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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國家審計的主要特點就是法定性。國家審計是一種法定審計,被審計單位不得拒絕。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決定,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必須執行。審計決定涉及其他有關單位的,這些單位應當協助執行。文章發表在《貴州財經學院學報》上,是經濟師論文發表范文,供同行參考。
關鍵詞:國家審計,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免疫系統
國家審計的目的是通過審計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最終達到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的目的。國家審計,也稱政府審計,是指由國家審計機關代表國家所實施的審計。國家審計關注國家治理,關注政府責任,是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
一、國家審計本質的理論演進歷程
對國家審計而言,關于審計本質的認識是審計機關確定審計目標,明確審計任務,履行審計職能的前提。
從對審計本質的認識來看,主要有六種觀點:(1)查賬論。認為審計就是查賬或會計檢查,“查賬”就是對審計本質的概括。這種觀點側重于審計方法或審計手段,歷史源遠流長,可以追溯到我國古代的“聽其會計”,或國外的“聽證”(Audit),迄今為止仍有較大影響,直至1982年8月召開的中國會計學會專題學術討論會上,仍然有觀點認為審計就是查賬。
(2)評價活動論,也稱方法過程論,認為審計是人們對經濟活動與經濟事項的評價活動。該觀點注重從與審計相互作用的外部關系中來認識審計的本質,最早出現于美國會計學會審計基本概念委員會1973年發表的《審計基本概念說明》中,在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審計理論界獨領風騷。
(3)經濟監督論。認為審計的特有屬性或性質是一種經濟監督活動。該觀點圍繞審計的基本職能來看待審計本質,是中國審計界對審計本質的獨特見解,在中國20世紀80年代的審計基本理論研究中得到了普遍的肯定,在1989年中國審計學會舉辦的審計基本理論學術研討會上,來自審計實務界、科研機構和高校的與會者一致認可基于該觀點的審計九十一字定義。
二、“免疫系統”論的科學內涵
上述六種關于審計本質的主流觀點,是一個逐層遞進的關系,是對審計本質認識的不斷深化,“免疫系統”論最能體現審計的時代特征,是對現代審計的科學論斷,對指導新時期的審計工作發展必將發揮核心作用。
從審計類型看,國家審計為適應政府職能的轉變,不斷豐富與加強自身職能,已經從最初以查錯防弊為目標的審計,發展到財務報表審計、合規性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績效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多種審計類型并存的格局,對審計本質的認識也相應不斷提升到更高的層次。
三、增強審計監督能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是要在堅持依法行政、依法審計的前提下,研究黨委、人大和政府的需求、研究社會各界對審計的需求,使審計監督自覺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增強服務的針對性。
1.牢記審計工作的根本目的和首要任務,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的講話中指出,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證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審計作為經濟社會運行的“免疫系統”,審計監督的權力是體現人民意志的法律所賦予的。審計監督的根本目的就是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推進依法行政,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2.準確把握審計的基本特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
第一,立足建設性,堅持批判性。建設性決定著審計的生命力,決定著審計能夠在多大程度上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國家利益,能夠在多大范圍內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能夠在多寬的領域推進民主法治建設和依法治國。作為審計工作者,揭示問題、查處問題,僅僅是履行了法定職責的一部分。
第二,立足服務,堅持監督。監督是手段,服務是目的。如果存在違法違規和腐敗問題,而審計卻沒有予以揭露,那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是與審計本質所不相容的。因此,必須堅持監督。監督搞好了,本身就是一種服務。
3.提高科學管理能力
國家安全是政府責任的首要環節,是民主民生的根本保障,國家審計關注國家治理,關注政府責任;國家安全的內涵將隨著政府責任和政府能力的不斷發展而不斷擴充,基于政府責任和國家安全的國家審計事業也必將長期發展和壯大。
國家審計期刊發表:《貴州財經學院學報》是貴州財經學院主辦的經濟類學術期刊,于1983年3月創刊,1985年國內正式出版,1992年面向國外公開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