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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對投入資源和條件的安全管理,進而對施工全程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過程。加強安全管理,防范和減少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妥善處理安全事故,減輕因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從而使工程得以順利進行,因此說安全生產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內容。
1 建筑業的施工特點
建筑業屬于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其施工特點是:
1.1 高處作業多。按照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劃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處作業。
1.2 露天作業多。建筑物的露天作業約占整個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以及四季不同氣候以及日照、風、雨、冰雪、雷電等自然條件的影響和危害。
1.3 手工勞動及繁重體力勞動多。建筑業大多數工種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勞、注意力分散,因此操作不當或失誤多有發生,榮易導致安全生產事故。
1.4交叉作業多。建筑產品結構復雜,工期較緊,必須多單位、多工種相互配合實行立體交叉作業,如果管理不好,或銜接不當,或防護不嚴就有可能造成相互傷害。
1.5 臨時員工多。目前在建筑施工第一線作業的工人中,農民工約占50%~70%,有的工地高達95%.
上述特點決定了建筑施工過程是個危險大、安全事故突發性強、容易發生人身傷亡的生產過程。因此,必須加強安全管理與安全技術措施,這樣才能保證。
2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
建筑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有的建設單位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不按建設程序辦事。將工程肢解發包,簽訂陰陽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足,削弱了現場安全防護能力,再加上強行壓縮合同工期導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勞作業,給安全生產留下隱患。
2.2 一些監理單位沒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還停留在過去“三控二管一協調”的內容和要求上,只重質量忽視安全,不熟悉不掌握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因此不能有效地開展安全監理工作,監理職責和安全監管形同虛設。
2.3 一些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薄弱,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目標管理不到位;沒有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術交底的企業甚至把施工任務通過轉包、違法分包或以借用的形式包給一些不具備施工條件或不具備資質的隊伍和作業人員,造成安全生產隱患。
2.4 有的地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人員缺編,沒有經費來源,沒有處罰依據,安監站的安全監督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
2.5 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大部分一線作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培訓,自我保護能力差,問題非常突出。
2.6 由于建筑市場競爭十分激烈,建設單位往往拒付施工企業安全措施費用。在工程造價中不計提安全施工設施費,施工單位委屈求全,一旦中標,用于安全生產的必要設備、器材、工具等無力購置,只有能省則省,導致施工現場十分混亂,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3 防范事故發生的措施
3.1 搭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平臺,建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位一體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3.2 實行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制度,對監理單位及監理人員的工作業績實行考評,考核結果作為年檢或注冊的依據,并規定監理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3.3 夯實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筑企業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在企業內部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責任到人。制定安全管理總目標,定期考核等等
3.4 施工組織設計中應包含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針對每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從而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防范安全發生的事故。
3.5 建筑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一系列制度。如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檢查方式、時間、內容和整改、處罰措施等內容,特別要明確工程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和危險崗位的檢查方式和方法。
4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多方面影響
4.1 施工安全與企業信譽的關系。信譽是一種隱形效益,是企業多年經營后所獲得的社會評價。施工安全是企業信譽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標志。
一個高信譽的企業必定是個安全工作做得完善的企業。因為信譽高是企業綜合素質的反映,當然包括在安全方面的出色表現。建筑企業欲在當今市場中求發展,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是極其重要的一環。創造信譽得靠人為,企業要獲得信譽,先要保證開創信譽人的安全。
4.2 施工安全與效益的關系。施工企業存在的目的是要創效益,么有效益的企業必然會被淘汰。然而效益是人創造的,不維護好人的安全無法維護效益,人不安全又由誰去創效益?人是社會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而建筑施工安全就是要維護人的正當、正常、正確的生產勞動形態,進而創造良好的效益。施工現場發生事故有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往往是看得見的,而間接損失是一種潛在的,常常是情緒化了的,不僅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企業效益,還會由此引發其他問題,給企業造成很多不良后果。
4.3 施工安全與企業法人的關系。企業法人是第一責任者。我國正在走向依法治理國家的道路,建筑安全也將走向依法治理的軌道,因此,企業法人對本企業的安全負有全面、重大的責任。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法人對員工的生命安全負全責,在經營決策上必須認真加以考量,要把安全擺到企業決策中十分重要的位置上。
4.4 施工安全與安全管理人員的關系。安全員是企業安全的監督者,無論是兼職安全員還是專職安全員其責任都很重大,這個崗位與職工人身安全和企業利益密切相關。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技術能力及安全管理的經驗、責任心對所轄的范圍關系重大,安全員是落實、執行國家安全法規、企業安全制度、各工種工序的行為規范最具體的管理和監督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