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日韩亚洲,一本一本a久久,亚洲一区二区三区,亚洲一区二区三区免费视频

礦產資源的新管理建設制度

來源:期刊VIP網所屬分類:地質礦產時間:瀏覽:

  當前礦產資源建設應用的模式對現在開發管理上有何影響呢?什么樣的所有權制度是對礦產的最好發展呢?本文主要從礦產資源所有權的立法體例和礦產資源和土地成分之間的區別與礦產資源所有權的關系以及礦產資源和礦產產品之間的區別與礦產資源所有權的關系等方面做了相應的介紹。本文選自:《礦產與地質》,《礦產與地質》緊密圍繞辦刊宗旨,及時準確報道有色金屬行業動態,圍繞期刊所開辟的欄目,報道了大量與之相關的信息,科研進度及最新成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二次榮獲廣西區優秀科技期刊,二次榮獲有色金屬工業優秀期刊,是萬方數據-數字化期刊收錄期刊。

  摘要:在實行礦產資源所有權制度的國家,比如我國,確定礦產資源的法定范圍的一個意義就在劃分礦產資源所有權與土地所有權之間的界限。在這一制度下,土地和礦產資源為不同的不動產。土地中的沙、巖石、地下水等,為土地的成分, 為土地所有權人所有,礦產資源由資源所有權人所有。

  關鍵詞:礦產資源,自然資源,地質論文

  Abstract: in practice the system of ownership of mineral resources in the country, such as China, a significance of the statutory scope of mineral resources in the divided ownership of mineral resources and the boundaries between the ownership of land. Under this system, the land and mineral resources for the different real estate. Land in the sand, rocks, groundwater, etc., for land, for the people in the ownership of the land, mineral resources by the people in the ownership of the resources.

  Key words: mineral resources, natural resources, geological paper

  一、礦產資源所有權的立法體例

  對于礦產資源所有權與土地所有權的關系,各國立法大致可分為兩種:土地所有權制度和礦產資源所有權制度。這兩個制度的核心區別在于法律是否承認礦產資源是否為土地之構成部分,也就是說,礦產資源是否有獨立于土地所權的法律地位。本文以下分析這兩個制度的內容、利弊和發展趨勢。

  (一) 土地所有權制度

  土地所有權制度堅持礦產資源為土地之構成部分,因此土地所有權人即為礦產資源所有權人。在土地所有權發生轉移時,除非出讓人與受讓人就礦產資源的權屬另有約定,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也同時發生轉移。礦產資源亦稱礦藏,我國現行《憲法》第9條即采用“礦藏”一詞。礦產資源是指經過地質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的,呈固態、液態或氣態的自然資源。礦產資源埋藏于地下或裸露于地表,是地殼的構成部分。這一自然事實就決定了有關礦產資源的權利與有關土地的權利之間存在著緊密的聯系。各國的礦產資源立法都必須解決土地所有權與礦產資源所有權之間的關系,因為這一關系的解決對于探礦權、采礦權等權利,乃至整個采礦業,都會產生重大的影響。本文擬以土地與礦產資源的權屬關系和礦產資源所有權的實現為線索,以可持續發展為理念,論述與礦產資源所有權有關的法律關系。

  土地所有權制度的優點是法律關系簡明。由于法律規定擁有土地即擁有礦產資源,礦產資源開發者僅需與土地所有權人交易即可就資源的開發和開發資源過程中的土地使用達成協議。這一制度也有諸多缺點:(1)不利于國家對自然資源開發進行總體規劃和調控。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問題和社會問題。采礦業事關國計民生、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因此礦產資源是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客體。如果實行土地所有權制度,國家權力就會受到礦產資源所有權人權利的制約,難以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進行規劃和管理。(2)增加交易成本。上文提到土地所有權制度的一個優點是法律關系簡明,從而有利于減少交易費用,但這僅僅是問題的一方面。由于礦床往往位于多個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之下,礦產資源的開發者需要與多個土地所有權人達成協議,交易費用就會增加。(3)易于引發土地所有權人之間的糾紛。由于某些礦產,如石油、天然氣等具有流動性,在一幅土地上開采時有可能影響另一幅土地之下的礦產資源,對此類案件,難以取證和確定賠償數額。在有關的土地所有權人都將其自然資源讓與同一開發商時,由于對價往往是根據出產礦產品的數量和品質確定,也難以確定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各自應得的對價。

