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法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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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稱: | 山東大學法律評論 |
期刊級別: | 省級期刊 | |
國內統一刊號: | ||
國際標準刊號: | ||
期刊周期: | 年刊 | |
主管單位: | 山東大學法學院 | |
主辦單位: | 法學院博士和碩士研究生獨立主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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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學法律評論》期刊簡介
• 期刊信息:《山東大學法律評論》采取以書代刊的形式每年出版一輯,主要側重反映法學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學術論文,現已出版六輯。《評論》自2003年誕生七年來,已得到越來越多校內外法學名家、研究人員及學習者的認同和贊譽。第七輯的編輯工作已全面展開,現公開向全國法律工作者、法學學者、法學院學生征集優質稿件。《山東大學法律評論》主管單位:山東大學法學院,主辦單位:法學院博士和碩士研究生獨立主辦,周期: 年刊
本刊主要刊登法學研究的最新成果,探討法學發展的最新動態,分析法律實務中的重大疑難問題。本書分各科專論、評論、域外研究、譯文和書評五個部分對國內外的法學進行探討和討論。
• 期刊欄目:本書分各科專論、評論、域外研究、譯文和書評五個部分對國內外的法學進行探討和討論。
• 數據庫收錄情況: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收錄
•《山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投稿論文:
擔保法專題研討……………………………………
擔保法的制度構建和優先受償權的根據近………………………………江幸治 李杰
韓國《動產·債權擔保法》的基本結構………………………………金載亨 金香花
擔保權侵害和設定者對擔保價值的維持義務片山直也 ………………………………肖玉
擔保權實行方法的限制——以擔保權對外效力為研究視角青木則幸………………………………
讓與擔保和信托道垣內弘人 ………………………………白雪
債權讓與擔保與抵押權的再構建鳥………………………………谷部茂 任一瑋
韓國讓與擔保制度研究………………………………權澈 金路倫
日本集合動產讓與擔保制度研究平野裕之 ………………………………曲雅麗
韓國抵押權的現狀與反思………………………………李英俊 金路倫
韓國權利質權——以現行法與修正案的討論為中心………………………………金星洙 金路倫
不動產公示:值得關注的韓國法模式………………………………金路倫
論文投稿:擔保法的制度構建和優先受償權的根據
一、“擔保物權"定位的困難一教育方面和制度構建層面在日本民法中,用來擔保債權的“物的擔保”制度被定位為“物權”,民法典也將留置權(第295?302條)和先取特權(第303?341條)作為法定的擔保物權,將質權(第342?36條)和抵押權(第369?398條)作為約定的擔保物權,分別作出了規定。由于擔保物權本來即為擔保或保全“債權”的制度,故其以債權的存在為前提。此外,日本民法在形式上采用的是德國的“潘德克頓”體系,由第1編“總則”、第2編“物權”、第3編“債權、第4編“親屬"、第5編‘'繼承”共5編構成。因此,大學法學院民法教育的一般方法通常都是從民法的總則開始,按照“民法總則”—“物權”—“債權”—“親屬”繼承”的順序教授。但是,“擔保物權”雖然被作為第2編“物權”的一部分,功能上卻是對“債權”的擔保制度,內容上也與債權密切相關。因此,較好的學習方法是先學習“債權”再學習擔保物權,這一點毋庸置疑。在課程安排上,大多數學校也采用將“擔保物權法”的學習置于“債權法”之后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