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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早期礦區的開采秩序比較換亂,使企業的生產成本不斷增加,嚴重影響開采效率。因此,礦山環境治理必須提高礦業轉入要求,對企業進行嚴格審核,在秉持開發與保護原則的同時,加強對企業的管理和監督,嚴禁違規違紀事件發生,并且必須對違法行為進行嚴格懲處。為了保證國家和合法權益和人們的生活質量,減少地質災害帶來的破壞,礦山環境治理必須加大資金投入,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不斷規范礦業生產秩序,從而使礦山生態環境保持平衡發展,避免更多礦山環境遭到破壞。例如:讓企業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在企業不履行礦山環境治理與恢復職責時,將其作為治理恢復的資金投入,并且,在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合格后才能將保證金退還企業,以保證礦山環境治理得到真正落實。
關鍵詞:礦山環境,環境治理,生態制度
近年來,我國實施了《關于生態補償》的相關條例,國家加強了礦山環境治理的宏觀調控,不斷提高礦山環境治理和恢復的科學化和規范化。與此同時,健全廢棄礦山礦地的治理機制,通過不同部門的相互協調,促進礦山生態環境循環發展,推動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政府在組織相關人員制定礦山環境治理規劃、編制治理相關方案之后,可以實行治理工程投標操作,并在工程治理完成后進行及時驗收,以保證礦山環境得到真正改善。現代化建設中,礦山環境治理需要堅持“誰投入,誰得益”的原則,采取多元資本投入的形式,建立有效治理資金投入和利益補償機制,增強本地居民參與礦山環境治理和恢復的積極性,讓他們主動參與到環境保護和治理中,從而促進區域礦山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能源管理論壇推薦:《礦產勘查》是研究礦產形成與分布的地質條件、礦床賦存規律、礦體變化特征及工業礦床最有效查明和評價方法的實用地質學,具有較強的綜合性、實踐性、經濟性和政策性,屬經濟地質學的范疇,是地質科學與經濟科學的綜合體現,利用有關地質科學、技術科學和經濟科學的成就,直接服務于國民經濟建設。其主要研究對象是礦產(或礦床)的勘查與評價,主要研究方法是據礦床自然特征及礦產勘查開發的技術經濟因素等進行地質、技術和經濟評價。作為礦產勘查專業的主要專業課程,它反映了專業的性質和培養目標。
礦山環境治理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必須根據礦山的實際情況,制定最合適的恢復策略,才能取得有效成效。國家在加強宏觀調控的同時,必須加強對各部門的協作和配合,以確保礦山環境治理得到真正落實。
在進行采礦時,要將礦井的水排干才可以進煤礦開采,致使地下水位大面積下降,嚴重破壞礦區水源系統的均衡。由于泉水干枯、水源逐步枯竭等,河水出現斷流,地表水下滲情況嚴重,甚至出現土地塌陷等情況,導致水荒現象頻繁發生,嚴重影響礦區周圍的生態平衡,使礦山環境受到巨大破壞。
由于采礦會引起山體結構發生變化,使斜坡的穩定性遭到破壞,最終出現斷裂、垮塌和滑坡等地質災害,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巨大人員傷亡,最終影響礦區的正常生產。
由于采礦會對地質結構產生較大的擾動,使地質出現剝離現象,并且煤礦的搬運和堆積都會給地質結構地阿卡一定影響,致使大量植被和山坡土體受到破壞,而廢渣和廢石等會造成水土流失,最終導致土地沙化和礦震等惡劣情況。例如:我國四川自貢的鹽礦平均每年發生的大小不等的地震有45次左右。
采礦時會產生大量的尾礦、煤粉塵和易揮發的氣體,使大氣受到嚴重污染,最終產生酸雨,嚴重破壞生態環境,而采礦產生的廢水和廢液等,給水源平衡帶來極大影響。
隨著環保與節能政策的不斷推廣和實施,我國生態環境已經得到一定控制和改善,但是,礦山環境治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因此,在進行礦山環境治理的過程中,必須針對性的制定和完善礦山環境治理與保護的專門條例,認真貫徹和落實“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方針政策。在實踐過程中,加強礦山工作人員和礦山環境治理工作人員對環境保護和恢復的重視,使礦山環境治理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確保礦山環境質量得到真正改善,使礦山環境質量得到完整、有效的法律保障。
想要提高礦山環境治理的工作效率和實施效果,相關部門必須加強礦山環境治理管理機制的建設,將各個環節的責任制定到人頭上,確保礦山環境治理工作有序、順利進行。尤其是水利、林業、環保部門和安全部門的相互協調工作能力必須快速提高,不斷加強工作人員的業績考核,使環境治理管理體系得到有效構建。采礦企業在進行采礦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注重先進科學技術的應用,節約生產資源,以確保礦山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