礦產資源的新管理建設制度

  美國是比較典型的實行這一制度的國家,基本上采用了這一制度。由于美國的土地分別為聯邦、州或個人所有,因此礦產資源也就分別為聯邦、各州和個人所有。美國聯邦政府所有的礦產資源主在美國的西部;而在美國東部,大部分的自然資源都屬于私人所有。此外尚有少量礦產資源位于州政府所有的土地之下,屬各州政府所有。美國礦產資源所有權的格局是在其歷史發展中逐漸形成的。在美國早期,礦產資源的土地所有權制度的形成除了受到英國法傳統的影響外,至少還有以下兩個原因。第一,在美國早期移民到達北美洲時,人們強調個人的權利,反對建立對私權進行大量干預的政府,其民眾的法律心理要求建立礦產資源私人所有的法律制度,而對礦產資源私有權的確認只能以土地所有權為標準。第二,在美國建國之前和建國之初,人們主要以先占的方式取得礦產資源。在當時,礦產資源被認為是無主財產,任何人皆得以先占方式取代得礦產資源的所有權。美國政府也鼓勵人們積極探礦、采礦,以促進經濟的發展。而礦產資源的先占在客觀上只能以對礦產資源所在之土地進行先占而實現。因此美國就實行了礦產的所有權制度,使先占人同時取得礦產資源所有權和土地所有權。以確認私人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和鼓勵人們努力探礦和采礦。后來美國聯邦政府頒步了一些處分公共土地的法律,在1916年之前的這類法律要么僅僅規定聯邦政府保留某些種類的礦產資源的所有權,要么完全未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作出保留。與鐵路建設用地有關的法律也使一些礦產資源被私人所有。

  與美國相比,英國的情況較為不同。在英國,一般來說,土地的所有權人擁有其土地之下的所有礦產資源,但是成文法和普通法對此作出了一些限制。英國法在近現代的發展表現出礦產資源國有化的趨勢,逐漸具有了礦產資源所有權制的色彩。這一趨勢最早是與金礦和銀礦有關。根據普通法和成文法,所有金礦和銀礦中的黃金和白銀都屬于國家所有。 后來煤礦資源也被國有化。英國1938年《煤炭法》(Coal Act 1938),對土地所有權人給予補償并將所有對煤炭的利益(產生于煤礦租約的利益除外)都被授予煤炭委員會(Coal Commission)。這些利益(包括產生于煤礦租約的利益)后來先后被授予國家煤炭委員會(National Coal Board), 英國煤炭公司(British Coal Corporation)。 在煤炭工業私有化之后,現在由煤炭局(Coal Authority)享有。 英國礦產資源國有化的最新發展與石油有關。根據英國1998年《石油法》(Petroleum Act 1998)第2條,位于地層中的處于自然狀態下的石油為國家所有。

  (二) 礦產資源所有權制度

  礦產所有權制度認為礦產資源不是法律上的土地的構成部分,堅持礦產資源的獨立性,分別設立土地和礦產資源所有權,土地所有權人并不當然成為礦產資源所有權人。以法國、德國為代表的大陸法系國家采用這一制度。

  礦產資源所有權制度的弊病是權利制度復雜,但它也有很多優點:(1)有利于國家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實現可持續發展。國家可對作為基礎產業的采礦業進行調控,從而帶動對其他產業的調控。國家也可以對各種自然資源的開發作出規劃,合理地有步驟地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實現礦業的可持續發展,從而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2)有利于進行戰略物質儲備和維護國家安全。(3)有利于組織大規模的礦產資源開發。(4)有利于平均社會財富。礦產資源不是人類勞動的產物,因此應當由社會公眾共同享有。

