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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技術革命推動了個人電子銀行業務的迅猛發展
商品的流動及因此產生的貨幣流動,是人類社會生活中的兩個基本的相互誘導的共生流。貨幣流動是商品流動的映像,若貨幣流不暢,商品流動也不能暢通,商品生產就要受阻。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商品生產的規模和交換方式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了勞動生產率的迅速提高,國內和國際間貿易迅速發展,無論是從規模還是從速度上,都使商品流動和貨幣流動迅速加大。除了與商品流動有關的貨幣流動外,在現代商業銀行業務中,還有大量與實物商品流通沒有直接聯系的衍生交易行為亦產生巨額的貨幣流動。如此急劇增長的貨幣流通強度使銀行界陷入困境,整個銀行界日益為堆積如山的金融紙票(現金、支票和各種憑證)所困擾。
此后,信息技術革命獲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微電子技術、軟件開發、通信網絡自動化、因特網、人工智能技術、衛星通訊技術、大規模光纖通信傳播技術等高新科技不斷發展并在實踐中得到廣泛應用。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使商業銀行發生了革命性的變革,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個人金融業務處理和管理的舊體制,促進了以信息為基礎的自動化業務處理和科學管理的新模式的建立。起初是使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處理實現電子化,緊接著依靠信息技術實現個人金融業務的電子化、數字化和現代化,個人自助銀行、個人電話銀行、個人手機銀行乃至個人網絡銀行等應運而生,并向廣大客戶提供各種能增值的金融信息服務。這是現代化銀行的一個里程碑性的變化,使銀行真正進入了電子化時代。
隨著個人電子銀行業務的迅速發展,電子貨幣的支付方式開始逐步代替傳統的現金交易和手工憑證的傳遞與交換,大大加快了資金的周轉速度。金融業已從單一的信用中介發展為一個全開放的、全天候的和多功能的現代化金融體系。現代金融業是集金融業務服務和金融信息服務為一身的金融“超級市場”。金融業的分銷渠道已從磚墻式建筑向ATM、POS、網絡等系統轉移,提高了金融業的效率,降低了經營成本。與此同時,個人電子銀行業務極大地提高了銀行服務的準確性和服務的效率,增強了商業銀行的創新能力,大大拓寬了銀行服務的范圍,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不斷涌現出來,從而降低了客戶的交易成本,縮短了交易時間,提高了客戶的資金收益,增強了交易的靈活性,也給商業銀行帶來了新的利潤空間。先行者將能獲得利潤與客戶雙份的收益,從而建立起競爭優勢。
二、個人電子銀行業務發展概況
個人電子銀行(Electronic bank 或e-bank)業務根據不同時期技術水平情況,有著不同的內涵。傳統的個人電子銀行業務主要是電子資金匯劃、信用證、自動提款機(ATM)、銷售終端(POS)以及SWIFT系統等業務。進入九十年代,隨著信息產業、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個人電子銀行業務的空間得到進一步拓展,個人電話銀行、個人手機銀行、個人網絡銀行等電子服務方式應運而生,并有沖擊傳統個人銀行業務的勢頭。目前,世界范圍內銀行業對個人電子銀行業務帶來的機遇都給予了高度重視,并紛紛采取對策推進個人電子銀行業務的發展。
通常所提及的個人電子銀行業務主要指個人電話銀行、個人手機銀行和個人網上銀行,并以此為對象探討個人電子銀行業務法律風險控制。
