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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智能網聯汽車已經從傳統的廠區測試進入到實車道路測試階段,并隨著智能網聯汽車的應用以及發展,相關部門正在進行更廣更全的研究,從而完善我國交通運輸法相關規則,充分保證交通運輸的安全。基于此,文章對智能網聯汽車背景下交通管理的相關內容進行研究,為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的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借鑒。
關鍵詞:智能網聯;汽車發展;交通管理
0引言
智能網聯汽車是指搭載先進的車載傳感器、控制器、執行器等裝置,并融合現代通信與網絡技術,實現車與X(人、車、路、后臺等)智能信息的交換共享,具備復雜的環境感知、智能決策、協同控制和執行等功能,可實現安全、舒適、節能、高效行駛,并最終可替代人工操作的新一代汽車。在智能網聯汽車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國也不斷修訂智能網聯汽車的相關標準,雖然智能網聯汽車還沒有實現真正的上路行駛,但也已經從傳統的廠區測試進入到實車道路測試,這給相應的交通管理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因此,需要對其進行更多的研究,從而完善我國的交通運輸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則,充分保證交通運輸的安全。
1智能網聯汽車及交通管理發展現狀
1.1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現狀
1.1.1法律框架的不斷完善
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美歐等發達國家開始進行無人駕駛汽車的研究,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軍事用途階段和高速公路環境、城市環境階段。汽車行業對其展開一系列的研究分析,研發出智能網聯汽車[1]。與此同時,各個國家針對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現狀,出臺了多個不同的法律規范標準。從這些規范標準可以看出,為了充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智能網聯汽車的準入門檻,是一種時代的進步。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可以推動汽車行業研究出更多自動化控制的相關設備。
1.1.2車路協同環境下,駕駛安全研究不斷深入
智能網聯汽車主要面臨著路況識別、車輛控制以及車輛信息交互等亟待解決的諸多信息瓶頸。我國在2017年交通委員會上提出了智能交通駕駛對于安全駕駛的相關影響,而智能交通對安全駕駛影響以及車路協同技術,更是成為近兩年汽車行業以及交通部門研究的主要內容。開發自動駕駛在實現安全效率方面所存在的潛力,需要對智能網聯汽車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盲點內容進行不斷地探索,是諸多學者比較熱衷的研究內容。現階段,國外智能網聯汽車已經存在駕駛輔助系統,如高速公路駕駛上的自適應巡航控制、城市道路環境下的盲區車輛檢測等,都充分顯示出智能網聯汽車所具有的安全性。目前,還有部分研究人員提出了減輕自動駕駛汽車碰撞的軌跡規劃方法,希望可以為智能網聯汽車的安全再添助力[2]。
1.1.3大眾對智能網聯汽車的接受程度逐漸提升
智能網聯汽車的使用前景在某種程度上主要取決于大眾對自動駕駛汽車的認知程度。相關學者通過調查自動駕駛汽車潛在客戶對自動駕駛車輛的看法結果顯示,智能網聯汽車被認為是具有較低風險的汽車。因此,部分學者選擇使用定量證據對其進行研究,最終發現消費者對車輛性能的預期以及可靠性的滿意度,是使用智能網聯汽車的主要決定性因素。研究還發現,通過對大眾展示公共交通安全系統的有效性,有助于更多的群眾接受自動駕駛的巴士公交[3]。
1.1.4智能網聯汽車相關政策研究需進一步規范
目前,我國對于智能網聯汽車的研究,更多側重于相關的法律、法規監督管理以及政策規范內容。而制定并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的法律、法規,并根據這一法律、法規建設配套的路面交通設備,是引導我國智能網聯汽車不斷發展的重要管理措施。建立智能網聯汽車監督管理制度,是智能網聯汽車立法的主要任務,需要優先建立科學的道路測試監督管理制度以及合理的市場準入制度,從而探討智能網聯汽車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相關問題,保障智能網聯汽車的交通管理相關政策推行,并保證更多人民群眾的安全。
1.2智能網聯汽車發展背景下交通管理發展現狀
交通管理其實就是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條例等道路交通實際狀況,通過使用各種方法、工具、手段、設備、措施等進行合理、科學的疏導、協調和交通指揮。交通管理主要由我國公安機關交通部門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對行人、車輛、道路環境等相關要素,進行科學的組織以及統籌協調,最終實現暢通、安全有序的交通目的。交通管理中所涉及的內容主要包括車輛管理、道路通行秩序管理、機動車駕駛人管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道路基礎設備管理以及道路規劃建設等相關內容[4]。
1.2.1智能網聯汽車方面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還不完善
從法律管理層面來看,我國智能網聯汽車能否上路行駛,還需要進一步的探討以及分析。根據我國現有道路交通法律,要求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必須有駕駛員駕駛,這一條件將無人駕駛智能網聯汽車排除在外,因此該類型汽車從投產到使用,還需要解決相關交通法律方面存在的問題。我國工業以及信息部門聯合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在2018年發布了《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出臺了相關的道路測試管理規范,但對智能網聯駕駛車輛事故承擔主體以及責任認定等內容,依舊處于空白階段,對于該類型車輛所存在的保險制度也未有確切的內容[5]。
1.2.2智能網聯配套的基礎設施還不健全
從基礎設施層面來看,我國道路交通的基礎設施并不具備智能網聯汽車運行的智能交通需求,需要加快推廣智能網聯汽車融合技術的相關應用,從而解決智能網聯汽車在我國道路的應用問題。此外,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還存在一個瓶頸,即如何實現多個傳感信息高效融合。只有實現了車與車之間、人與人之間更多的信息交換,才能有效解決這一問題,促使智能網聯汽車在我國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