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VIP學術指導 符合學術規范和道德
保障品質 保證專業,沒有后顧之憂
摘 要:本文介紹了數起典型車輛碰撞起火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以其為代表總結分析了不同類型車輛事故規律特點和發生起火原因,并提出了預防和減少車輛碰撞起火交通事故的相關對策建議。
關鍵詞:車輛碰撞;車輛起火;交通事故;事故預防
近年來,因車輛碰撞導致起火燃燒的道路交通事故屢有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嚴重損失。據統計,2013至2018年,全國共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碰撞起火事故4451起,導致4928人死亡(其中因起火直接燒死3278人,占比66.5%)[1]。由于車輛碰撞起火后燃燒速度快,產生的煙霧煙氣毒性大,車內人員因受傷而來不及轉移,極易導致二次更為嚴重的傷害,造成群死群傷事故。該類事故常見于轎車、面包車等小型客車,但大中型客車、重中型貨車也時有發生,且事故后果往往更為嚴重。因此,深入研究各類典型車輛碰撞起火交通事故的規律特點、發生原因及相關問題隱患,提出針對性強、具有可操作性的事故預防措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大型客車碰撞起火事故
大型客車載客人數多、逃生通道及出口相對較少,一旦發生碰撞起火事故,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嚴重后果,2016年宜鳳高速湖南宜章段“6·26”大客車單方碰撞起火特別重大事故、2015年滬昆高速湖南湘潭段“9·25”客貨車輛碰撞起火重大事故,集中暴露出此類事故風險。
1.1 宜鳳高速湖南宜章段“2016·6·26”特別重大事故[2]
2016年6月26日10時許,湖南省宜鳳高速公路宜章段33公里加856米處,一輛大型普通客車(核載55人,實載57人)在行駛過程中,因駕駛人疲勞駕駛,車輛失控與中央護欄刮擦、碰撞后,沖上東溪大橋橋面,向右前方變線,在車輛右前角接近路側護欄時停止,車輛起火燃燒,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傷。
經查,起火客車為金龍牌大型普通客車,燃油種類為柴油,出廠日期為2009年8月5日。大客車起火原因為車輛與中央護欄碰撞后(碰撞速度為73 km/h至78 km/h),左側油箱因受擠撞變形破裂,左右油箱之間的連接管脫落,造成柴油泄漏,路面上泄漏的柴油遇到破損的右前輪與地面摩擦產生的高溫后起火,柴油燃燒的流淌火逐漸向車輛周圍擴散,引燃了車輛的可燃物,造成嚴重人員傷亡。經尸體檢驗,大客車35名死亡乘客均因道路交通事故汽車起火燃燒,致生前窒息死亡。
1.2 滬昆高速湖南湘潭段“2015·9·25”重大事故[3]
2015年9月25日9時許,滬昆高速公路湖南湘潭雨湖區1075公里加423米路段,一輛運輸商品車的重型半掛汽車列車(空載)由東往西行駛過程中,車輛突然從行車道向左沖向中央隔離護欄,與同向快速車道行駛的一輛輕型廂式貨車發生碰撞后,沖過中央隔離護欄,又與對向行駛的一輛大型普通客車(核載35人,實載25人)和一輛小型轎車先后相撞,半掛汽車列車和大型客車起火燃燒,造成21人死亡、11人受傷。
經查,事故直接原因為半掛汽車列車駕駛人駕駛非法生產并非法改裝、具有重大安全隱患的商品運輸車;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在車輛偏離正常行駛主車道并與同向而行的輕型廂式貨車發生刮擦、擠壓、碰撞的情況下,沒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沖過有安全隱患的中央分隔帶護欄,中央分隔帶護欄未能起到有效阻止車輛的作用,導致半掛列車橫跨對向車道,侵占對向車道的路面;對向正常行駛的大型普通客車、小型轎車面對突發險情,無避讓的時間和空間,導致碰撞事故發生,并引發半掛汽車列車和大型普通客車起火燃燒。經鑒定,半掛汽車列車與大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時的瞬時速度為79 km/h至82km/h。事故起火原因是半掛汽車列車穿越道路中央隔離護欄及綠化帶后,其牽引車頭右邊碰撞對向行駛的大型普通客車左前部,造成牽引車頭右邊第二、三軸之間的油箱破裂變形,致柴油大量泄露到高溫排氣管和消音器上,產生大量柴油蒸氣,遇連續撞擊產生的火花或斷裂排氣管中噴出的火星起火燃燒,造成兩車起火。經尸體檢驗,事故死亡人員中除1人為事故碰撞直接致死外,其他20人因交通事故中高溫燒灼致死或系高溫燒灼所致。
推薦閱讀:《汽車與安全》雜志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主管,中國機動車輛安全鑒定檢測中心主辦的全國唯一一本反映汽車安全與交通安全為主要內容的汽車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