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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通過文獻、實踐觀察等研究方法對“互聯網 + ”的背景進行了簡單梳理,分析了其與體育產業結合的現實基礎,認為“互聯網 + ”對體育產業發展具有以下意義: 強粘性大規模潛在用戶成就產業渠道優勢,小眾需求外顯與匯聚促進體育產品長尾供給,大數據預測與創新提升體育產品與服務價值,平臺與融合優勢促進體育產業多維整合發展。分析認為“互聯網 + ”帶來了體育產業主體、生產流程和商業模式的解構。在互聯網 + 背景下,要促進體育產業升級必須做到: 1) 以互聯網思維引領體育產業發展; 2) 產品為王: 推動傳統體育業態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做強體育產業存量生態; 3) 運營升級: 推動體育互聯網化、企業聯盟,優化體育產業商業生態; 4) 模式創新: 搭建產業平臺,踐行跨界優勢,做強體育產業融合生態。
關鍵詞: 互聯網 + ; 體育產業; 產品; 渠道
1 前言
體育產業是綠色、朝陽產業,被行業人士譽為下一個“產業金礦”。2014 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的出臺像一顆炸彈引發了體育產業的噴發,使得整個體育產業進入了“國家行動,政府推動,資本沖動,市場躁動”的局面。體育產業的井噴與“互聯網 + ”的戰略思維同步推進,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對各行的融合,顛覆著傳統行業格局和生態,對于體育產業同樣如此。互聯網的介入一方面引發了傳統體育產業的生態格局變化,另一方面也在不斷深化著對這一領域的影響。在國家積極推進“互聯網 + ”的背景下,“互聯網 + ”對體育產業發展帶來了怎樣的機遇,對傳統體育產業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如何適應時代步伐,跟進互聯腳步,促進產業升級,這是發展“互聯網 + 體育產業”發展需要厘清的問題,構建“互聯網 + ”語境下的體育產業生態對新常態下的體育產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2 “互聯網 + ”與體育產業
世界經濟論壇執行主席克勞斯·施瓦布在《第四次工業革命》一書中,較為詳細的論述了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推動力量。美國高通公司首席技術官馬修·格羅布指出,第四次工業革命絕不僅受一種技術驅動,人工智能與學習算法、高速度與低成本的通信技術將是新工業革命的重要組成部分。從中我們能夠看到,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深度網絡化特征,我國正處在經濟、工業轉型的歷史窗口期,在這一背景下國家提出了“互聯網 + ”的行動計劃。互聯網 + 的概念在國內也就是近幾年的事情,2012 年 11 月于揚在易觀第五屆移動互聯網博覽會的發言中首提“互聯網 + ”的理念,2013 年 11月,馬化騰在眾安保險開業儀式上的發言中認為,“互聯網 + ”戰略就是依托互聯網平臺,借助信息通信技術,將互聯網與各行各業結合起來,以創造一種新的產業生態。2015 年 3 月 5 日召開的兩會會議上,李克強總理首度提出“互聯網 + ”行動計劃,同年 7 月《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 + ”行動的指導意見》出臺,“互聯網 + ”上升為國家策略,成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頂層設計,開啟了“互聯網與各行各業聯姻發展的大幕。對于”互聯網 +“的認識見仁見智,目前主流的定義參考是國家發改委對于互聯網 + 的界定:即充分發揮互聯網在生產要素配置中的優化和集成作用,將互聯網的創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經濟社會各領域之中,提高實體經濟的創新力和生產力,形成更廣泛的以互聯網為基礎設施和實現工具的經濟發展新形態。本文認為“互聯網 + ”理應包含兩個維度,一方面是傳統產業對互聯網平臺的利用,另一方面是互聯網主體對傳統產業的布局與滲透。在體育領域,互聯網企業對體育產業的布局與滲透已經攪動了整個產業的生態格局。
3 “互聯網 + ”對于體育產業的意義
“渠道為王”是工業時代的商業邏輯,在體育產業領域,多數體育用品、體育服務、票務等需要借助于他人的渠道或分銷體系進行銷售以實現其價值,在整個產業體系中產品與服務的供給方與用戶的聯結成本較高。而互聯網一方面促進了傳統體育產業主體的“脫媒”,即可以不再單純依賴于傳統的他者渠道,而可以借助互聯網平臺直接與用戶對接;另一方面又為產業提供著豐富的“渠道”資源,各種各樣的互聯網體育資源正在積聚著各類體育興趣群體,并為體育產品與服務的供給提供了大量的潛在消費者。據工信部數據顯示,截至 2016 年 1 月,我國互聯網寬帶接入用戶達21482. 2 萬戶,移動互聯網用戶更是達到了 98389. 3 萬戶。根據艾瑞咨詢的數據,2015 年 PC 端互聯網體育月度平均覆蓋人數 2. 75 億人,PC 網民滲透率達到54. 5% ,人均月度瀏覽時間 52. 8 分鐘;互聯網體育視頻平均月度觀看人數 8258 萬人,人均月度觀看時間18. 4 分鐘,PC 互聯網體育用戶中滲透率 30% ;在移動端,體 育 APP 在互聯網體育用戶中的滲透率為26%。伴隨互聯網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通過互聯網獲取體育信息,安排體育鍛煉計劃,并隨著體育消費的切入。體育互聯網用戶相對于其他媒介產品而言具有更高的用戶粘性,尤其是關注與特定運動信息的用戶,其喜歡某一項目相對穩定,信息接觸習慣也較為固定,這位體育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高粘性的龐大的潛在消費群體,為體育產業的發展提供了較好的渠道優勢。
結語:
該文對互聯網 + 對于體育產業所帶來的機遇進行了分析探討,認為互聯網的用戶粘高且強度大成就了互聯網的渠道優勢,互聯網的海量信息和無限空間為小眾需求的外顯與匯聚促提供了條件,能夠有效促進體育產品長尾供給;大數據的預測與創新能力能夠提升體育產品與服務價值,平臺與融合優勢能夠促進體育產業多維整合發展。“互聯網 + ”導致了體育產業主體、生產流程和商業模式的解構。在互聯網 + 時代必須用互聯網思維引領體育產業發展,做到產品為王(推動傳統體育業態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做強體育產業存量生態),運營升級(推動體育互聯網化、企業聯盟,優化體育產業商業生態),模式創新(搭建產業平臺,踐行跨界優勢,做強體育產業融合生態)。不研究主要從理論層面對互聯網與體育產業的融合機遇、生態重構等進行了探討,對細分的體育產業門類并未進行細致分析,對互聯網 + 體育產業的具體路徑也未作 具體的分析,這也將是后續研究的重要內容。
作者:馬志杰,唐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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