1、個人網上銀行
個人網上銀行又稱個人網絡銀行(Internet Banking),是指基于因特網或其他電子通訊網絡手段為個人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銀行機構或虛擬網站。具體地說,個人網上銀行是指以銀行計算機系統為主體,以銀行自建的通信網絡或公共互聯網為傳輸媒介,以個人的計算機為入網操作終端的業務處理系統,通俗地講網上銀行就是建在因特網上的虛擬銀行柜臺。
第一家網上銀行是1995年10月由美國安全第一網絡銀行(Security First Net Bank)創建的,其后,網上銀行數目的增加猶如雨后春筍,資產及客戶規模都迅速擴展。網上銀行可以劃分為兩類:一類是純網上銀行,即沒有任何實質分行的虛擬銀行,如英國的Egg、法國的First-e及美國的Security First Net Bank.另一類是由傳統銀行開拓的網上銀行,這些銀行在原系統內增設網上銀行的功能,作為銀行另一服務傳送渠道。網上銀行服務網站的發展大致可分三個階段,分別為信息網站、通訊網站及交易網站,銀行可以分階段逐步推出網上銀行服務,也可以待系統能夠提供較全面的交易服務時才一次性全部推出。
(1)信息網站(Informational Website):這是第一階段的網上銀行服務。有關網站主要用作市場推廣及傳送一些公開的資料,如介紹銀行歷史背景及服務范圍、刊登年報資料、推廣新服務和產品、顯示存款及貸款利率等。亦可讓客戶發出一些非敏感性的郵件,如申領小冊子。這些網站可使銀行收集游覽網站者的資料數據,作為銷售及市場推廣的參考。
(2)通訊網站(Communicative Website):這是第二階段的網上銀行服務。有關網站允許使用者與銀行互相傳送機密資料,允許機密資料的上載和下載,讓客戶可以查詢帳戶資料,呈交有關貸款或存款帳戶的申請等。
(3)交易網站(TransactionalWebsite):這是第三階段的網上銀行服務。有關網站允許客戶進行實時的帳戶查詢、更新客戶資料、轉帳、繳費及進行其它交易,如股票及外匯買賣交易。
目前,個人網上銀行業務主要分為三大類:一是傳統個人金融業務,包括存款、貸款、轉帳等服務以及證券清算、外幣業務、信息咨詢、消費信貸等新型商業銀行服務。二是在線支付,包括三種支付模式:(1)商戶對客戶(B to C)模式下的購物、訂票、證券買賣等零售交易;(2)商戶對商戶(B to B)模式下的網上采購等批發交易;(3)金融機構間的資金融通與清算。三是創新金融服務,如企業集團理財,即集團客戶通過網上銀行查詢各子公司的帳戶余額和交易信息、集團公司內部的資金調度與劃撥;發放電子信用證;進行國際收支申報等等。
個人網上銀行業務與傳統個人金融業務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可以提供“三A”服務。個人網上銀行業務的“三A”是指能在任何時間(Any time)、任何地點(Anywhere)、任何方式(Anyhow)提供服務,它的功能和方便程度遠遠超過電話銀行,也不需要自助銀行、無人銀行的固定場所,客戶足不出戶、隨時隨地地進行有關業務的操作。(2)低成本、高回報。個人網上銀行業務雖然也要支付諸如網上廣告等費用,但相對于傳統銀行的設立來說,成本費用相當低,據美國銀行統計,處理完成一筆業務,網上銀行僅需0.01美元,并且能擁有高額的回報。(3)服務功能全。網上銀行不僅有傳統的銀行服務項目,而且通過互聯網提供的平臺,摒棄了傳統銀行由店堂前臺承接業務的服務流程,擁有了如在線支付、客戶與銀行郵發電子郵件咨詢信息、查詢股票分析和金融新聞等更多服務項目。(4)無需分支機構。只要建立一個網站,有一個網址,無需設立任何分支機構就可以將觸角伸到世界各地,所以也不需要眾多的雇員。
