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地區某行政中心大樓,混凝土預應力管樁檢測過程中,發現樁身不同位置出現裂縫、錯位、樁中樁等質量問題和質量缺陷,經過多次專家論證,采取了管樁芯混凝土補強、管樁芯投石注漿、地基土壓密注漿、增補鋼管樁等措施,最后經各項檢測和聯合驗收,達到了設計和規范要求。
一、工程概況及樁基礎設計指標
該行政中心大樓建筑面積9.82萬平方米,鋼筋混凝土框架-筒體結構,裙房部分為3層、高度18.47m,主樓部分為22層、高度109m,地下室為2層基底標高-7.85m。工程樁總數量為1306根,其中主樓區為群樁(樁距2m)共計938根,裙房區為承臺樁共計368根。
抗壓樁采用預應力混凝土管樁(PHCAB600-110*10),按照《上海市建筑標準圖集先張發預應力混凝土管樁》制作,樁身強度等級C80,主樓樁長31m裙樓32m,單樁承載力特征值2300KN。抗拔樁為預制鋼筋混凝土450×450mm方樁,樁身強度等級C40樁長32m,單樁承載力設計值900KN。設計樁端持力層為粉土類,樁端入持力層深度2~3m,施工質量控制以標高為主、錘擊貫入度為輔。
二、樁基礎施工方案及施工過程
1. 樁基礎施工方案
根據工程地質條件和當地政府建設文明施工現場的有關要求,本工程預應力混凝土管樁以靜壓為主錘擊為輔方法施工。即:大部分管樁采用靜壓法施工,以降低噪音和震動,減少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土層較為復雜的局部區域,為增加沉樁的穿透能力采用錘擊法施工。打樁機械采用3臺JNB-900型全液壓靜壓樁機、1臺D80型柴油錘樁機。
2. 施工過程簡述
施工試樁采用靜壓工藝,經單樁極限承載力靜荷載試驗,最大荷載值均不小于5759 KN,對應的樁頂沉降位移量為19.00mm。根據試樁結果,設計單位確定單樁承載力特征值為2300KN。
工程樁于試樁檢測合格后,按照經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靜壓樁和錘擊樁施工。沉樁過程中,無論靜壓樁還是錘擊樁都出現了少數樁達不到設計標高的情況,而其它指標如靜壓樁壓力值(3450~5700 KN)、錘擊樁貫入度(最后3陣貫入度2~5cm/擊)均滿足要求。
施工單位請示設計單位意見,設計單位回復沉樁以標高控制為主,盡可能壓至設計標高。根據現場情況,施工單位提出下述方案:1)靜壓樁不能壓至設計標高的,改由錘擊樁施工;2)錘擊樁不能施工至設計標高的,采用預引孔方案施工,即減少樁身摩阻力保證沉樁至設計標高。由于預引孔方案涉及到部分費用,而施工合同價又是固定總價合同,故業主不同意支出合同外額外費用,方案改為使用大功率錘擊樁機施工。
三、樁基礎檢測及缺陷樁情況
1. 樁基礎檢測
工程進入土方開挖階段,隨土方開挖進度檢測單位對樁基礎進行了樁身完整性(低應變)檢測,檢測結果如下:主樓部分(工程樁總數938根)低應變檢測總數925根,低應變檢測發現缺陷樁(Ⅲ類、Ⅳ類)78根,樁中樁5根,共計缺陷樁83根,缺陷樁占主樓總樁數的8.8%;裙樓部分(工程樁總數368根)低應變檢測總數238根,低應變檢測發現缺陷樁5根,低應變缺陷樁占主樓檢測總數的2.1%。
在小應變樁身完整性檢測基礎上,還進行了大應變檢測。大應變檢測表明,部分樁基礎雖小應變判為Ⅲ類、Ⅳ類樁,但樁基礎承載力滿足設計要求。
2.樁清孔攝像檢查、缺陷具體情況
在小應變、大應變檢測基礎上,為進一步查明缺陷樁傷損情況、制定缺陷處理方案,根據專家論證意見,對缺陷樁進行清孔、抽水并攝像檢查。根據攝像資料,缺陷樁傷損主要有一般裂縫、斷裂處錯位、斷裂處涌砂、樁身彎曲、樁中樁、樁身明顯下沉等情況,列表介紹如下:
缺陷類型 |
主要特征 |
分布情況 |
備注 |
一般裂縫 |
樁身斷裂,裂縫大小不等,多數為輕微裂縫,最大裂縫1.5mm,清孔后無涌水、涌砂現象。數量較多,906#樁3.5~8.8m共13處裂縫。 |
裙樓區(承臺樁)5根缺陷樁均屬一般性裂縫;主樓區15根缺陷樁也屬一般性裂縫,總數量占缺陷樁的22.7%,深度均在11.40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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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裂錯位 |
樁身斷裂,上下段錯位明顯,不影響下段樁身清孔。清孔后無涌水、涌砂現象。 |
分布于主樓區,裙樓區無,總數量占缺陷樁的37.5%。 |
錯位樁一般伴隨有裂縫。 |
斷裂涌砂 |
一般樁身裂縫、錯位較大,最大裂縫30mm最大錯位70mm。 |
分布于主樓區,裙樓區無,總數量占缺陷樁的26.1%。 |
部分樁底部涌砂。 |
樁身彎曲 |
斷裂段之間彎曲,清孔水泵、鋼筋籠不能放入。 |
分布于主樓區,裙樓區無,總數量占缺陷樁的8.0%。 |
一般伴隨有裂縫。 |
樁 中 樁 |
樁身打爆,上節樁落入下節樁之中,已成廢樁。 |
分布于主樓區,數量5根,總數量占缺陷樁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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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樁基礎質量問題原因簡析
本工程的Ⅲ類、Ⅳ類缺陷樁高達8.8%,在當地甚至華東地區也是絕無僅有的,故有必要對管樁基礎缺陷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和探討。當然,管樁基礎出現裂縫、錯位等質量缺陷的原因很復雜,筆者試結合本工程實際,從設計、施工兩個角度做下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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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角度應考慮的問題
本工程主樓群樁的設計間距為2.0m,即3.33倍管樁直徑。暫且不論2.0m樁間距是不是基礎設計必須的,單據以往工程經驗,應該說2.0m間距對于600mm管樁而言間距是比較偏小的。管樁屬于擠土類樁基礎,特別是大樁徑小間距管樁基礎,擠土量量很大、擠土效應明顯,擠土效應產生的水平推力對樁身的破壞性很大(見后述),可能導致樁基礎缺陷產生。
所以,在滿足結構計算和規范規定、確保結構安全的基礎上,盡可能考慮施工因素,不能把安全系數定得過大,從而給施工造成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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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土機械的影響
管樁基礎施工完畢后,土建施工單位即進行土方開挖,開挖方案按照常規方法進行。選用反鏟挖掘機和推土機配合施工,推土機由基坑西側向東側推土、挖掘機在邊角處配合,土方分層開挖至樁頂標高上300~500mm,之后推土機退出,剩余土方由人工配合挖掘機施工。上述開挖過程,對管樁質量可能產生的影響簡析如下:
1)工程地基土多為壓縮性較高淤泥質土、松散性粉質砂土,加之基坑降水效果不佳,土體壓縮性和流動性較大。推土機行走時與管樁頂部的實際距離,可能不足規定;同時推土機行走還給土體施加了一水平推力,土體可能把這種推力傳遞給附近樁基礎,一定程度上構成了管樁缺陷產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