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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品質 保證專業,沒有后顧之憂
城市植被獨有的防護功能能維持空氣中CO和O的平衡、降低溫度、增加濕度、防止水土流失、阻滯懸浮顆粒、殺菌凈化空氣。工業化過速的城市對于生態植被的干預性嚴重制約了物種本身的自然選擇法則,打斷了自然生物鏈,自然的生態循環亦就不存在了。
一、質疑:城市生態“這樣”建設?
1.既定“指標”——城市生態品質的衡量標準
(1)傳統“指標化生態建設”的思維慣性按照今天的概念來說,綠地率要達到35%以上的城市才能被認定為生態宜居城市,“指標化的生態建設”可見一斑。城鎮化率、綠地率、綠化覆蓋率、PM2.5這些耳熟能詳的名詞時常被提及,所有能夠被量化的單一發展結果都成為用來衡量城市生態品質是否“達標”的準則。(2)城市生態建設標準取決于生存品質城市的生存品質,來自于城市的生態品質,也能反映出人們的生存舒適度。城市生存品質的高低取決于以下幾個方面:城市植被系統對城市生態環境是否有實際顯著的生態效益;城市地表結構是否完好,是否能夠維持土壤圈和大氣圈之間的能量交換;城市內動植物自然物種數量是否保持在相對平衡的狀態等。墨爾本——維多利亞州的首府,從1990至2006年先后十次被國際人口行動組織評選為“世界最宜居城市”。維多利亞式的建筑、有軌電車以及綠樹成蔭的花園和街道構成了其典雅的風格。像這樣的生態友好型城市,離不開墨爾本市政最初制定的“三大發展戰略”——資源零浪費戰略、尾氣零排放戰略和城市蓄水戰略。戰略不僅以人為本、以生態為根基,更是從長遠利益的角度來俯瞰城市發展,用城市的生存品質來規制發展方向,并定義為衡量城市生態建設的標準。
2.被失衡的城市自然生態系統
如果排除人為干預因素,那么城市植被物種在數量上應接近于周邊生態環境植被種類,并且植被之間有著豐富的橫向與豎向的生態關系。以城市居住區為例,面積10hm2以上的居住區的園林植被種類應達到當地常用園林植被種類數的40%以上,并且合理配置喬木、灌木及藤本植物、地被植物、水生植物、草本植物、竹類等,設計因地制宜的不同植被群落類型。為了尋求城市同周邊自然生態系統之間的妥協,目前的一種典型途徑是規劃人工濕地。人工濕地是一個綜合性的生態微循環系統,它的重點應該是在“濕地”而不是“人工”。人工濕地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城市水環境污染問題,但開發人工濕地并非一勞永逸,后期的維護管理同樣重要。人工濕地對于城市污水的處理能力是有限的,濕地對水質要求比較高,若污水超出濕地承載能力,對濕地本身來說將是極大的破壞,所以要求對進入濕地的污水進行一定的預處理。然而在實際操作中,不同城市地域特征和運行數據也不同,TN、TP去除率很難得到保證,預處理設計和植被配置也很重要,一旦管理不當極易造成更大的二次污染。
二、創造:有生命會“呼吸”的城市
1.主觀迎合自然生態條件——城市學會“呼吸”
城市的“呼吸”,主要體現在城市生態的健康循環——保證城市綠化板塊中土壤圈和大氣圈的可持續能量交換,并且同時擁有生態平衡的原始自然環境,和滿足人類生存條件的活動空間。(1)從城市架構的角度看,城市需要滲透于自然生態環境然而以北京為典型代表的中國一線城市來看,該城市類型正在朝由中心向四周發散的格局發展,城市周邊的原始生態環境也隨之消耗殆盡。“田園城市”是19世紀末英國社會活動家霍華德提出的設想,錢學森在1990年也提出過“山水城市”概念。兩者的核心思想都集中在敘述一個為生態、生活以及產業而設計的城市,它的規模足以提供豐富的社會生活和社會需求,但不應超過這一程度。城市還需要容許人為退還一部分空間來給予生態環境的重建,始終保持社會空間和生態空間相互滲透相互吸納。(2)從生存空間的角度看,城市需要保護自然地表城市地表硬化是城市化結果的最直觀表象。城市化的快速進程使得城市的地表結構迅速發生變化,原來以植被為主的自然景觀被眾多的人工建筑取代。不斷硬化的地表妨礙了土壤和大氣之間的能量交換,使得原本點狀散布的城市板塊演變成破碎蛋殼狀,而裂縫成了實施生態建設的空間。另一方面,城市地表硬化導致城市的地下水面臨枯竭。當前中國城市大都覆蓋著混凝土等硬化鋪裝。與自然的土壤相比,混凝土地表缺乏呼吸性、吸收熱量和滲透雨水的能力。隨之產生一系列問題:能夠滲入地表的雨水明顯減少,城市的地下水位急劇下降;不透水的路面很難與空氣進行熱量與濕度的交換,加劇“熱島效應”;短時間的集中降雨不能及時滲入地表,容易造成道路淹沒、交通癱瘓等社會問題,嚴重阻礙了城市“呼吸”。(3)從建筑空間的角度看,建立生態微循環是必要舉措建筑是組合城市空間的有機體,也是人賴以生存的空間。而在當前環境中生長的許多中國建筑(尤其高層住宅)很難在生態效能上顧全大局——缺乏生態循環,極少考慮建筑空間中能量因素、光合因素、人為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建筑本身“不生態”,也就無法對城市“呼吸”提供有機的支持。建筑空間提高生態效能,需要融合建筑內外城市環境,在空間內外適當引入生物群落和物理環境,讓建筑容納一個后期模擬的生物圈和能量對流,建立生態微循環,提高組團區域的生態效能。
2.提出新型城市生態品質的衡量體系與評價標準
最終對于城市生態品質的提升需要一個衡量體系,當然是區別于現有的“單一化平面指標”而言。新的衡量體系需要跳出原有幾何形態指標的規制,從生態效能和科學統計的角度來設立符合城市生態循環的評價標準。正如被廣泛使用的城市綠化覆蓋率,就是典型的單一幾何指標。它計算的是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積占城市總用地面積的比值,它被認定為是衡量一個城市綠化水平的重要依據。然而城市生態建設是一個持續性的過程,不是預期控制指標能夠完全表達的,綠化覆蓋率這樣的幾何指標不能反映生態循環的全貌,從生態持續角度來看,城市綠化覆蓋率是片面的。只用“綠”來指代生態不能客觀反映出城市生物物種的健康循環,更不能反映生態可持續平衡狀態。因此,新指標被稱為城市生態的還原性指標,必須更準確的反映城市生態品質和生存品質,并且以生態性的效能指標替代原有幾何性的平面指標,新指標需要具備以下幾項特征:(1)能夠反映人居空間和自然生態空間的量化關系;(2)能夠以更加全面的生態效能指標來還原實際生態狀況(空氣的各項指標以及地質的各項指標,如城市組團內的空氣平均溫度、空氣平均濕度、空氣負離子含量、鋪裝透水效率、水體凈化效率、熱島效應減緩效率、生物物種數量等等);(3)能夠反映城市或城市組團生物鏈,以及生物循環過程;(4)能夠反映城市生態平衡,以及物種繁衍的狀況。在快速城市化給中國帶來的諸多問題的前提下,城市迫切需要“呼吸”,迫切需要既符合自然生態循環,又符合人類生存品質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城市空間,迫切需要具有生態效能意義的城市生態品質的衡量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