1996年6月,也就是美國開始有了網上銀行8個月后,中國銀行在因特網上設立網站,開始通過國際互聯網向社會提供銀行服務。經過幾年的發展,中國的網上銀行發展呈現以下特點:(1)設立網站或開展交易性網上銀行業務的銀行數量增加。截止到2002年12月,我國正式獲準開辦交易類網上銀行業務的大中型中資商業銀行(總資產1000億元人民幣以上)已達8家,占全部大中型中資商業銀行的50%.(2)外資銀行開始進入網上銀行領域。目前,獲準在中國內地開辦網上銀行業務的外資銀行包括匯豐銀行、東亞銀行、渣打銀行、恒生銀行、花旗銀行等。另外,還有幾家外資銀行的申請正在審核之中。(3)網上銀行業務量在迅速增加。這表現在客戶數和交易金額兩個方面。2000年底,我國中資商業銀行辦理網上銀行業務的客戶數為41萬戶,交易金額6500億元。到 2002年12月底,客戶數已超過350萬戶,交易金額超過5萬億元。業務覆蓋全國主要大中城市。(4)網上銀行業務種類、服務品種迅速增多。2000年以前,我國銀行網上服務單一,一些銀行僅提供信息類服務,作為銀行的一個宣傳窗口。但目前,交易類業務已經成為網上銀行服務的主要內容,提供的服務包括存貸款利率查詢、外匯牌價查詢、投資理財咨詢、帳戶查詢、帳戶資料更新、掛失、轉帳、匯款、銀證轉帳、網上支付(B2B,B2C)、代客外匯買賣等,部分銀行已經開始試辦網上小額質押貸款、住房按揭貸款等授信業務。同時,銀行日益重視業務經營中的品牌戰略,出現了名牌網站和名牌產品。但目前我國尚未出現完全依賴或主要依賴信息網絡開展業務的純虛擬銀行。(5)中資銀行網上銀行服務開始贏得國際聲譽。2002年9月,中國工商銀行網站被英國《銀行家》雜志評為 2002年度全球最佳銀行網站,這表明中國銀行業網上銀行的服務水平已向國際水平靠攏和看齊。
目前我國個人網上銀行業務有轉賬、外匯買賣、證券業務、在線支付、賬戶管理、代繳費用、異地匯款、個人質押貸款、個人理財等一系列功能,滿足客戶多方面的金融需求。
2、個人電話銀行
個人電話銀行(Telephone Banking)是指客戶通過電話,撥打銀行開設的電話專線,即可獲得銀行提供的各種金融服務。
個人電話銀行在西方國家應用得比較早,是伴隨著“家庭理財”的觀念發展起來的,早在70年代末,銀行為進一步擴展服務范圍、服務時間和服務對象,推出了電話銀行。電話銀行是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在銀行業的體現,是銀行充分運用了計算機、網絡通訊、電話信號數字化等先進的技術手段,為客戶提供了豐富、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應用電話銀行,客戶只要撥通電話銀行的服務電話,就可以進行轉帳、代收代付、金融信息查詢、個人帳戶資料的查詢、個人支票保付、存折臨時掛失、密碼修改、個人證券買賣、個人外匯買賣等操作,實現所需要的服務。
實現個人電話銀行的關鍵,是銀行在原有業務處理系統中引入了“語音應答設備”(Voice Response Unit,簡稱VRU)的電子產品,該產品在銀行計算機主機與客戶電話機之間起到一個橋梁的作用,使客戶可以通過按鍵式電話直接查詢主機上的資料,也可以通過電話銀行進行交易。電話銀行的主要功能分為客戶管理和電話銀行服務兩部分。
個人電話銀行的發展方向是建立電話銀行中心,將電話銀行的語音服務功能與人工服務功能統一起來,并將電話銀行與手機銀行、網上銀行形成互動。
近年來,我國各家商業銀行陸續推出電話銀行和手機銀行服務,如中國工商銀行的“95588理財熱線”、中國銀行的95566電話交易系統、交通股票保證金電話轉帳業務等電話銀行“外匯寶”電話交易服務、招商銀行“一卡通”股票保證金電話轉帳業務等電話銀行業務。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提供的個人電話銀行功能主要有:賬戶查詢、轉賬服務、自助繳費、銀證轉賬、銀證通、外匯買賣、業務咨詢、受理投訴、賬戶掛失、傳真服務、外撥服務(銀行主動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客戶聯系,向客戶發送有關貸款本息的追索、業務交易情況、理財申請和投訴的回復、各種重要通知、業務宣傳資料等信息)、委托服務(客戶可委托銀行在授權額度范圍內,按實際金額、指定日期自動從指定帳戶劃款交費)、預約服務(包括預約收單、上門收款,股票及外匯買賣達到預定價位的通知)、特約商戶服務(特約商戶可辦理小額索權、查詢止付等業務)。
