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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林業生態工程作為我國農業系統工程當中作為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其效益的好壞也影響著我國農業系統工程的工作。隨著各國開始重視本國農業系統工程以及林業生態工程的建設發展,對工程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來進行綜合性評價和分析,并進一步提高對于綜合效益的評價工作的重視力度以及進一步完善效益評價方法。
【關鍵詞】林業;效益評價;生態工程
引言:
神農架國家公園管理局社會事務工作科科長梅擁軍介紹,過去一些群眾為了賺錢,不惜破壞環境和資源。如今,該局根據區域特點,從旅游業、生態農業、本地中藥材業、本地珍稀苗木基地建設等方面,制定發展目標,投入幫扶資金,支持村集體經濟建設,助力逐步實現產業轉型。神農架國家公園管理局積極爭取專項資金,配合當地政府整合危房改造、生態移民、易地扶貧搬遷等項目資金,指導轄區村莊創建美麗鄉村,實施鄉村庭院美化、亮化、綠化工程,提升道路、供電、通信等基礎設施。對生態移民搬遷戶發放“以電代柴”補貼,推廣生態氣化爐,降低對薪材資源的消耗,極大改善了鄉村生態環境和發展條件。
一、林業生態工程效益概念及目的
1.1 具體概念
林業生態效益評價是指對已經完成或正在施工當中的林業生態工程通過從經濟,生態,社會三大角度進行綜合效益的評估,通過系統的評估手段以及具體的工程建設方法的考察,從而得出林業生態所產生的綜合效益以及發揮潛力的具體數值評估。林業生態效益評價可分為微觀角度與宏觀角度。前者是對單一的林業生態系統進行綜合性評價,后者是對社會整個林業生態經濟活動來進行評估和反思。
1.2 具體目的
通過對林業生態工程進行效益評價,主要有以下三大目的:第一,可以通過效益綜合評價,從而總結過去林業生態工程的建設經驗和所出現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并通過反饋系統來進行經驗的收集和信息的反饋,從而提高現階段林業生態工程決策水平,并為未來生態工程的開展進行經驗指導。第二,通過對林業生態工程前期工作和中期工作進行階段性效益評價,有效提高評價工作對于生態工程整體工作的監督功能的發揮,從而形成有效的循環系統,來提升生態工程的監督體制的優化,對于生態工程當中決策,投資,建設,管理的各生產環節通過完善監督機制來優化管理效率和生產效率,進一步擴大林業生態工程綜合效益的提高;第三,通過對林業生態工程綜合效益的評價結果來對林業生態工程未來發展以及可持續發展道路進行科學的判斷,進一步完善我國農業系統工程管理體系,從而促進我國農業系統以及經濟系統的效益結合最大化。
二、林業生態工程效益具體評價內容
2.1 效益評價之一:經濟效益評價
對林業生態工程經濟效益的評價主要包括,被人類開發及利用的林業生態系統已經產生經濟效益部分以及林業生態系統本身就蘊含著經濟效益的部分兩大內容。由于我國對于林業生態工程生態經濟效益的評估研究較晚,所以起初更多的是進行學習國外主流經濟效益評估方法:代替市場技術類評估方法、模擬市場技術類評估方法。前者主要是由影子工程、費用支出、市場價值、旅行費用法所組成。后者評估方法主要代表森林產品所產生的具體價值體現,并由支付意愿和凈支付意愿所組成。
我國對于林業生態工程經濟效益評價最早研究,《企業環境經濟投入產出線性規劃模型》主要是由郭孝明等學者根據對于森林資源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的具體內容進行說明,并將工業農業所產生的污染物治理費用,納入到森林資源經濟效益評價當中。上個世紀80年代,張建國學者就結合國外先進的經濟效益評估方法,提出森林經濟效益需要從綜合性,階段性、復雜性,人類主體特征等具體內容進行系統的理論總結;孔繁文等研究學者于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提出適用于我國林業生態效益評估的森林綜合效益量化方法;孔穎但學者則認為森林資源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和具體價值主要是由經濟林、活立木所產生的果類。
2.2 效益評價之二:生態效益
森林資源可用于多種用途來進行開發和產生經濟效益。森林資源生態功能的使用主要用于蓄水庫、能源庫、基因庫等維護生態平衡的設施建設。因此,對于林業資源進行生態效益的評價,也是從經濟角度出發來對其所產生的可持續發展動力和經濟效益評估的評價探討。林業資源所產生的社會效益以及提供的具體產品與其他種植的商品林相比,無法用具體的量化來進行說明。
世界各國專家學者對于林業資源生態效益具體內涵以及定義仍未形成統一的定論和明確的概念。我國對于林業資源,生態效益主要是定義為以下十種:水土環境保護、水資源的涵養、風沙災害抑制、氣候條件改善、改善氣候情況、凈化大氣,消除噪音,野生動物保護、吸收二氧化碳、減緩旱澇、游憩資源效益。李長勝學者與其他學者通過對我國四大林業生態工程(三北、長江中上游、太行山、沿海地區)進行林業資源生態效益進行多角度的總體評估,并對我國林業資源進行具體的數據收集。龐恒才等專家學者主要對黑龍江省森林資源保護生態效益從氣候調節、綠化、涵養水源、防風固沙、減少污染,抵御自然災害等方面來進行總體效益的評估。
2.3 效益評價之三:社會效益評估
森林生態系統被人類所認知且利用于人類生活與服務當中的部分效益被稱作社會效益。國外一些國家于上個世紀40年代就開始對森林社會效益進行評估,經過幾十年的發展,主要將社會效益分為效果評價法與消耗評價法兩大類。TCM森林旅游價值主要是由美國學者M.claw于上個世紀50年代末所根據消費者剩余理論總結提出。而J.LKentsch學者于五年后對TCM森林旅游價值方法進行修訂和完善,最終形成森林游憩價值評估法。
由于我國早期對于森林社會效益評估方法研究主要是參照于國外一些評估方法,所以部分評估方法與我國實際國情存在偏差。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對于社會生態效益的評估方法主要從理論體系,方法上都得到巨大的突破以及進一步提高與我國實際國情的匹配度。周冰冰學者通過森林生態效益法來對北京森林資源進行社會效益的評估,最終得出北京市森林資源總社會生態效益高達120億元,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之比為4:1。吳楚材等學者采用TCL法對張家界國家森林資源通過對旅行時間、休息時間、消費者三個角度來進行旅游價值社會效益評估。
與生態效益評價、經濟效益評價相同的是,森林社會效益評價仍然還在發展階段,世界各國普遍認同森林社會效益理論主要由勞動價值論、邊際效用論、稀缺價值論,最佳效能論四種主流觀點。并主要通過對森林社會效益從價值法、效益法、效能法三大方法來進行社會效益的評估。
三、結束語
對我國林業生態工程的具體項目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靈活的效益評估方法,才能確保評價結果的真實性,科學性和客觀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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