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日韩亚洲,一本一本a久久,亚洲一区二区三区,亚洲一区二区三区免费视频

公路團體標準的出版實踐與經驗

來源:期刊VIP網所屬分類:化工生產時間:瀏覽:

  摘 要:2015年國務院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拉開了我國標準化改革的序幕,也標志著團體標準登上歷史舞臺。如何做好團體標準化工作,是所有團體標準化工作者需要面對的問題。本文結合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公路分會團體標準在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版發行實踐,介紹了公路分會團體標準的體系框架及發展階段,總結了公路分會團體標準的出版發行情況,分析了團體標準在出版發行中存在的問題,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對策,以期為團體標準化工作提供有益借鑒。

  關鍵詞:公路分會 團體標準 出版發行

  2015年,國務院印發了《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確定建立政府主導和市場自主制定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支持發展團體標準。2018年1月1日,伴隨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正式實施,團體標準被賦予明確的法律地位,進入依法規范快速發展階段。團體標準誕生于改革發展和市場經濟的沃土之中,發展十分迅速,并在滿足市場和創新需求,保障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助力市場推廣和產業發展,促進國際貿易、交流及技術合作等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但是,團體標準的發展也存在一系列問題。以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公路分會團體標準(以下簡稱“公路分會團體標準”)在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出版社”)的出版發行情況為例,根據筆者的團體標準化工作經歷,發現公路分會團體標準在管理、編寫、推廣及應用上都還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將從標準編制的合規性、科學性,編寫的規范性,行業影響力,營銷推廣等方面,分析公路分會團體標準的出版發行現狀,總結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供團體標準相關工作者參考借鑒。

  一、公路分會團體標準出版發行現狀

  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公路分會(以下簡稱“公路分會”)成立于1998年10月,業務工作受交通運輸部和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的指導和監督管理,主要從事公路工程建設、養護和運營管理標準化工作。公路分會團體標準的體系框架包括總體、通用、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專項、公路創新和產品材料等九大板塊。其中,通用板塊包括綜合交通、基礎、評價評估、檢驗評定、造價,建設版塊包括勘測、設計、檢測與試驗、施工、監理,養護板塊包括養護設計、養護工作、加固及再利用,專項包括專項工程、特殊區域、海外工程。

  2016年,公路分會制定了《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公路分會團體標準制修訂管理導則》,對公路領域的團體標準各階段的編制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并確定由交通出版社承擔公路分會團體標準的出版發行。公路分會團體標準中,技術類標準的編寫規則依照現行《公路工程標準編寫導則》(JTG A04),產品類標準的編寫規則依照現行《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

  以2016年為節點,從2010年至2021年,公路分會團體標準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2010—2015年,開始起步并緩慢發展,其間有7種團體標準立項;2016—2021年,快速發展,截至2021年3月,公路分會共立項417種團體標準,其中,已經發布的有63種。

  2017年12月4日,交通出版社出版了第一本公路分會團體標準《道路復合穩定土應用技術標準》(T/CECS G: D31-01—2017)。截至2021年5月,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分會團體標準達56種,其中2017年1種,2018年1種,2019年16種,2020年24種,2021年截至5月已出版14種。

  這里用圖書出庫數據分析已出版51種團體標準(有5種出版時間較短,尚無分析參考價值)的發行情況。出庫超過2000冊的有2種,占總種數的4%;出庫在1500—2000冊的有3種,占總種數的6%;出庫在1000—1500冊的,有5種,占總種數的10%;出庫在500—1000冊的有14種,占總種數的27%;出庫不足500冊的有27種,占總種數的53%,超過一半。

  另外,目前庫存占比(即庫存數占總印數的比值)超過50%的團體標準有32種,不足50%的只有19種,雖然這個數據受出版時間的影響較大,但這樣的庫存量依然不樂觀,尤其是在出版社第一次印刷數量都不多的情況下,這其中還有近20種標準的庫存數是自圖書入庫之后就基本不變的。出版后有過重印的團體標準有5種,其中只有1種重印達到2次,剩余4種都是重印1次。到目前為止,產品類團體標準已經出版5種,這5種標準的出庫數相比技術類團體標準,總體顯得更少。

  二、公路分會團體標準出版發行中存在的問題

  筆者自2016年開始負責公路分會團體標準在交通出版社的出版發行工作,參與了標準總校、標準出版、標準發行等過程,經過五年多的時間,對公路分會團體標準的出版發行形成了較為系統的認識,現就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并簡單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團體標準編制的合規性、科學性不強

  筆者通過這幾年參與團體標準審查和總校的工作經歷,發現在團體標準編制的合規性、科學性上普遍存在以下問題:部分團體標準立項的目的、意義和作用未真正做到與實際解決的問題完全結合;團體標準的必要性分析不足、市場需求分析不夠;與現行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的協調性關系沒有完全理清楚;個別團體標準的技術內容不夠成熟,有待進一步調查分析、試驗、驗證;團體標準預期的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不平衡、不充分;缺乏團體標準的貫徹和推廣方案;未考慮團體標準涉及專利的情況等。

  舉個例子,筆者發現個別團體標準在總校過程中存在標準編寫組現場討論、修改技術指標的現象。筆者認為這樣的做法不夠科學,標準中任何技術指標(尤其是關鍵指標)的修改都應該建立在具體的試驗基礎上,要有充分的數據支撐,這樣才不會影響團體標準的實用性,也更容易讓工程技術人員準確理解、應用。

  此外,團體標準的數據簡單引用自其他標準,標準試驗沒有可溯源性等問題也時常出現。這些問題的出現,既與標準編寫人員不夠專業、不夠重視有關,也與標準組織管理、編制規定不夠完善有關。

  推薦閱讀:化工廢氣治理技術研究進展

主站蜘蛛池模板: 广河县| 温宿县| 罗平县| 双牌县| 阿拉善左旗| 章丘市| 钟山县| 昂仁县| 南丰县| 潍坊市| 电白县| 昌宁县| 商水县| 日照市| 宁都县| 巨鹿县| 云龙县| 大英县| 周宁县| 定南县| 洱源县| 滁州市| 松桃| 常德市| 米林县| 辛集市| 吉安市| 台州市| 宝山区| 遵化市| 博兴县| 淳化县| 新营市| 乌兰县| 高雄县| 成武县| 大洼县| 宣威市| 宁武县| 吉木萨尔县| 五大连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