3、個人手機銀行
個人手機銀行(Mobil Banking Service)是指銀行通過移動電話,利用移動通信網絡為個人客戶提供銀行產品和服務的一種服務方式。
個人手機銀行的使用原理是,移動通信向客戶提供的SIM卡中,預先寫入了由銀行提供的功能服務菜單和密鑰文件,成為個人手機銀行專用的STK卡(SIM TOOL KIT),從而增加了個人手機銀行的功能。個人手機銀行的發展與個人電話銀行類似,服務功能也基本相同,但個人手機銀行與個人電話銀行相比又具有自身的技術特點和服務優勢,主要體現在:
(1)實現的方式有別。個人手機銀行是通過移動通訊短信息實現的,個人電話銀行是通過語音提示、應答系統實現的。對于某些查詢信息,可以移動通信短信息的形式隨時顯示在收集的顯示屏上,客戶無需撥打電話查詢就可查看到,既方便、快捷,又可以節省費用。
(2)安全性能更高。收集銀行SIM卡與客戶一一對應,并且信息傳輸全過程都有加密,手機信號不易被竊取,更易于使用者身份的確認,安全性能比電話銀行高。
(3)使用更方便。個人手機銀行的金融交易信息可以在手機的屏幕上顯示,有文字、數字提示,屏幕顯示操作過程比個人電話銀行的語音提示更方便。
(4)交易成本低廉。據統計,通過個人手機銀行成功完成一筆業務只需0.1元,而通過個人電話銀行成功完成一筆業務則需要超過1元,故手機銀行對客戶的交易成本更低。
(5)體現個性化服務。由于手機與個人的關系密切程度比較高,客戶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選擇不同的手機銀行服務;銀行也可以針對客戶的不同,設計、提供有特色的個人手機銀行服務,體現了個性化服務的特色。
1977年,摩托羅拉、愛立信、諾基亞、無線星球四大移動通訊公司共同簽訂了“無線應用協議”(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簡稱“WAP”。WAP手機與STK手機相比,具有兩點優勢:(1)實時在線性強,即信息通過在線網絡傳輸,實時性強;(2)更具靈活性,即WAP網站信息隨時更新、功能亦可隨時更新劣勢在于:WAP手機相對于STK手機而言,存在對手機要求高,且信息傳遞安全保密性不夠的缺點。但不論怎樣,WAP手機無疑已經成為手機銀行的發展方向。
2000年5月18日,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等商業銀行同時與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推出個人手機銀行服務,為客戶提供了種類繁多、更為方便的服務工具。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推出的個人手機銀行的服務主要包括:賬戶查詢、賬戶轉帳、繳費付款、賬戶掛失、申請新業務、呼叫電話銀行、用戶設置、銀證轉賬、外匯買賣等等服務。
三、個人電子銀行業務中的風險
個人電于銀行業務的風險主要是指個人電子銀行業務經營中的各種風險。個人電子銀行業務完全基于電子通訊、無線通信、WmR網等虛擬的載體,所以它不僅具有與傳統銀行業務相同的風險,并且因其自身的特點,還具有傳統銀行業務所不具備的風險。電子銀行業務的風險依照其來源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立法滯后風險、客戶行為風險、內部管理風險、技術操作風險。
1、立法滯后風險
