:2015TC035)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京津冀是中國的“首都經濟圈”,京津冀協同發展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京津冀生態經濟環境的協同發展既是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京津冀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生態文明建設要“落實生態補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1]。水資源利用與水安全保障是京津冀協同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2],也是探討上下游地區間生態補償的重要方向。空氣質量生態保護補償已經成為北京市的一項新舉措,也會成為京津冀地區協同發展的新路徑。京津冀協同發展將會促進三地經濟發展互補互促,區域交通互聯互通、生態環境共建共享,其意義并不只限于發展本地區,它在探索生態文明建設有效路徑,促進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提高中國的全球競爭力方面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
一、生態協同發展的戰略背景
京津冀地區總面積為216萬平方公里,北與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相接壤,西與山西省交界,南與河南、山東兩省相鄰,東緊傍渤海。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以耕地為主,林地為輔,建設用地占有比重較大。京津冀地區森林資源匱乏,人均森林面積僅有07畝,是全國平均水平的30%,平均每公頃蓄積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3,而且分布不均。據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普查結果,河北省是京津冀地區森林資源分布的主要區域,占三地區森林資源總量的8591%。京津冀地區水資源總量僅占全國的086%,是典型的資源性缺水地區。目前京津冀地區的常住人口約占全國的81%。
京津冀三地各自承擔著不同的區域功能定位。北京市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天津市是全國先進制造研發基地、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和改革開放先行區,河北省是全國現代商貿物流重要基地、產業轉型升級試驗區、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統籌示范區、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京津冀三地不僅是中國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經濟發展最具潛力、交通物流網絡最為密集的區域之一。
生態環境是京津冀協同發展需要盡快補齊的突出短板。[3]早在2014年,習近平在聽取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匯報時就強調,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實現是重大國家戰略,要堅持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扎實推進,加快走出一條科學持續的協同發展路子。同年7月,《京津冀地區生態環境保護整體方案》出臺,提出了五項基本原則:一是重點保護首都及周邊地區生態的原則,二是重點保護大氣和水環境的原則,三是空間開發利用格局一體化原則,四是功能與用途管制原則,五是約束與激勵并重原則。201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指出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要在京津冀交通一體化、生態環境保護、產業升級轉移等重點領域率先取得突破。生態環境的“外部性”決定了京津冀地區的生態系統必須區域共建,探索和構建生態補償與生態協同的區域合作機制是京津冀生態環境保護一體化的基礎[4],也是實現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的有效途徑。
二、京津冀生態補償的基本情況
(一)京津冀地區空氣質量狀況
京津冀地區西臨太行山山脈,北靠燕山山脈,東臨渤海,構成復雜的山地、平原、城市和海陸地理環境。長期以來,京津地區飽受風沙危害,來自蒙古國和內蒙古自治區的荒漠沙塵跟隨氣流侵襲北京和天津。同時,受山谷風和城市熱島環流的影響,華北地區大氣污染呈現面域擴展、轉移和復合加重態勢??梢哉f,京津冀地區的風沙源治理和大氣污染防控任務并存。國家出臺了不同階段的政策來促進大氣環境的改善、沙塵和霧霾天氣的減少。
2000年啟動、2002年全面實施的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固土防沙、減少京津沙塵天氣而出臺的一項針對京津周邊地區土地沙化的治理措施。[5]P64-65此項工程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以及內蒙古五省(市、自治區)的75個縣(旗),涉及沙化土地面積1012萬km2,總面積為46萬km2。2000年春季,中國北方地區連續發生多次較大的浮塵、揚沙和沙塵暴天氣,引起了中央的重視,并指出防沙止漠刻不容緩,生態屏障勢在必建,決定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
與此同時,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問題一直不容樂觀。京津冀地區是中國大氣污染跨區域傳輸非常嚴重的區域,也是較早開展大氣污染跨域協同治理實踐的地區。2010年5月,原環境保護部、國家發改委等9大部委共同發布了《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3號)。在2013年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大氣十條》)中明確提出“建立京津冀、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由區域內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參加,協調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并將治理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政府考核體系。區域發展不平衡、治理主體間的利益競爭以及生態補償的缺失等影響了大氣污染協同治理的積極性。[6]
(二)京津冀地區水安全現狀
水安全問題是京津冀面臨的一大難題。京津冀地區處于半濕潤向半干旱過渡的地帶,降水年內分布不均,多年平均降水量在532—585 mm,約為長三角地區的1/2,珠三角地區的1/3,且年際變幅很大。京津冀大部分屬于海河流域,多年平均水資源量250億m3,水資源總量為全國1%,人均水資源量僅有286 m3,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3%,遠低于國際上人均500 m3的極度缺水線標準。京津冀地區水資源匱乏、地下水面臨著嚴重超采[7],大約70億m3,近幾十年間形成了33萬km2淺層地下水和48萬km2深層地下水的超采區,也是全國最大的地下漏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