  較早體現礦產資源所有權制度的立法是1804年《拿破侖法典》。該法第552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并包含該地上空和地下的所有權。……所有權人得在地下從事其認為適當的建筑或發掘,并采取掘黃的產物,但礦山法規及警察法規所規定的限制,不在此限。 以后的1865年普魯士《普通采礦法規》和《德國礦業法》都堅持礦產資源與土地所有權相分離的制度,但并未宣布所有礦產資源都歸國家所有。后來很多國家都規定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制,礦產資源所有權制度成為發展的趨勢。

  我國也采取了同樣的制度。依據我國現行《憲法》第9條和《礦產資源法》第10條,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依據《憲法》第10條,我國土地分別為國家所有或集體所有。這就是說,集體土地中的礦產資源不是集體所有,而是國家所有。基于所有權的一物一權原則,我們可以認為,中國采用了礦產資源所有權制度。

  二、礦產資源和土地成分之間的區別與礦產資源所有權的關系

  在劃分土地成分與礦產資源時,一般采用排除法,即礦產資源之外的部分為土地的成分。礦產資源與土地的構成成分之間有如下關系:(1)在形態上相互緊密結合,礦產資源往往被土地成分緊緊包圍;(2)在外觀上難以區分,有些礦產資源與土地的普通構成成分之間的區別較小,普通人難以將這二者區分開來;(3)在范圍上此消彼長,礦產資源的范圍越大,土地的成分的范圍越小。礦產資源范圍的擴大主要是因為科學技術的發展。當人類不能將某種物質作為礦產資源利用時,它僅僅是土地的構成成分,當科學技術的進步使人類可以將它作為礦產資源利用時,同樣的物質就轉化為礦產資源,因此礦產資源本身就是一個發展的概念,其外延隨著人類科技的發展而逐漸擴大。

  由于這些特點,法律應當明確規定礦產資源的范圍和改變礦產資源范圍的程序。由于礦產資源的范圍的擴大會導致土地成分的減小,這必然致不同法律主體之間的沖突。比如有些巖石既可作為礦石,亦可作為建筑材料。在中國,集體土地中的礦產資源為自然資源之一部分,由國家所有,而作為建筑材料的巖石則由集體所有。國家希望保存礦產資源而集體希望出售建筑材料增加集體收入,國家的利益和集體的利益就發生了沖突,尤其是該礦產資源為低品位礦石,或是現在未計劃開采的礦石時。在中國,擴大礦產資源的范圍還可能會導致對集體土地的征用。由于以上原因,礦產資源的范圍和改變礦產資源范圍的程序應由位階較高的規范性文件規定。在現行法律規范中,礦產資源的范圍以及改變礦產資源范圍的程序都不是由《礦產資源法》規定,而是由《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規定,實有修改的必要。

  以上特點也可能導致在利用土地成分中的認知錯誤問題。在利用土地成分,比如取土、采石時,土地所有權人或經土地所有權人授權的人有可能錯誤地將礦產資源作為土地的普通成分使用或出售。對此種問題法律也應提供解決方案。本文認為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沒有侵害礦產資源的故意,應當免于追究行為人的責任,買受人也應當取得所有權。

  三、礦產資源和礦產產品之間的區別與礦產資源所有權的關系

  確定礦產資源與礦產產品之間的區別對于劃定礦產資源所有權的范圍具有重要意義,與下文論述的采礦權的性質也有密切的聯系。礦產資源與礦產產品之區別在于是否被人類勞動從地殼分離。在被人類勞動從地殼中分離之前,為礦產資源;在被人類勞動從地殼中分離之后,為礦產產品。

主站蜘蛛池模板: 寿光市| 六盘水市| 修文县| 紫阳县| 斗六市| 吴桥县| 汝阳县| 无极县| 安宁市| 丽江市| 潼关县| 监利县| 双城市| 吉木乃县| 光山县| 普洱| 福建省| 银川市| 邛崃市| 温宿县| 镇雄县| 志丹县| 伊吾县| 衡东县| 仁寿县| 衡山县| 浦县| 宜章县| 肃北| 平顶山市| 肥西县| 墨江| 焦作市| 长丰县| 和田县| 南宁市| 濉溪县| 凤冈县| 孝义市| 达拉特旗| 黄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