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法學
![]() |
期刊名稱: | 南海法學 |
期刊級別: | 國家級 | |
國內統一刊號: | 46-1086/D | |
國際標準刊號: | 2096-4013 | |
期刊周期: | 雙月刊 | |
主管單位: |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員會 | |
主辦單位: | 海南省法學會 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 | |
學術服務咨詢 服務項目咨詢 |
《南海法學》期刊簡介
• 期刊信息:
《南海法學》是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出版的海南省的法學類學術期刊(刊號CN46-1086/D),由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主管,海南省法學會、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主辦,將于2017年3月面向全國正式創刊發行。
《南海法學》堅持正確的辦刊方向和輿論導向,反映中國法學研究的前沿理論和實踐成果,為法學界和法律界提供交流平臺,服務法治中國和法治海南建設。 欄目設置擬為:南海法律問題、東盟法苑、法治鑒略、法治海南、立法研究、法學爭鳴、司法改革專論、歷史拾遺、法學教育等板塊。本刊特聘海南省法學會執行副會長童光政教授、博導擔任主編,并依托全國多位知名教授擔任學術委員會成員。
本刊關注法學理論前沿問題,聚焦法治熱點事件,關注重大現實問題,展現法學理論的最新研究成果,為法治中國、法治海南建設及南海依法治理提供智力支持。特向學術界、實務界等各位專家學者誠征佳稿。投稿郵箱:nhfxyx@163.com;聯系電話:0898?65857022,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海南政法職業學院《南海法學》編輯部,郵編:571100。
本刊投稿要求為:
一、本刊歡迎原創性成果,署名無爭議,來稿1萬字以上為宜,(特別優秀的稿件不受此限)。所有稿件請用word文件的電子版,并保證照片與圖表的清晰度。
二、來稿請附中英文標題和摘要(300字之內)、關鍵詞(5個以內)及作者個人簡介(包括姓名、單位、職務或職稱、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
三、作者在投稿后 60個工作日內未接到本刊編輯部通知的,可自行處理。受限于本刊人力物力,未被刊用的來稿不再退還,請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四、本刊有權在尊重作者觀點的前提下對來稿進行文字上的修改、刪節。作者不同意編輯部自行刪改的,請在來稿時聲明。
五、本刊對來稿均采取由相關學科專家雙向匿名審稿制,杜絕一稿多投、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不收取任何審稿費、版面費。稿件一經刊登,即向作者寄送樣刊兩本。
六、本刊注釋體例如下:
(一)本刊注釋采取腳注形式,全文分頁注碼,注碼樣式為 ①、②、③。
(二)注釋信息編排規則:
1. 著作類:作者姓名:《著作名稱》XX出版社XXXX年版,第X頁或第XX-XX頁。其中,獨著類書籍無需在作者名稱后加“著”字;非獨著類書籍,根據被引資料性質,應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2. 期刊論文類:作者姓名:《論文名稱》,《期刊名稱》XXXX年第X期。
3. 文集類:作者姓名:《文章名稱》,載×××主編/等著:《著作名稱》,XX出版社XXXX年版,第X頁或第XX-XX頁。
4. 書籍類譯作:[國別]作者姓名,譯者姓名:《著作名稱》,XX出版社XXXX年版,第X頁或第XX-XX頁。
5. 期刊論文類譯作:[國別]作者姓名,譯者姓名:《論文名稱》,《期刊名稱》XXXX年第X期。
6. 報紙類:作者姓名:《文章名稱》,載《報紙名稱》XXXX年X月X日X版或第X版。
7. 網絡資源類:作者姓名:《文章名稱》,網址,最后訪問日期為XXXX年X月X日。
8. 古籍類:應注明責任人、書名、卷次或責任人、篇名、部類名、卷次、版本等。
9. 外文類:遵從所引語種的一般文獻注釋規則。
(三)非直接引用中文文獻原文的,請在注釋信息前附“參見”二字。非直接引用外文類文獻原文的,遵從所引語種非直接引用的一般文獻注釋規則。
(四)多次使用同一文獻來源的,第二次之后無需注明文獻全部信息,書籍類以及文集類使用“同注X,XX書,第X頁”;論文類使用“同注X,XX文”。多次使用同一外文文獻來源的,依照所引語種的同一文獻重復注釋規則。
期刊收錄論文目錄:
制度與實踐:未成年證人證言審查問題研究——以《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74條為中心展開王統 (10)
合同必要條款比較研究鄧輝 (20)
法治政府視野下的行政許可式備案:特征、成因與弊端張博 (33)
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肖杰主持召開法學專家研討會(2)
實務專論
法院內部司法行政權的審視與重構——基于交易成本理論的分析林積熏;謝丹 (44)
論生態檢察制度的構建王幫元 (54)
司法改革背景下專業法官會議運行機制研究肜玉;余德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