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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山東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高級職稱材料要求有哪些?這里主要針對論文著作和成果獎勵方面的材料要求做如下分享。在2020年全省的自然科研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的過程中,評審部門要按照相關指導意見對申報人進行實事求是的材料填寫。需要根據要求提交各種能夠反映作者任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的佐證材料,其中包括論文、著作或者各種獲獎項目,直接反映作者的業績水平和專業技術水平。
淡化論文、獎項數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報論文(獨立撰寫或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期刊發表的本專業論文;或本人撰寫并公開出版的本專業著作)不超過3篇(部);與自然科學研究工作相關科研成果及獲獎項目不超過3項。與自然科學研究工作相關的其他材料均可填報,包括項目成果、研究報告、專著譯著、技術標準規范、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成果轉移轉化成果、已結項通過鑒定的課題、科技咨詢和管理服務成果或全面反映本人工作業績的獎勵等。
為推進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2020年增設技術經紀專業,在駐濟高校、科研院所開展試點工作,有關試點標準參見附件。申報人員應側重提報以下成果:主持的技術轉移服務項目或服務及促成交易額、科研成果轉化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主持過國家級和省級科技會展項目或技術成果對接活動、主持建設完成的技術轉移平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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