個人電子銀行改變了傳統銀行的運營模式,改變了銀行交易的過程與方式,相應地也改變了業務的規范原則及法律責任歸責基礎,這樣就要求有新的立法來規范新的業務行為。沒有相應的立法,行為各方當事人權責不清或權利、義務不對等,不僅影響業務的快速發展,也客觀上造成大量糾紛,并且在糾紛處理中司法裁判容易產生一定的隨意性。對于電子銀行業務,各國的立法都處于不規范的階段,我國更是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規定。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通過《電子貿易示范法》以及WTOl32個締約國簽署的《電子商務宣言》等國際公約和慣例尚未被我國采納,各銀行在開辦電子銀行業務時都是按照本行制定的相應管理辦法進行的,其業務管理辦法及章程中不免過多強調自身的利益,對銀行操作設定若干免責條款,這些條款的有效性除依據民法的公平原則來判斷外,更需要專門的立法予以明確。由于電子商務立法的滯后,使電子銀行的某些操作與現行的法律不一致,如:《票據法》規定,客戶委托銀行辦理轉帳業務,必須填寫要素齊備的書面結算憑證,并在憑證上簽章,而個人電子銀行業務通過電話、手機或網絡辦理,電子數據代替了紙質憑證,密碼(電子簽名)代替了書面簽章,這些形式與法律的規定完全不同,將影響到銀行與客戶的法律關系,也將使銀行在新業務拓展中處于不利的地位。
2、客戶行為風險
客戶行為風險因客戶的違約、過錯行為而產生,客戶可能在達成交易后,逃避交易責任或者因為其經營惡化、倒閉破產等喪失履約能力,最終對銀行將形成資產損失;也可能客戶在日常生活中不慎將密碼等有關電子商務信息失密,銀行將對非真實客戶的交易行為承擔法定的賠償責任。在個人電子銀行業務中,因為銀行與客戶之間是不見面的,僅通過密碼、證件號碼等確認客戶身份,可能發生他人假冒客戶身份或盜用客戶帳號等進行詐騙的情況,這種行為造成的損失在有些國家法律規定銀行將承擔主要責任,如美國1980年的聯邦電子資金移動法(聯邦EFT法)規定,當出現無權限交易時,即使銀行已經證實消費者存在過失,但在一定的條件下,消費者承擔的損失額限于50美元(即50美元規則),所以個人電子銀行業務中,客戶的行為對銀行將產生一定的風險。
3、內部管理風險
內部管理風險包括銀行內部人員的竊取客戶信息作案或操作失誤等形成的風險,它可能直接造成銀行資產損失或構成對客戶的違約。個人電子銀行業務中,技術含量比較高,某些業務人員利用工作的便利,可以快速地獲得客戶的信息,以利用客戶的帳戶進行交易,自己獲取利潤并將風險轉嫁到客戶身上,當事情敗露后,銀行將首先對客戶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然后再對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經濟責任。個人電子銀行業務在經營中因業務人員誤操作而產生的糾紛也大量存在,如電話銀行業務中,某些非語音提示而以人工操作的業務,引起口頭交易的特點,有時將“買”誤操作為“賣”、講帳號及錯獲獎金額記錯等,對客戶造成的損失銀行都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技術操作風險
個人電子銀行業務的開展依賴于電子網絡系統及其硬件、軟件的正常運行,技術安全風險一方面包括電子網絡運行的穩定性風險,一方面包括交易的安全性風險。在個人電子銀行業務中,由與銀行計算機等硬件出現技術故障,造成整個系統停止運行,即使銀行沒有主觀上的過錯,但對系統停運給客戶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為,銀行在向客戶推出這種業務時,應當保證該系統的技術應當是穩定、可靠的,如果技術的故障應歸咎于設備供應商,則銀行在向客戶作出賠償后依據與供應商簽訂的合同,可以向供應商追索。電子銀行業務的安全性是該項業務得以生存、發展的基礎,如果發生手機銀行的密鑰被破譯或是網絡銀行遭受“黑客”侵襲等事件,銀行不僅對客戶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而且銀行自身也將受到巨大的信譽損失。雖然銀行可以享受及SIM卡供應商網絡安全認證機構索賠,但損失已無法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