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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是陜西省西南部的一個城市,是漢王朝的發祥地,長江第一大支流漢江源頭,不僅如此它還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國家生態示范區建設試點地區、全國雙擁模范城。
漢中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論文發表評審答辯要求: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評審工作,提高評審質量,確保評審結果客觀、公正,特制定本規則(以下簡稱《規則》)。
第二條 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是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評定職稱(職務)的重要依據和關鍵環節。
第三條 符合《漢中市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的崗位設置限額內,按程序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
第四條 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堅持公開、公平原則;社會、業內認可原則;知識與能力并重原則。
二、組織形式與程序
第五條 凡申報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按照職稱(職務)評審推薦權限,分學段、學科統一組織實施。
第六條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負責組織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負責組織中小學一級、高級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工作。
第七條 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組須由3名以上同行專家組成,設定1名組長,負責本組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工作。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組組成人員按職稱評審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執行,組成人員由各級教育部門提出推薦名單,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審核批準。
第八條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準備和進行過程中,要對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工作的專家及有關工作人員實行集中封閉管理。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內容及辦法
第九條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范圍以現行各年級、各學科的教材內容為準,職業中學以本校現用教材為準。
第十條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采用說課的方式進行,其中備課60分鐘,說課15分鐘,答辯5分鐘。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順序、課題采取抽簽方式進行,答辯命題本著便于直接交流,有利于考核答辯者業績能力、學術水平的原則由評委根據說課情況進行命題。
第十一條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成績由說課答辯成績和教案評價成績組成。
第十二條 任現職以來獲縣級以上(含縣級)模范教師、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特級教師,或在省、市級骨干教師體系建設中獲得名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等稱號的教師,可免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
四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等次及比例
第十三條 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人員比例不能超過10%,合格和不合格人員比例不能低于10%。達到良好以上人員成績計入職稱(職務)評審之中。
第十四條 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填寫免試申請表,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成績以滿分計算,直接參加本年度職稱(職務)評審。
五、附則
第十五條 參加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的專家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回避等制度。
第十六條 中小學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答辯在職稱(職務)評審前進行,測試答辯達到良好以上人員及符合免試條件人員,可參加本年度職稱(職務)評審。
第十七條 本《規則》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