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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建筑合同范文發(fā)表了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問題與對策,有效的對建施工合同管理,保障雙方認真履行合同上的約定,才能保證工程順利實施,一般建筑合同貫穿了基建管理的始終,根據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論文給出了相應的完善對策和指導。
【關鍵詞】建筑合同范文,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完善對策
1引言
基建項目合同是指為順利完成基建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簽訂的經濟合同。項目合同管理是一項復雜、系統(tǒng)的工程,涉及面廣,對整個項目工程的運行產生重要的影響。合同作為工程項目順利實施和管理的一條主線,只有充分運用項目合同規(guī)范簽約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約束各方的建設行為,才能確保基建工程的施工進度與質量。與國際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相比,我國各企業(yè)合同管理水平不高,依然存在諸多問題。因此,只有強化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才能有效解決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本次研究以基建工程為研究視角,深入分析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一些針對性的解決對策,以期為合同管理工作提供重要借鑒和指導。
2基建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特征
基建項目合同規(guī)定簽訂雙方的權利與責任,也明確了整個工程所用的時間、施工質量、造價等目標,它是保障基建工程穩(wěn)步實施的基礎。合同管理涉及質量、進度、成本、物資管理等多個方面,其中,質量、進度和成本管理是基建工程建設管理的三大目標。工程項目中的合同管理作為企業(yè)管理的一部分,關系整個企業(yè)的管理水平和盈利效果。具體來說,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是實現經濟效益,提升企業(yè)信譽,確保企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的依據。與一般的經濟合同相比,基建項目合同有一定的特殊性,在進行合同管理時要把握以下特點:(1)因基建工程周期長,相應的合同管理周期長,其遭受外界各種影響的因素較多,加之合同自身有多數無法預見的風險,會在一定程度上妨礙合同的正常實施;(2)項目合同實施中牽涉內容較多,合同變更非常頻繁,具體實施中也要因時調整,形成一個動態(tài)管理過程[1];(3)基建項目會有多個參建單位,接口非常復雜,合同履行中涉及業(yè)主、承包商與分包商、不同承包商之間的復雜關系,導致項目合同管理非常復雜,處理不當會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
3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3.1合同管理不規(guī)范
合同管理很容易被基建管理員工忽視,而且由于某些合同管理人員業(yè)務水平較低,防范工程承包風險意識不強,導致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一系列無法避免的糾紛;部分基建工程管理員對合同簽訂不夠重視,應簽訂確認的并未辦理簽訂確認,若雙方發(fā)生糾紛,會因無法舉證加大敗訴風險[2];某些施工單位在執(zhí)行合同的過程中并未按照規(guī)范的要求辦事,根據甲方要求隨意改變合同的內容,最終承擔相應的責任。
3.2承包人違法分包、轉包工程
部分工程承包人為獲得建筑工程的承包資格,不惜利用低價中標,中標后將工程肢解再次非法轉包給資質小甚至不達標的施工承包團隊。由于轉包和層層分包,到施工人員具體施工中,獲得的利潤少之又少。基于這種狀況,施工人員為保證獲取更多的利潤,通常會采用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方式,這無疑會影響整個工程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提高各類糾紛或事故的發(fā)生率。
3.3部分合同條例有失公正
基建工程承包雙方要以合同條件為約束依據,而合同的主要原則是保障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平等性。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些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出現雙方權利、義務不平等的狀況,由原有基建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情況分析,施工合同會依據發(fā)包人的具體要求制定相對應的條例,基建工程建設雙方簽訂的合同存在一定誤區(qū),有些過于重視發(fā)包人的權利,沒有提到或較少提到承包人應該享有的權利。不公正的條款不只會打消承包人施工的積極性,也容易引發(fā)各種糾紛。
3.4合同內容不夠完善
合同是基建工程承包雙方必須履行的義務,也能真實地體現雙方可以享受的權利,成為處理基建工程實施中各類糾紛的法律依據。完善、有效的合同,應能夠準確反映合同雙方的意愿,但這種反映需要依賴準確、明晰的文字和條款顯示處理。實際操作時,因客觀、人為因素的影響,使雙方簽訂的合同文本不夠嚴謹,內容不完善,上述情況均會引發(fā)履行合同中的各種糾紛。當工程管理過程中承包雙方對合同條款存在爭議時,因合同條款不夠完善,發(fā)包人無法借助有利的法律條款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做好基建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策略
4.1認真審查投標人是否合格
基建工程承包單位的信譽、管理水平均會影響整個工程的質量,因此,相關機構應嚴格考察、刷選施工隊伍,尤其是首次參加工程投標或接受建設的施工單位,要詳細調查各企業(yè)的資質、施工人員的素質水平,防止發(fā)生決策失誤。對那些已經承建類似項目的施工團隊要實行篩選與淘汰制度,對守信譽、工程進度快、施工質量好的擇優(yōu)選用,反之進行淘汰處理。
4.2嚴格制定基建合同各項條款
由于基建工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這類工程施工合同的執(zhí)行周期比較長、涉及面廣,因此,施工各方簽訂合同時,必須認真、謹慎地根據規(guī)范程序進行。對部分大型工程的合同,最好聘用專業(yè)的造價、財務等專家一同論證。基建工程簽訂過程中,條款必須全面,用字準確,做到字字斟酌,反復推敲,在合同中不可出現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詞句,避免讓對方鉆空子。除上述條款,對一些常忽視又非常重要的條款,例如:違約賠償標準、延期竣工規(guī)定等均要明確規(guī)定,并做出詳盡的解釋,防止遺漏事項帶來合同糾紛。
4.3增強合同的法律意識
在基建項目實施過程中,應重視培養(yǎng)施工管理人員的法律觀念,提升他們在合同執(zhí)行中的風險意識,嚴格按照合同要求辦事。進行施工管理時,應以合同各項條款為中心,按照合同辦事。如:基建工程施工時,基建工程項目變更、各類簽證應盡量保持書面記錄。若發(fā)現甲方有違反合同條款的情況,必須及時予以糾正;如果承包人員存在違反合同條款的情況,應及早提出便于進行改正,確保工程建設目標順利完成,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4.4健全基建工程合同管理體系
作為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門,應構建完善的合同管理體制,施工團隊應嚴格按照規(guī)范要求進行施工,以此提高整個工程的管理效果;各部門領導人員要注重管理機構的設置狀況,強化施工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工作,做好合同審查、竣工結算等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工作;同時,不斷完善合同及相關信息的保存、歸檔工作,挑選專業(yè)人員負責到底,利用逐步完善的合同管理體制,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5結語
綜上所述,基建工程有其固定的特點,合同是確保建設方和施工方共同利益的書面證據,做好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對整個工程順利實施有重要的影響。本次研究從基建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入手,提出一系列強化合同管理的對策,以期為類似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鑒和參考。
【參考文獻】
【1】陳阿明.淺談電力建設基建工程合同管理[J].技術與市場,2015,13(4):99-100.
【2】鄭彩云.高校基建工程合同容易出現的問題及對策[J].新經濟,2014,21(14):34.
作者:王冬龍 張巍 董冰 單位:吉林大學第二醫(yī)院
推薦閱讀:《建筑裝飾材料世界》是由北京市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主辦的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