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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是習近平同志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改革開放重大舉措。作為改革開放總框架中的有機組成部分,海南自貿港金融定位為服務于海南自貿港建設、實體經濟發展和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著力構建園區金融、跨境金融、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科創金融“五位一體”協調發展的金融格局。當前海南金融部門扎實推進自貿港金融政策的落地實施,取得了顯著成效,支持海南自貿港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新的階段,海南自貿港金融應把握開放創新的發展方向,為我國探索金融領域更高水平對外開放先行先試,為全國區域金融改革發展提供可借鑒經驗。
一、提高站位、守正創新,準確把握自貿港金融發展的形勢、定位與格局
(一)面臨新形勢:國際經貿領域“逆全球化”思潮涌動,宏觀環境面臨更多的不確定性
貿易領域,由于地緣政治緊張,許多國家或地區正在推進戰略性技術產業政策,或導致貿易緊張和限制加劇。疊加全球疫情起伏反復,國際大循環動能明顯減弱,逆全球化順勢抬頭,貿易保護主義思潮蔓延。金融領域,全球細分市場潛藏巨大風險,部分經濟體股票估值飆升、房價強勁增長。資產質量下降,投資者高風險投資敞口擴大。美債收益率上升,引發新興市場經濟體資本流出和匯率波動風險。所有經濟體普遍債務高企,尤其是私營部門債務負擔已相當于、甚至超過金融危機期間水平。
(二)找準新定位:服務于海南自貿港建設、實體經濟發展和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
海南自貿港的金融發展定位為主抓三個“服務于”。一是服務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自貿港金融服務要圍繞建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國家重大戰略服務保障區的戰略定位,分階段、分步驟實施各項金融改革開放與創新舉措,推動海南成為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新標桿。二是服務于實體經濟發展。自貿港金融服務要圍繞海南建設現代產業體系的重點產業政策取向,聚焦于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熱帶特色高效農業“3+1”現代產業體系的金融服務需求,強化金融支持和改革創新,提升重點產業的競爭力。三是服務于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推動多項高水平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開放政策在海南自貿港先行先試,實現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
(三)發展新格局:構建園區金融、跨境金融、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科創金融“五位一體”協調發展的金融格局
圍繞自貿港金融發展的定位,促進金融回歸本源,引導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海南自貿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著力發展園區金融,以重點園區運營公司、園區入駐企業以及參與園區建設的省屬重點國有企業金融需求為導向,提供“一園一策”“一企一策”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創新發展跨境金融,推動落實跨境資產轉讓、跨境資產管理等先行先試政策。持續做實普惠金融,有力支持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助力應對疫情和服務民生。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在海南發展碳匯經濟具有政策優勢和資源稟賦,將綠色金融打造成海南自貿港金融的“靚麗名片”。探索發展科創金融,圍繞油氣、互聯網信息、生物醫藥三大傳統優勢產業和南繁育種、深海科技、航天科技三大未來產業做好金融服務。
二、把握機遇、謀篇布局,金融支持海南自貿港建設政策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海南自貿港的金融發展得到黨中央、國務院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的大力支持,目前已經初步形成了法律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以下簡稱《自貿港法》)、中央層面《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部委層面《關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省級層面《關于貫徹落實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政策體系,與海南自貿港相適應的金融政策和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一)確立法律基礎,為海南自貿港金融改革與開放提供原則性和基礎性的保障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自貿港法》并頒布施行,自貿港金融政策包含其中,包括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金融改革創新、金融業開放、資金自由便利流動、離岸金融等內容。出臺《自貿港法》是系統協調推進金融改革行穩致遠的實際需要,是從國家立法層面為海南自貿港金融改革開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出臺頂層設計,為海南自貿港金融開放創新探索新路徑和打造新樣板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總體方案》,“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作為關鍵制度設計納入其中,《總體方案》以提升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重點,就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建設作出了頂層設計,為海南金融發展指明了方向。《總體方案》金融政策對標國際規則,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根本,服務國家雙循環戰略,貫通國際國內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分階段分步驟推動實施各項金融開放與創新舉措。
(三)落實中央部署,建立與海南自貿港相適應的金融政策和制度框架的具體舉措
2021年3月31日,人民銀行等四部門發布了《意見》,主要從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支持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場體系、擴大海南金融業對外開放、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加強金融監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等六個方面提出33項政策。《意見》的出臺基本確立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四梁八柱”,有助于彌補海南金融短板、夯實海南金融基礎。
(四)細化統籌推進,明確金融政策實施“路線圖”
2021年3月31日《意見》印發后,根據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人民銀行海口中支牽頭,聯合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海南銀保監局、海南證監局聯合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分為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完善海南金融市場體系、擴大海南金融業對外開放、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力度、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加強金融監管、配套措施等七大部分,共89條具體措施。8月30日,省政府辦公廳批轉《實施方案》正式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