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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法律制定越來越關注公民的道德水平了,自7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正式施行,該法首次將“常回家看看”精神贍養寫入條文。新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第十八條條文里面,又著重指出: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當天上午,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對一起贍養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判處被告人馬某、朱某除承擔原告儲某一定的經濟補償外,還需至少每兩個月到老人居住處看望問候一次。這起對“常回家看看”訴請的判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施行后的國內首例判決。
但法律的制定是否能夠引起公民對家庭的足夠重視,這還有待觀察!小編在這里給大家介紹幾本法律期刊雜志,大家要多了解些法律常識哦,現在不經常回家就被判定違法了哦!
國家級法律論文發表——法律與生活
《法律與生活》雜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84年創辦。屬于中央級法制新聞刊物(月刊)。在全國具有廣泛的影響,曾多次獲得國家級大獎,最近被國家新聞出版署列入“中國期刊方陣”并榮獲“雙獎期刊獎”。發行量為二十萬(國內外發行)。本刊內容定位:以法律的眼光透視生活,用法制的觀念剖析人生;展示法律的公平與公正,獨家披露重大事件背后的真與假,關注公民身邊的善與惡;大量的資訊和專家的獨特觀點給人以啟迪。
核心級法律論文發表——當代法學
《當代法學》雜志創刊于1987年,是一本國內外公開發行的雙月刊法學學術性理論刊物,國內刊號CN22--1051/D,國外刊號ISSN1003—4781,郵發代號12—342;由吉林大學主管、主辦,吉林大學法學院承辦。創刊近20年來,繁榮法學學術研究,弘揚法治精神;推動社會法制進程,關注社會熱點問題,薈萃學術精品,為憲法、行政法、經濟法、民商法、刑法、刑訴法、國際法、環境法、軍事法等部門法的法學專家、法學研究的工作者搭建一個學術研究的平臺,構建起對國內外進行法學學術交流的窗口,讓高層次法律人才脫穎而出,是它一直所秉持的辦刊宗旨。
以上兩本期刊只是期刊VIP眾多法律雜志之一,仍有需要的朋友請進一步咨詢我們的在線編輯!
期刊VIP提醒大家:常回家看看,是否違法咱們暫且放到一邊,父母辛苦養大咱們,咱們難道不該常回家看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