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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2013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3]59號)規定,2013年度職稱外語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考試成績的全國通用標準為60分。根據《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37號)精神,結合青海實際,經研究,確定2013年度職稱外語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省內合格標準為45分。
對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全國通用標準的人員,核發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通知書;對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省內合格標準的人員,繼續核發省內合格證書。請各相關廳局人事處和西寧市、海東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于8月底統一組織到我廳辦理證書。辦理省內合格證書須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一張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